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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代蘇傑,莊主,不知這位莊主是誰的人。
他衝下面道:“那好吧,民不舉,官不究,你們既然不想告了,那你們便回去吧,以後好好過日子,來人啊,給馮家人十貫錢,讓他們好好安葬了死者吧!”一拍驚堂木,退堂走了。
馮家的人和李家的人都感世事難料,他們來之前,被人告之,會有什麼樣的過程,然後會有什麼樣的結果,你們只需怎麼樣做就成,可計劃不如變化快,誰能想到楊澤會是這麼個處置法,他們都是拿人錢的無賴而已,沒什麼隨機應變的本事,就算有這種本事,他們也不敢對著楊澤使啊,這位縣太爺真打人啊,而且是往死裡打!
回了後堂,楊澤叫譚正文過來,道:“跟上他們,他們沒辦成事,必會去找指使的人,看看那個指使的人是誰,回來告訴我!”
譚正文笑道:“這個容易,那我便去了!”換了身衣服,從後門出了衙門,繞了個圈子,這才跟上馮家和李家的人。
付丙榮卻道:“師父,那些個小無賴怎麼辦,真的押進大牢裡嗎?”
“當然,只要不放他們,指使他們的人就會害怕,只要一害怕,就會露出馬腳,那時再收拾他。就不難辦了。”想了想,楊澤又道:“嗯,去找具屍體來,等查到是誰指使的,就把屍體扔到他家後院,好好折騰折騰他。”
付丙榮答應一聲,笑道:“要是長公主指使的,往她家後院扔屍體,怕是不太容易。”笑著出門去了。
長安城裡找屍體不容易,可城外就不難了。城外有專門負責埋葬流民屍體,以免疾病傳播的積福莊,在那裡找具無人認領的屍體,並非難事。
楊澤在二堂裡坐著,叫人又拿來那張狀子,看了好久,這才閉目養神,他在心裡想著,這是個什麼樣的案子。想了好久,忽然,在記憶的深處,他想起來一個非常久遠。但又非常著名的案子!
猛地睜開眼睛,他再次快速把狀子看了一遍,瞬間就明白了,原來這個案子是這麼回事啊!
他看過的一本小說裡面。曾經記載過這麼一個案子,簡單地來講,就是有一個年輕人看上了一個漂亮的少女。便求家人去提親,可那少女並不願意,但少女的家人貪圖財禮,又請一個四處遊方的方士,其實就是算命的,算了一下生辰八字,結果說很合適,便答應了求親,這少女很恨那個算命的,可卻沒有辦法,婚姻大事只能由父母決定嘛,她只好嫁了過去。
可在新婚之後,早上開門時,那個年輕人也就是新郎卻披頭散髮地跑了出來,跑得飛快,誰也攔不住,一直跑到河邊,跳了下去,家人都很吃驚,下河去救卻沒有救上來,三天之後才在河的下游找到了屍體,但屍體被水泡得浮腫,已然認不出本來面目了。
大家誰也鬧不清楚是怎麼回事,只好作罷,這算是自盡投河身亡的,也沒法追究,那少女不願意守寡,不久之後便要改嫁,嫁給另一個年輕人,鄉村裡沒啥大事,這事便被百姓傳來傳去的,正巧一個當官的路過,聽完之後,聽出了蹊蹺,便去明查暗訪,其實這也算是多管閒事了,可偏偏這閒事還真讓他管對了,查出了這事的古怪之處,從而引出了一樁命案。
原來,這少女早就有了情人,便是她要改嫁的那個年輕人,可這個年輕人很窮,少女的家人是不肯把女兒嫁給他的,反而嫁給了新郎,那少女便和情人想了個計策,在新婚之夜,情人藏到了新房裡,趁著新郎喝醉了,他和少女把新郎給殺了,肢解之後,埋在了床下,然後由情人穿上新郎的衣服,大清早披頭散髮地跑了出去,跳到了河裡,裝成是自殺的樣子。
而在下游找到的那具屍體,卻是那個遊方算命的,因為少女恨算命的亂算,破壞了她和情人的好事,所以讓情人把算命的給殺了,因為屍體被水給泡了,所以分不出真假來,只能當成是那新郎的屍體!
那路過的當官的,把這案子給破了,從床底下找到了一個大罈子,裡面裝的便是新郎的屍體,這個案子從此便被認為是經典,很多書裡都有記載。
實際上,這個故事的原版,是一個非常恐怖的事,想想那個少女指使情人連殺兩人,而她睡的床下就是新婚丈夫的屍體,這少女有多心理變態,也就可想而知了!
當然楊澤是不會把事情想得有多恐怖的,他只是在想這個案子會怎麼被長公主利用。那馮家的人告的可不是謀殺,而是剋死丈夫,而要求卻很過份,是要殺了那新媳婦兒,可現在卻沒有查出新媳婦兒殺了人,所以按道理來講,是肯定不會讓新媳婦兒抵命的,只能不了了之。
這麼一來,麻煩就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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