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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大維的態度讓韓丁很感動,再三道謝,記下了那位姓廖的姓名和地址。他吃完了飯就和羅晶晶一起冒雨到姚大維的單位去。路上,羅晶晶因為這個電話是她的堅持不懈持之以恆才打通的,所以格外興奮,情緒高漲地問韓丁:“韓丁,明天就要開庭了,你對勝訴有多大把握?”其實這類問題他們不知已經討論過多少次了,每找到一個新線索,每得到一個新證據,他們都會把整個案件的結果重新展望一次,越展望越有信心,越覺得前途光明。至少韓丁認為,由於他們成功地獲取了龍小羽與祝四萍確實有過戀愛關係的確鑿證據,強姦之說已顯得極其勉強。他們雖然沒有找到大雄手下那兩個在本案充當證人的民工,但已有足夠理由對他們關於龍小羽與祝四萍沒有戀愛關係的偽證提出反訴。法庭追究與否暫且不說,但他們所做的其他證言,特別是關於看到龍小羽尾隨祝四萍走進工地的證言,都將連帶著因人而廢!而在這種情況下,公安機關在案發現場找到的一切和龍小羽有關的痕跡就只能證明龍小羽那天晚上去過現場,只能證明他和四萍確實發生過性的關係,不能證明這個關係就是強姦,更不能證明在這個關係之後就是殺人。在這個案件中,強姦是皮,殺人是毛,皮之不存,毛將焉附?更何況,四萍身中三刀,刀又在哪兒?還有外套上的血,龍小羽那天返回現場發現四萍被害後曾抱過四萍,他想救她,結果染血上身,所以血跡也不能認定龍小羽就是殺人者。總之,警方提出的幾乎每一個證據,都不能絕對排除其他可能。從證據學的角度說:一千個可能不等於一個必然!只有排除了一切其他可能的證據,才稱得上證據!
羅晶晶不懂法律,甚至,她也說不清證據這個詞的定義,但她從韓丁的言談話語中,從韓丁在紹興與他找的那些證人你來我往的交談中,從這些天韓丁漸漸晴朗的臉色中,已經明確地察覺到,事情正向好的方向扭轉。
從工人新村到姚大維的單位——平嶺市公安局刑偵大隊要穿過大半個平嶺城區,他們乘了一輛計程車,一路無阻,很順利地在姚大維那位姓廖的同事那裡取到了他們要取的東西,然後原路返回。這一天天上下著小雨,雨水使城市顯得比平時乾淨,空氣也比平時清新。羅晶晶和韓丁擠在同一張傘下,彼此依靠了對方的體溫,這種天氣和他們彼此相依的樣子讓韓丁突然被自己感動,他在剎那間回顧了他為龍小羽這樣一個素不相識的情敵夜以繼日風雨兼程的每一個點滴積累的努力,他看到身邊的羅晶晶一掃初來平嶺時的陰愁,顯得精神振奮充滿信心,他幾乎不敢相信那就是自己的成功。
明天,本案就要開庭,開庭前韓丁的心情與羅晶晶並不相同。雖然,他也有信心,也預見到了已經可以預見的成功,但他不能預見,或者不願預見的,是這個成功於他究竟是禍是福,他一直刻意迴避展望這個成功的背景和它將要導致的結局,儘管這個結局他早就心知肚明。是的,他是為了愛才這樣努力的,他是被羅晶晶感動了才這樣玩命的。但無論如何,他在辯護上的勝利,說不定反而葬送了他這份努力維持的愛情。
韓丁想,羅晶晶會預見到這個結局嗎,還是和他一樣揣著明白裝糊塗?這層窗戶紙說厚也厚,說薄也薄,反正羅晶晶至今從未和韓丁談到過他們的未來,她對未來的態度和原則非常曖昧,難以揣摩。如果龍小羽無罪出獄,她將怎麼選擇?她是真的像個沒有遠慮的孩子那樣,只顧龍小羽眼前的死活,還是早把一切都想好了,故意隱而不說?
明天就要開庭了。現在,他們走在溼漉漉的街道上,皮包裡揣著剛剛取回的那份最後的檔案。羅晶晶的話題依然執著在這個將見分曉的案件上,仍然執著在韓丁到底有多大勝算上,而她的音容笑貌,卻早已擅自帶了勝券在握的振奮。
韓丁沒有呼應她的振奮。他們站在路邊等出租,雨天的出租不好打。他們親熱地擠在那張小小的雨傘下,雨水的包圍使他們之間看不出任何間隔。
韓丁說:“我們說好的,只要我們盡力了,案子無論勝負,互相都不埋怨,你還記得嗎?”
羅晶晶說:“誰說埋怨你了,我只是想問問,你對明天出庭辯護,有多大把握。”
韓丁說:“從我現在拿到的證據看,法院再判他殺人肯定是太勉強了。我想,至少說服法官不定他的死罪,應該是有希望的。”
羅晶晶說:“不定死罪,就說明他沒殺人。他沒殺人,就說明他無罪。他無罪,就應該放了他。難道法官會既不殺他,又不放他嗎?”
韓丁說:“審判的程序可能很複雜,很多情況是難以預料的,並不是認定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