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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她從沒想過這輩子還能見到他;她沒想過常夕和康喬會分手;更沒想過,常夕竟然會和劉之雙結婚。
方母時常打電話來,叫女兒回茗城,不許她再留在灣城。
有次方母發了脾氣:“你是要嫁在灣城,是不是?”
“是!”方沐優的火氣也不小。
母女倆像對冤家,每次都為在灣城還是回茗城的事情吵鬧。
方沐優也想家,也想茗城。但是在灣城,她還有一些事情沒完成。她隱隱有著不甘心,有著不見棺材不落淚的勇氣。
總有那麼一天,她要告訴康喬,她愛他。
他必須給她一個回答。如果她得不到想要的答案,那她就回茗城。
大不了老死不相往來,誰怕誰?厚著臉皮往前衝唄,這年頭,女追男,根本就不稀罕。
5
張藝寶失眠了。
他想著白天發生的種種,想著和方沐優的再次邂逅。
藝術家的浪漫,讓他浮想聯翩。
這是上天的眷顧,他對自己說。
他必須從那段糟糕的婚姻中脫離出來,創造一個新的世界。
那個世界裡,得有個女孩,有個像方沐優那麼健康、積極向上、美麗大方的姑娘。
他要和她在“獨1980”裡作畫、生活,過著神仙般美好的日子。
她是他的鴛鴦。
曾經,他以為麥麥是他的鴛鴦。
酒吧小舞臺上,那個穿著細高跟涼鞋、紅色超短裙、染著一頭紅髮、斜著眼睛看人、有把好嗓子的麥麥早就變了。
變得物質、庸俗,徹底成為了性格極端、性情善變的小潑婦。
他原是欣賞她的,當她梨花帶雨地趴在他胸口,說她懷了他的孩子時,他的內心激動無比。他要和她結婚,從此做個好丈夫。
他們的洞房之夜是在醫院裡度過中。
當晚,她告訴他,其實她並沒有懷孕,那是她想和他結婚的一個伎倆。
他目瞪口呆地望著她,眼淚一點點流出來。為了和她結婚,他抱著“為一棵樹而放棄一片林子”的決心,捨棄了那些花花草草,打算從一而終、浪子回頭。而她,居然欺騙了他。
他砸破了他們的巨幅結婚照,鏡框的碎片飛濺到他臉上,血水混合著淚水,他悽慘得像個末路英雄。
她不知從哪裡拿到一把水果刀,眉頭都沒皺一下,將刀尖對著自己的胸口插了下去。他守著她,坐在醫院的病房裡。他的新郎胸花還來不及脫下,而她也還穿著紅色晚裝。
她醒來後,拉著他的手:“不要離開我……寶貝……千萬不要。”
從此,她的胸口多了道不可去除的傷疤。
他不敢招惹她了,她比他狠。但他要求她去上班,像個正常女人一樣。他四處託關係,給她謀到一份朝九晚五的文員工作。公司不允許染髮、不允許塗顏色鮮豔的指甲、不允許穿超短裙。
他的麥麥成為了大街上最尋常的婦人。白襯衫、深藍色西裝褲、黑色通勤包,便是她的日常裝扮。她給自己買了各種顏色的假髮,下班了就戴上,紅黃藍綠青橙紫,每次都嚇他一大跳。
這是他要娶的女人嗎?很顯然,不是,絕對不是。
辭職後,麥麥全身心地投身於炒股這項近乎全民運動的潮流中去。前期投入的三十萬很快就翻了倍,她把債務都還清,還掙了不少。不知不覺中,她成了精明的股票行家。她兌現了諾言,給他買了跑車。
。。
六、緣分是一門未知學科(7)
那輛跑車,他才開了一星期,就被她收了回去。原因很簡單,她怕他用跑車載別的女人。事實上,他確實想利用這輛跑車來增添個人魅力。而她,像是他肚子裡的蛔蟲,對他的動機一清二楚。
她說:“想要車也行,那就搬回家住!我想讓你開著這輛車回家,而不是讓你開著它,然後離我越來越遠。”
他當然不願意和她住在一起,不肯為一輛車而喪失個人立場。
他深吸一口氣,終於提到“離婚”二字,她笑道:“沒那麼容易。”
“有多難?”他問。
“買彩票中五百萬,難不難?我們離婚比這個還難。我們的緣分還未盡呢,寶貝。”
想到這些,張藝寶更加難以入睡了。他走出帳篷抽菸,看到燃盡的篝火旁邊有一個熟悉的身影。
“沐優!”他興奮地叫著。
“噓……”方沐優示意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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