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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有心想事成的那天,這些畫竟然在某個夜晚不翼而飛了。
作者有話要說:
☆、第三十七章
聽了宋可可的報告,顧安琪覺得她的偏頭痛好像犯了。
辦公室莫名失竊了,什麼都沒丟,就丟了亞瑟送過來的那四張麻雀圖,這賊到底是什麼特殊品味,竟然會對亞瑟的幼稚塗鴉感興趣?
“昨天我走的時候確定還在的,但是今天一早過來就發現沒了,門鎖沒壞,門窗都是關好的,我剛才四處問了一圈,也沒人丟別的東西,除了那四張畫,老大,你說是不是有……”
宋可可做出了“內賊”的口型,卻沒有說出口。無端懷疑同事影響不好,但是這事做得太乾淨利落了,除非是內賊,否則肯定要留下點作案的痕跡。
當然,從邏輯上推斷,宋可可本人是第一嫌疑人,因為她既有作案的時間條件——她負責開門關門每天第一個來最後一個走,沒有不在場證人,也有作案的動機——她一直希望這些畫能夠消失不見不再損害她家女神的良好形象,不過宋可可相信她家女神足夠英明,知道她再看不順眼這些畫也絕不會幹這種事。
果然,顧安琪接收到她的暗示,搖了搖頭,說道:“大家的心性我知道,都不是這種人,先和物業聯絡,看看能不能從監控錄影上找到些線索,實在不行就報警。”
顧安琪不想把辦公室搞得烏煙瘴氣,天天玩宮心計,招的人心性都比較平和,是些就算心裡有點小私心做人卻都是有底線的人,所以她覺得自己人中有人眼皮子比較淺把這幾張畫拿回家了或者有人實在看不順眼就把它們丟進垃圾桶裡的可能性都不大。
不過外人專門跑過來偷這幾張塗鴉之作實在有點不可思議。
這事很快變得更加懸疑了,因為物業的監控錄影上一切正常,在宋可可昨天走後到今天到來前,監控上沒有發現任何人進過公司的大門。
因為畫框和畫是一起被竊的,宋可可的嫌疑也被洗清了,穿著職業裝帶著小坤包離開的她肯定沒辦法帶走這四張畫。
既然沒人進過辦公室,這畫是怎麼失竊的?這是28樓,從窗戶進來的可能性更小,這又不是好萊塢電影,到處有能夠攀爬高樓的蜘蛛俠,丟的也不是什麼絕世名作,只是幾張疑似小學生的練筆,根本不會有人花這麼大的力氣幹這種事。
這監控錄影沒問題吧?你們物業是不是在這失竊案裡扮演了什麼不光彩的角色?
此時,在物業辦公室檢視監控的顧安琪和宋可可都有了這樣的疑問,區別是顧安琪只是在心裡懷疑,而宋可可這妹紙性格還不夠穩重,這話馬上脫口而出了。
物業經理聞言變了臉色。這又不是什麼價值連/城的名畫,看照片——那是宋可可提供的,就這小學生水準的玩意,誰吃飽了撐的會幹這種事?
“既然有疑問就報警吧,讓警察來查查到底是怎麼一回事。”雖然這是大客戶,但是客戶這麼懷疑他們的職業操守,物業經理也很不爽。
再說這事客戶有了懷疑,物業就算再表明自己無辜也很難說清楚,哪怕物業並不希望警察介入,但是比起自己的手下,物業經理覺得是對方的人下手的可能性更大。
懷疑我的人偷這玩意兒,還不如懷疑是不是你的手下中有人偷偷把它們丟到了垃圾桶裡!
物業經理恨恨地想著,準備真相出來以後能夠看到對方被打臉。
既然雙方都沒有意見,那就直接報警了。
不過警力有限,如果是價值連/城的名畫被竊,警方肯定要派專案組負責,現在的話,這失竊案價值太低,看上去也就原木的畫框值幾個小錢,畫作要說值多少錢,物業經理冷笑,宋可可撇嘴,顧安琪的思維還在正常人範疇中沒轉換過來,也覺得這只是亞瑟的隨手塗鴉之作,想要的話她也能隨手畫出來,所以警方詢問失竊物品價值時,他們就報了幾千塊錢,還覺得報得虛高了。
這麼小的失竊案,警方最多記錄一下,派個人來看看,根本不會花大力氣追查,最多是在其他大案被破時發現了失竊物品就把兩案合併到一起。
還是警方看在恆泰大廈物業經理和顧安琪這外資公司的份上,才鄭重其事地派出了好手,花了大力氣查了一下。
結果當然是幾家歡喜幾家愁。物業的嫌疑被洗脫了,監控錄影被調換的可能性基本沒有。顧安琪他們公司內部人員乾的嫌疑也不大,警方那位帶隊的孫隊長素有神探之稱,他分別和人做了談話後,就排除了這個可能。現場也沒有發現陌生人的指印腳印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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