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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他問被撞的男孩:“那女的是你什麼人?”男孩說:“是我女朋友。”他又問:“你能代表她吧?”男孩說:“能代表。”這調解人於是說:“那你說個數吧,去交警隊也不過是讓她賠你點錢,你說個數,她要是肯,你們都省得往交警隊跑了。你也好抓緊時間到醫院看看你女朋友去。”
男孩猶豫了一下,開口要價:“我女朋友,也不知道傷到哪裡了,也不知道去醫院要花多少錢,你先給兩萬吧。”
羅晶晶嚇了一跳:兩萬?但她沒敢拒絕,她沒經歷過這種事,她也不知道出多少錢才算合理,碰上這種事拿什麼價格才能擺平。最後還是那位三十多歲的調解人替她還了個價:“兩萬,這數倒是不大,可你看這個女孩子也不是成心撞你,你這數還能不能商量?”
男孩不說話。
調解人說:“一萬,怎麼樣?”
男孩說:“一萬五,少一分就上交警隊吧。”
那位調解人把目光移向羅晶晶,等她的表態。羅晶晶說:“我先給我爸單位打個電話。”她當時想打電話給王主任,她實在不知道怎麼應付這個場面了。
調解人說:“人家還得趕到醫院去,不能等。你行就行,不行就上交警隊吧,我也不管了。”停了一下,又好言相勸,“到了交警隊,起碼也不止這個數。醫藥費你得付吧,營養費你得付吧,人家養傷的誤工費你得付吧。那女的要是傷得重,住在醫院裡不出來了,你這錢就得源源不斷往那個無底洞裡扔,流水一樣的。再說,一進交警隊你的駕駛證弄不好就得讓警察吊銷了,你再考個證兒起碼又要花幾千……所以,上交警隊你肯定是不合算,你想好了,要去就去……”
調解人的腔調不太好,有點流氓氣,但他說的道理蠻是那麼回事的,把羅晶晶說動了,終於表了態,她說:“我身上沒帶這麼多錢,我得回去取。”
調解人說:“那行,讓他跟你去。”
他又轉臉問那個男孩:“你自己去,還是讓我跟你一起去?”
男孩馬上說:“麻煩大哥陪我去一趟吧,我必有重謝。”
於是他們兩人一起上了羅晶晶的車。羅晶晶把他們拉到了自己的住處。她從住處拿了兩千塊錢交給了被撞的男孩,又寫了一張一萬三千元的欠條,欠條是由那個調解人一字一句地口述,羅晶晶一筆一畫地寫好的:“茲有肇事人羅晶晶開車撞傷龍小羽(二人),自願賠償人民幣一萬五千元整,已付兩千元,欠一萬三千元三日內一筆還清。如不還加倍處罰。”肇事的“肇”字羅晶晶一時忘了怎麼寫,問那調解人,調解人拿過筆比畫了幾下,寫得也不對。還是“被撞人”龍小羽接了筆,在欠條的背面熟練地寫下了一個端正的“肇”宇,字跡煞是好看。
寫好欠條,連同羅晶晶的駕駛證、身份證,都當作抵押品,給了調解人,調解人又給了被撞的男孩。
兩個男的走了。羅晶晶這才打電話給王主任,向他哭訴自己的遭遇,她向王主任求助,第一,想辦法搞一萬三千塊錢來;第二,這事千萬別讓她爸爸知道。
羅晶晶不想讓她爸爸知道,是怕她爸爸知道她開車會發脾氣,並且會徹底禁止她開車。其實,經過了這場驚嚇,她爸爸就是同意她開車她也不敢開了。後來她真的很少動車,韓丁和羅晶晶共同生活了半年多,壓根都不知道羅晶晶以前開過車。
不讓羅晶晶的父親知道這場禍是容易的,但在這個前提下三天以內搞到一萬三千塊錢卻讓王主任犯了難。這錢他不跟她爸爸要跟誰要去?王主任和羅晶晶商議再三,謀劃再四,最後決定由他替羅晶晶編一個謊話,並且由他親自打電話給遠在上海的羅保春,說羅晶晶所在的模特公司要給模特們添置服裝,需要模特每人交一萬三千塊錢押金。羅保春果然上當,同意王主任先從公司財務上領取一萬三千元現鈔,在第二天上午就交到了羅晶晶的手上。羅晶晶拿了錢,心情好轉,安然等著被她撞傷的人前來取錢,好把這件倒黴事圓滿解決。
向那個被撞的男孩付清賠償費的期限是三天,羅晶晶以為他們會在第三天的頭上找上門來,沒想到在她拿到錢的當天晚上,她就提前見到了他們。
天下太小,平嶺更小。這天晚上羅晶晶去平嶺最大的嘉佳超市買飲料,在交款時看到旁邊的收銀臺上有人爭吵。她歪過頭去看,很快明白原來是一個女孩拿了一瓶洗頭液沒有交錢,在透過出口時被儀器查獲。幾名超市的警衛趕過來,攔住那女孩大聲訓斥。那女孩從口音上聽顯然不是本地人,堅稱是無意中忘了交錢,警衛讓她交錢,她又拿不出。羅晶晶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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