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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身著白衣的男人。
他佯作無事的朝那邊走去,男人正低著頭擺弄手機,不會又在刷微博吧……鄭皓先瞟了眼他的左手,的確戴著一串茉莉花,就是他了。
男人這時也注意到了鄭皓——被一個大男人完全擋住光亮,想不注意到也難。
這麼空的車廂,怎麼還有人願意走到最裡面?這人不是缺心眼就是要坐到終點站,年華抬起頭,首先映入眼中的是密密匝匝排在一起的白生生的茉莉花串,他立刻就明白了。
男人指了指自己的左手,對鄭皓客氣的說道:“不要了,我已經買過了,謝謝。”
“……我這也是買的。”鄭皓回他。
男人一怔,然後迅速低聲道:“抱歉。”之後便再次垂下臉。
從鄭皓的角度居高臨下的看到男人的耳背都紅透了。
之後鄭皓就站在那裡不動了,他的臉對著男人身後的窗子,彷彿覺得這位置不錯,風景也好,但實際上那裡只是一片飛速掠過的黑暗和他自己的影子。
鄭皓望著玻璃上自己面無表情的臉,心裡激動得都快爆炸了——他不會認錯的,這個人,是白樺!
沒錯,就是他,雖然只看過對方十年前的影像,但還是一眼就認出來了——賣花姑娘說得沒錯,他很帥呢,歲月沒有在他臉上留下太深的痕跡,依然是乾乾淨淨的斯文模樣,只是氣質變得很多,好像成熟了,也好像……
“我的人生已經過去三分之一……我最好的年華已經過去了,所以,這就是我名字的由來。”鄭皓想到第一次聽他說話,他就是這麼介紹自己的。
當時就覺得這個人的情緒有些灰暗,好像對生活不再報什麼期待,原來是這樣……他是這麼認為的?最好的年華已經過去了嗎?
是因為被車禍奪去了最璀璨的東西?
十年,已經十年了啊。
可是他明明沒有傷到嗓子,他的聲音依然那麼動聽,怎麼就不能唱歌了呢?
想到這裡,鄭皓的額頭流下冷汗。
——這也叫唱歌?!我就沒聽過這麼難聽的歌!
這是他曾抱怨他的話,他居然吐了白樺的槽!——對他暗戀了十年的偶像!
列車行駛得異常平穩,可是鄭皓握著拉環的手已經沁出厚厚的冷汗,他不確定要不要現在和白樺相認,告訴他自己是他最忠實的歌迷,他的《似水年華》自己已經聽到爛,告訴他自己每天晚上都會聽他講話……如果把這些告訴他,他會怎麼樣呢?會激動嗎?會因為被歌迷認出來而欣慰?
鄭皓覺得不會。
從他在網上把自己包裹得密不透風的行事作風來看,他應該不會希望被認出來。
可是就這麼放過的話,鄭皓不甘心。
“麻煩,借過。”
男人站起來,眼睛的位置剛好是鄭皓的鼻尖。
鄭皓下意識向旁邊側了側身,白樺從他身邊走過,一縷淡淡的茉莉花香從鼻尖拂過,鄭皓想也沒想也跟著走過去。
等待車停的時候鄭皓瞥了眼電子牌上的站名,又看了眼手機上的時間,他要把這一刻牢牢記住,不止為了紀念……
而是為了跟蹤。
作者有話要說:謝謝大家的支援,我會努力噠!
4
4、第 4 章 。。。
白樺發現自己被人盯梢了。
大概是從上週一開始,那天他乘坐地鐵時像往常一樣隨手發了條微博,內容是有關自己買了串茉莉花串的事,為了更直觀的表現小花的鮮嫩可愛,他還拍了張戴在自己手腕的特寫照片。
他一向很注意不在網上透露自己的真實資訊,但只是一個手腕照片的話應該沒有關係吧。自從有了微博後他就很喜歡在上面記錄一些看到的人和事,算是給枯燥的上下班路途增加點趣味。
合上手機後白樺就發現在自己面前很近的位置站了個人,這人手上繞著好幾串茉莉花,而且盯著自己的表情十分奇怪,可他確定自己不認識這人,於是他下意識把對方當成是賣茉莉花手串的了,繼而引發出一段相當之糗的對話。
“不要了,我已經買過了,謝謝。”
“我這也是買的。”
“抱歉。”
然後這人就一直站在這,白樺覺得不自在極了,只能垂低了頭繼續刷微博。
年華:【剛才好囧,我把另一個乘客當成賣茉莉花串的了。】
評論:【噗……然後呢??】
【年華大人你實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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