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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部分(第2/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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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字帶著排山倒海般的雷鳴橫空出世!

——龍行天下!

龍行天下!猶如一道期待已久的霞光穿透身心,她用發抖的雙手,在鍵盤上敲出了自己的哭聲:龍行天下你在哪裡,我是似水驕陽!我是羅晶晶……

這就是龍小羽失蹤一年後,與羅晶晶恢復聯絡的過程。其實他在逃亡四個月後,曾經悄悄潛回過平嶺。他去了羅家小院,但那裡早已物是人非。他想去找羅晶晶的同學程瑤,想去找王主任,他們是惟一可能知道羅晶晶去向的人,但終於沒敢冒險,他在平嶺也不能久留。

在這一年中,龍小羽尋找羅晶晶的主要途徑聽起來不免匪夷所思,那就是上網。他只要一掙到錢就去那些街頭的網咖,進入他與羅晶晶過去經常進入的BBS,尋找他心中的那片“似水驕陽”。尋找“似水驕陽”的過程和念頭,已經成了他最重要的人生寄託,成了照亮前程的希望之光。他也許並沒想到他的希望之光在這個深夜終於燃成了通明的巨焰,但這通明巨焰的轟然一亮也燃盡了他人生命運的全部能量,實際上變成了一道迴光返照式的燦爛輝煌。在他被通緝追捕一年零十八天之後,在他藏身的北京愛群旅館的地下室裡,在他與羅晶晶激動人心的重逢之時,龍小羽再度落網。

龍小羽當初的逃跑,在今天重來分析,究竟對他自己有利還是有害呢,至少韓丁站在律師的角度,是有些疑義的。

在韓丁看來,如果龍小羽當時不跑,對他的形勢也許反而好些,他這樣跳樓一逃,反而認定了自己的嫌疑。但羅晶晶不這樣看:公安局抓了那麼多證據,他有口難辯,他勢單力薄,他洗清不了自己,他只能一走了之。

也許龍小羽的選擇和羅晶晶的看法有一定的道理,現實確實是很現實的,學究式的幻想和好意有時並不能指揮一件事情的現實程序。相信真理、相信政府、相信事實終會大白於天下,這話沒錯,但冤假錯案確實也有,哪個時代都有,這也是沒錯的事實。

從紹興取證回來,韓丁確信:那位被殺死的女孩祝四萍確實是龍小羽以前的女友,他們確實交往過不短的時間,他們之間確實發生過多次性的關係,四萍的父母和大雄等人關於龍小羽與四萍從來沒有戀愛關係的證詞確實是有意的偽證,而公安機關據此認定龍小羽對四萍因強姦而殺人滅口的犯罪動機確實有悻於事實!

韓丁確信,在推翻這個犯罪動機的方面,他已握有充分的證據。他接下來要做的工作,是在能夠認定龍小羽殺人行為的其他證據和環節中找到缺口。他和羅晶晶從平嶺回到北京,著手分析和整理已經蒐集到的那些材料,他利用幾個晚上呆在老林家,和老林做徹夜之談。他們仔細分析研究了警方的證據鏈條中每一個介面,在每一個細微之處尋找這根鏈條的薄弱環節,在連續幾個不眠之夜的一個灰濛濛的清晨,他們發現自己手中凌亂的紙片上,已經橫七豎八地記載瞭如下收穫:一、龍小羽使用的主要兇器——尖刀,至今沒有找到,他是從哪裡搞到這個兇器的,行兇後兇器又扔到哪裡去了,案卷材料中沒有說明。

二、龍小羽那天晚上有合理的理由先後兩次進入殺人現場,在第二次進入現場時曾觸控過另一件兇器——鐵鍬木柄,因此,公安機關在現場採集的龍小羽的鞋印和兇器上的指紋,這些認定其殺人的重要證據因違反證據的排除原則,應被認為不具證據效力。

三、龍小羽承認那天晚上與四萍發生過性關係,如果龍小羽與祝四萍曾經保持戀愛關係的事實能夠站得住的話,強姦之說就顯然站不住了。強姦如系子虛烏有,滅口又從何而來呢?

四、龍小羽的脫逃也是他嫌疑重大的又一個證據,但他的脫逃行為從心理學的角度是不難找到解釋的。脫逃與殺人之間,沒有必然的因果關係,因此脫逃不應成為殺人指控的直接證據,不具有獨立的證明力。

五、如果韓丁能夠讓法庭相信本案部分證人確實做了偽證,那對這些證人的其他證言也應不予採信,甚至應取消這些證人的做證資格。

當韓丁把紙片上這些觀點逐一理清之後,他的頭腦忽然清晰起來,眼前豁然開朗,彷彿自己的勝利指日可待。過去那一個個令人望而生畏的罪證剎那間不攻自破,殺人指控的陣線眼看首尾不能相顧,剩下幾個最後的堡壘也漸顯形單影隻,好像都在孤立無援地等待著韓丁一個一個地去端掉它們。

老林認為,首先要端掉的,是那幾個證人的證詞,第一,要確認他們做了偽證並找出原因;第二,那天晚上指證龍小羽尾隨祝四萍進入工地的目擊者,也是龍小羽和祝四萍的老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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