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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北川為什麼會研究同性戀呢?可能有人會猜張北川先生就是同性戀,這是人們的思維模式。可事實並不是這樣。張北川研究同性戀的起因是他的老師的遭遇。他的老師名叫秦士德,是青島醫學院裡公認的最博學的醫生之一,曾兩次獲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他富有獻身精神、又富有同情心。與眾不同的是,他是一位同性戀者。1988年,他終生未婚的流言傳出,說他與男子有性關係。以後的幾年,幾個覬覦他科主任小小權力的人,幾乎將他致於死地。他曾先後5次辭職,一直未被批准,在巨大的壓力下,他甚至考慮過自殺。一次政治學習,幾個人‘批判’了他兩個多小時,當時那些人還經常當面羞辱他。事後張北川去看他,安慰他,他突然痛哭失聲,說道:‘我一輩子做了些什麼……’“這個事件持續了近5年,後來科內多名醫生聯名寫信越級上告,要求上級派人調查。調查結束,領導說:‘所有認識那位專家的學者都講,誰和那位專家吵架,責任就在誰,因為那位專家從來不會吵架。’(23)就這樣,張北川教授走上了同性戀問題研究的道路。他清楚的認識到,只治療人們的身體,而不治療人們的精神,就會有許多愚昧和殘酷的事情發生。於是,他開始做起了文化工作。這一點和魯迅又有點像,不過又有不同。魯迅當年也是學醫的,為了治療國民精神上的麻木,就棄醫從文了。張北川先生後來做的事情也屬於人文關懷,但卻沒有棄醫。因為他也做了不少愛滋病預防方面的工作。
我與張先生只是見過面,沒有太多的交流。我是從媒體那裡瞭解到他的不少感人事蹟。總之,我挺敬佩這樣的人。
(7)李銀河與同性婚姻
同性戀現象已經有上千年的歷史,而同性戀婚姻則是最近幾十年的事。在人類歷史上,尤其是西方歷史上曾經受到過極其殘酷的對待。他們曾被處以火刑、絞刑、死刑、有期徒刑等等。20世紀下半葉以來,各國關於同性戀的法律才開始明顯的寬鬆。現在,在西方大多數國家中,只要不違反以下三個原則,同性性行為即可不受法律追究,這三項原則是:(1)不涉及未成年人;(2)不在公共場合進行;(3)雙方自願。換言之,法律以不再追究發生在兩個成年之間的自願的、私下進行的同性性行為。(24)'385'
再後來,人類的法律又進了一步。它不但不追究同性之間的性行為,而且承認並尊重它。這就是同性婚姻法的出現,它標誌著人們對另一種人際關係的尊重。1988年12月,丹麥國會透過“同性婚姻法”,使丹麥成為世界上第一個同性婚姻被法律認可的國家。在該法案付諸投票時,無反對票。該法案規定,同性婚姻的配偶雙方在遺產繼承、住房津貼、退休和離婚方面,享有與異性配偶相同的權利。該法案透過後三個月內,丹麥即有600餘對同性戀者成婚,其中80%是男同性戀者。此後,北歐各國(瑞典、挪威)紛紛承認同性婚姻。現在,美國、加拿大有許多州已經承認同性婚姻。不過,同性婚姻在美國的爭議還很大,而在加拿大則正朝著寬容的方向前進。除此之外,在很多國家和地區,同性婚姻合法化的運動正如火如荼地進行。
李銀河,正是在這一全球背景下,提出同性婚姻合法化問題的。她在這個問題上的行動可以分為兩大類,一是她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的婚姻法修正案的徵求意見稿中提出了同性婚姻問題;二是她對同性婚姻提案的積極上傳。
我國現行的婚姻法誕生於2001年,它是在修改了1980年婚姻法的基礎上完成的。那次婚姻法的修改比較慎重,徵求了多方的意見。其中就徵求到李銀河。李銀河當時就表示應制定同性婚姻法。她提交了兩套方案:一是將現行婚姻法中“夫妻”字樣改成“配偶”;二是增加“同性伴侶”條款。不過,李銀河沒能成功。
2000年8月31日,中國青年報曾召集國內部分社會學家、法律工作者到北京鳳凰會館舉行一場有關婚姻法修改意見的研討會。在那次研討會上,李銀河比較充分地闡述了自己的觀點。中華文明史上首次出現“同性婚姻”的討論,李的提議堪稱“石破天驚”。但是正因為它的“首次”,李的觀點遭到與會專家的反對。“這個東西有必要嘛,他們可以去同居,也沒人管他們嘛,要個什麼法有什麼用?”一位法學界專家說。持反對觀點的人還認為“西方社會對同性婚姻並不是都接受,中國不應該在這方面太超前了。”為了爭取更多的理解,李闡述她對文明的看法。“我甚至用‘###’去跟他們解釋。什麼叫‘代表先進文化’?尊重差異就是先進文化的一種體現。我們用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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