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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強烈的反抗當中,家人和女方終於答應舉行一場簡單的婚禮,最後在雙方的妥協之下,決定後天就為我舉行婚禮。因為我確實很忙,大家挑了幾個日子都被我一口否決,因為我沒時間。
後來母親急了,“那就後天吧,後天是個好日子,你總不能讓我這輩子連媳婦的面都見不上吧!”看著母親又要掉出眼淚來,我只能再次屈服。
誰說封建思想那麼好打倒!你也來試試,忠孝仁義禮智信,你少了哪樣都會遭人指責,當然“走自己的路,讓別人說去吧!”的人除外。我們是個政客,哦是政治家,不是那些浪漫的詩人。
據說有一位詩人迷上了一位小姐,終於和自己的原配夫人離了婚,同那小姐成了一對。但這位小姐大手大腳慣了,這位詩人就沒日沒夜地拼命賺錢,當初的浪漫也沒有了,後來這位詩人終於由於太過勞累而猝死,英年早逝,令人唏噓不已。
記得那個詩人臨終前曾寫過一首詩:輕輕地我走了,正如我悄悄地來。臨走時我揮一揮手,不帶走半片的雲彩。
這樣的新式婚姻亦不知道是幸還是不幸!
不過這樣的愛情生活倒是頗受那些文人們吹捧的,是不是他們會在那些破滅的愛情當中感悟到靈感了吧!也許,好象曾有一個人說過沒有痛苦就沒有詩人!
不過我還是不習慣太過轟轟烈烈的愛情,什麼東西太強烈了就不會長久,就好比那些炸藥,即傷害別人也傷害自己。
第二天,即將成為我‘泰山’的中華同孚公司公司老闆潘家聲,還有我未來的大舅哥潘子銘兩人一齊來了我家,這算是給我定了婚。
按老禮應當是我們上女家去定親了,這算是什麼回事?是不是時代進步了?
我自然得客客氣氣,好歹今後也要算是一家人了,再說我也欠人家的情——曾借過三百萬的軍費不還,說是算他家捐給國家了,還專門做了塊匾送給了他家,上面寫著“擁軍模範”。
現在看來我這老丈人倒沒在這件事上和我計較,他還算是蠻開明的嗎!反倒是他一個勁地對不停地誇讚還是讓我覺得肉麻,人家都說是丈母孃看女婿,越看越順眼。沒聽說老丈人看女婿也這樣吧,根據奧國一位叫弗什麼德的說法,一個男人應當對奪取他的女兒的男人產生敵視才對,看來這位奧國人的說法有一定的水分。
在一番皆大歡喜的談話當中,我的命運就這樣被決定了。我忽然有一種很無奈的感覺,看來一個身居高位的人無可奈何、身不由已之處比平常人還多。
明天我就要成為一個有“家”的男人,這個有“家”的概念就是再也不允許我有非分之想,因為根據幾年前頒佈的《婚姻法》,一個男人只允許娶一個女人,如果再想討房小妾是法律決不允許的,我是一個守法的公民,而且是一個政治家。
政治家的意思是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幹非道德的事,但決不觸犯法律!
我就這樣被塞進了迎親的汽車,然後象個機器人似的讓人擺佈著,說著一些早已背熟了的臺詞。稍微幸運的是,我那老丈人懾於我的淫威,哦錯了是礙於我的身分,堅絕不讓我給他們老兩口跪拜,不過我那未見面的媳婦的祖母倒是很高興地受了我這孫女婿的大禮。
然後我又稀裡糊塗地又上了汽車,然後就接著媳婦回到了家中,還是沒讓我看上一眼,是不是因為咱媳婦長得醜怕半路上把我嚇跑了?我象是那種人麼?不過我真的還有點提心吊膽,畢竟這是終身大事呀!但是那些人就是不讓我和新娘子坐在一輛車裡。
這時我發現我家裡居然來了有近千人的“賀客”,這讓我感到十分憤怒,這難道是所謂的“簡單”操辦的婚禮嗎?
幸好我們家曾是軍閥,院子夠大,房子夠多!
不過,當我看到了收了一千多萬禮金的禮單時,算了,我還是決定不和他們計較了,看在錢的面子上。
這時,新娘子頭上蒙的紅布才讓我親手揭開,我屏住呼吸,慢慢地掀開了新娘頭上的蓋頭來,不由長出了一口氣,還好,眼睛是眼睛,鼻子是鼻子。哦,我是說模樣還算標緻,不過也不知是哪國的化妝師給塗了太濃的妝,讓我沒看得太清楚。
大致長得還不算差了,我心裡稍微平衡了點。
然後呢,居然不倫不類又跑上來一個洋牧師,問我是不是真心愛她,是不是真心願意娶她,廢話,我天地都拜完了,不娶能行麼?!
在這麼一個不中不西,不倫不類的儀式之後,婚禮這才算開始,我在不停地點頭接受人們的祝福,一遍一遍重複著同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