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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安逸的生活直到第六天的時候才被打破,打破的人是雷克斯。
雷克斯打電話給付晉,轉達出版社那邊的意思。
看過稿子後的出版社給出答覆,答覆的內容是《哈利·波特之魔法石》是一本童話小說,市場並不廣,出版社倒是想要出版,可卻是那種買斷版權的出版。
開什麼玩笑,《哈利·波特》系列的版權值多少錢,付晉再清楚不過了,在地球,《哈利·波特》系列為羅琳帶來了數十億美元的收入,其中製作成電影后,賺到了數十億的票房,那可是非常恐怖的存在。
而出版社倒好,想要買到所有版權,簡直就是做夢,更定義為童話小說,讓付晉很是生氣。
不過想一想,付晉也就冷靜下來了,想想《哈利·波特》剛剛出現的時候,的確是被當成是兒童小說來賣,剛開始銷量還很不好。
只是別忘記了,這裡是軒轅星,而付晉也不是羅琳,他是最新崛起的當紅歌手晉·付,藝名取為jack。
可以想象,要是在小說上架開售之時,付晉站出來宣傳一番,那麼不難讓《哈利·波特》紅火起來,加之《哈利·波特》本來就是一本超好紅書,是可以掀起魔法狂潮的,後續火力很猛,根本就不怕出現意外。
於是,付晉很是乾脆的選擇拒絕買斷版權,但卻是讓雷克斯轉達他想跟出版社合作的意向。
……
第十六章自費出版
第十六章自費出版
付晉知道出版社的意圖,他們看中《哈利·波特》是兒童一類的書籍,假如可以把版權買到手,他們完全可以改編為漫話,相信在兒童群體之中,會有很大的銷量吧。
但是,光明帝國的商人一向是不見兔子不撒鷹,他們不可能只為了一個漫話版權,而是要全部版權,不管是認為其他的版權都沒有價值,可誰又能見得,現在不值錢,以後就不值錢呢。
指不定到時候漫話賣得好,就有電影公司找上門來,改編為電影,還有其他許多周邊的東西,那可都是需要有版權在手的,所以說,其價值不可限量。
然而,他們的美夢做得不錯,只可惜遇到了付晉這個從地球來的重生者,他知道《哈利·波特》的價值,自然不可能隨隨便便賣掉版權。
於是,付晉提出了合作的意向,大概的內容就是他自費出版,包括所有的開銷,但是需要用到出版社的銷售渠道,也掛靠在出版社的名義上出版,然後讓利一成。
無本生意,這絕對是無本生意,不管是《哈利·波特》出版之後能不能賣得動,對出版社來說都是有利可圖,假如能夠大賣,那麼出版社的獲利更多。
而要是賣不動,出版社也不會損本,反倒是他們旗下的印刷廠接了一筆生意,其中有豐厚的利潤。
這不,當付晉讓雷克斯把合作的意向傳達過去之後,出版社那邊很快就有回應,表示願意合作,不過其中有一些細節需要好好商議一番,故而約見付晉。
對此,付晉心知肚明,他知道出版社的意思,無非就是想要多爭取一點利益,在分成上做手腳。
人心不足蛇吞象!
這是付晉對出版社的評價,也忍不住一陣腦火,直接跟雷克斯說,這是他的底紙,不需要再談的,要是願意就把合同簽好之後送過來給他簽字,要是不願意合作,那他就另找別家。
自費出版,又讓利一成,任誰都看得出左右都能賺錢,先不管《哈利·波特》本身的質量,單憑這點就有利可圖,這麼便宜的事情,誰還會傻傻的拒絕呢。
也正是因為這裡面有利可圖,付晉手裡頭掌握著主動權,他才敢這麼強硬。
最終出版社還是選擇答應,把合同擬好,由負責人簽字,然後把合同送到雷克斯的手裡,而後出版社進行出版前期的籌備工作之中。
只需要付晉一簽字,合同就生效,付晉也沒有猶,直接簽字,而是先讓雷克斯通知出版社印一百萬冊出來,需要多少錢給打過去。
《哈利·波特》的銷量多少,付晉再清楚不過,那怕是第一本,也有數千萬的銷量,更何況付晉已經決定以他的名義來推廣這本小說,那麼他的銷量想來不會太差,一百萬冊遠遠還不夠。
但有些事情是不能著急的,那怕是付晉很有信心,可試下水總是難免的。故而,付晉才沒有讓出版社印太多。
不過總得來說,《哈利·波特》的事情總算是告一段落了,付晉可以把心思放到專輯的製作上來,經過幾天時間的熟悉,已經可以錄製伴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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