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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地方夏天也就一塊布裹裹對付了。都是40度的天氣,一個香港人西裝筆挺地往烏干達農民跟前一站,肯定能體會什麼叫“光腳的不怕穿鞋的”。現在洪晃跟我說,她就要這麼上廣告,完全就是一烏干達農民。而且那種無賴勁頭明擺著就是在跟你說,怎麼著吧,反正我比你丫涼快。
在這裡我需要插一段說明,就是本文的所有粗口都來自對洪晃的觀察經驗,每個人有自己習慣的表達方式,我不知道洪晃的英文和法文是哪一路子的,但洪晃的中文絕對是比較粗俗的那種。洪晃說粗話的時候比較像她自己,偶爾溫文爾雅起來我總不太習慣,覺得她憋著什麼壞,肯定是要陰人一道,所以才那麼委屈自己。我加上這句話的目的是給本書的編輯看,因為我也沒把握寫到後面又會想起洪晃說過的哪一句不大文雅的話來,所以事先拜託編輯,為了主題的需要,千萬別隨便把裡面的粗口刪掉。
回來說那個廣告。對一個做雜誌的人來說,廣告這東西除了能給你帶來錢這一點之外,實在沒什麼可愛的地方。但哪怕就從“帶來錢”這一點來說,廣告就已經足夠可愛了。
而我和洪晃的分歧在於,你應該為可愛的東西支付多大的代價。比如說,我覺得封面故事的代價就太大了,因為雜誌還指著它賣呢。除非這一單廣告收入夠抵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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