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部分(第1/4 頁)
逃亡了。
在清軍大開殺戒的時候,我跟綺湘、王五等一百多人,翻山越嶺而走,藏在深山裡,等待轉機,由於處境絕望,很多人主張還是偷渡大渡河。
在偷渡前,我們四下探聽,來了一個離奇的訊息。說一個船伕,一天傍晚搭了一個老先生過河,老先生跟船伕滿談得來。船伕是有心人,感到這位老先生來路不簡單,但也不便多問。最後,老先生下船了,回頭望著高山流水,感慨他說了一句:'風月依然,而江山安在?'就快步消失了。據船伕說,那種快步的動作,全是年輕人的動作。天亮以後,船伕發現船裡留下一把傘,傘柄為硬鐵所鑄,上有'羽異王府'四個小字,乃恍然大悟,這就是翼王石達開啊!
這個訊息,使大家都興奮起來了。因為我們都知道石達開有這麼一把大雨傘。絝湘更是興奮,堅持要去找這船伕,追蹤她父親的足跡,於是大家一齊出發了。
可是在河邊,我們中了埋伏,清軍一湧而上,我們回身四散逃跑,逃跑中我聽到綺湘的叫喊,好像是出了事,但我不顧一切,還是拼命跑,那天夜黑風高,我身體又有病,突發的事件,使我突然勇氣全無, 竟沒有勇氣回頭去救綺湘。
事後聽說石達開的女兒被俘了,被清軍輪姦而死。雖然我事後自解,說我縱使當時回頭救她,也未必救得了她,但以我同她的關係,在亂軍中,我實在不該只顧我自己逃命,我實在可恥、實在不原諒我自己、實在沒臉見人。
於是,我輾轉回到北京,固到跟我們餘家有點淵源的法源寺,看破紅塵,最後做了和尚。如今三十年了,我口想三十年前那一晚上,我直到今天,還是弄不清我當時為什麼突然那麼膽怯、那麼突然間勇氣全無。〃
〃師父到法源寺做和尚的事,玉五他們知道嗎?〃
〃我想他們知道。大家都在北方這麼多年,都有頭有臉,應該都知道老戰友們後來在幹什麼。不過,我們沒有來往……他們認為我應與綺湘同死,他們把我看成苟且偷生之輩,他們看我不起。〃
〃表面上,師父出了家,玉五他們開了鏢局,大家都不再搞革命了。是嗎?〃
〃是吧。〃餘法師淡淡他說,兩眼仍望著廟門以外。他茫然地走向前去,慢慢地,走到了丁香樹旁。
十年前康有為寫的杜甫丁香詩在他嘴邊浮起,他的腦海中,千軍萬馬,呼嘯而來。這時已近薄暮,但在天邊突然起了烏雲……縱使在夕陽向晚,天要變,也不會等待夕陽的。
兩年以後,一九○○年舊曆七月二十日,向晚時分。
一個人坐在孤島的水邊,也不等待夕陽。他年紀輕輕的,卻滿臉病容,有什麼夕陽可等待呢?他自己就是夕陽!
今天又是七月二十日了,他心裡想。整整兩年前的七月二十日,我把內閣候補侍讀、刑部後補主事、內閣候補中書、江蘇候補知府四個小官,攫升為四品卿銜、在軍機章京上行走,參預新政,那時正是維新變法如火如茶的日子,可是,一切曇花一現,他們四個人,上任不過二十四天,就連同另外兩位,橫屍法場了。
他自己變成了傀儡皇帝。最令人氣憤的,殺他們六個人的上諭,竟然還是用他的名義發出的。
他還背得出那種官樣文章。上諭中說這六個人〃革職拿交刑部訊究〃後,〃旋有人奏,若稽延時日,恐有中變,朕熟思審處,該犯等情節較重,難逃法網,倘語多牽涉,恐致株累,是以未俟覆奏,於昨日諭令將該犯等即行正法。此事為非常之變,附和好黨,均已明正典刑〃。
這就是說,皇帝〃熟思審處〃以後,已認定他們〃情節較重,難逃法網〃了,所以,為了怕耽誤了殺人時間,另生變化,就先殺人了。
這種命令,證明了想殺人的人,可以無須遵守皇帝自己訂的法律。按照大清的法律,執行死刑,要經過〃斬監候〃或〃斬立決〃的程式,〃斬監候〃是把犯人關到秋天,到秋天再奏到朝廷,沒有斟酌餘地的就批准秋決;有斟酌餘地的就兔他一死,或者來個緩決,到第二年秋天再說。至於〃斬立決〃。那就不要等秋天,只要等到覆文一到,就可以殺人。
管殺人關人的是刑部、管糾察的是都察院,判死刑要另得大理寺覆文。所以依照法律程式,殺人可能這麼炔,不可能快到頭天審、第二天就殺。如今皇帝一道命令,公然表示〃未俟復奏〃就把人殺了,這叫什麼皇帝!
他又回想著:那六天內四道命令,條條都是以皇帝的名義發出來的,形式上,是皇帝來殺這一週前還和他在一起維新變法的人,這真是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