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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沒什麼大不了的,女人,你想離你就離吧,做單身女人賊好!
我之所以說如果——就應該怎麼著,是因為無論從哪個角度來看,一個離婚女人告誡女人不要離婚,怎麼著都有點自己給自己掌嘴的味道。
但是,我依然要說,女人,如果能夠不離,那就堅決不要離!就像如果不是心甘情願又心急火燎地準備要嫁給某個男人,就堅決不要匆匆忙忙戴上男人的戒指,並且勉為其難地走進婚姻圈套一樣。
坦白說,這麼多年的單身經歷告訴我,離婚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而是大得有點可怕的事。
我說的離婚事大不是說離婚這件事本身很糗,事實上,人性的不斷解放,給予了婚姻解體最冠冕堂皇的理由,離婚不僅僅已經變得很稀鬆平常,甚至成為一種時尚。我說離婚事大也不是說離婚的手續很麻煩,如今,上民政局將一個紅本本變成一個綠本本(不知道現在的結婚證和離婚證還是不是前者紅後者綠)也就一兩個小時的事(感謝以人為本的理念統率著我們的工作,還滲透我們的生活)。
我說離婚事大在於離婚對女人造成的顯性和隱性的傷害太過可怕。這種傷害就像潛伏在體內無法根除的毒素,只要逢著合適的時機就要毫不客氣地發作,每一次發作完全有可能將你打入痛苦與絕望的深淵,以至久久難以自拔。
也許有人會說我這是危言聳聽。離婚不就是與自己不再喜歡不再欣賞不再熱愛不再依戀不再存希望的男人從肉體到靈魂道再見嗎?離婚不就是衝破一個壓抑自己情感自由發揮、約束自己身體自由奉獻、鉗制自己慾望自由膨脹的樊籬嗎?離婚不就是破舊立新、從黑暗的夜晚中走向光明的早晨、從狹小的廚房冷清的臥房走向喧譁的廳堂走向廣闊的野地裡嗎?這麼一琢磨離婚妙不可言的形式,這麼一界定離婚喜氣洋洋的內涵,這麼一展望離婚光輝燦爛的前景,女人,你不趕緊離了,你還等什麼?
不可否認,當已有的婚姻已經激不起我們愛的興致愛的創意愛的高潮,當同床共枕的男人離我們越來越遠甚至感覺越來越陌生時,婚姻的確會成為我們張揚生命、展翅飛翔的羈絆;對另一份浪漫情感的渴望、對另一個新好男人的期盼也就會愈來愈鮮明愈來愈強烈愈來愈沒法掌控。但是,請注意,新的情感並不是商場裡陳設的物品,不是我們下了訂單想要就可以要,想拿就可以拿的。理想的男人更不會像肯德基裡的漢堡,付了鈔票就可以隨時得到烤製出爐的美食。
用世俗的眼光看離婚女人,又或者說遠距離打量離婚女人,常常會讓人產生心如止水的感覺。請相信,那絕對屬於假相與錯覺。所謂心如止水,不過是不肯認輸時做出來給他人欣賞的氣定神閒,是一次又一次失望下萬般無奈的*。真實的情況應該是,離婚女人對愛情對男人往往賊心難死,由於心靈的創傷急於找人撫慰,加上與前夫持續不斷地暗暗較勁,離婚女人對於再婚的期望值會比第一次婚姻更高。
但是,離婚女人想要贏取一個未婚男子的芳心並且將這份芳心變成一枚閃閃發光的鑽戒,基本等於下個世紀的童話。離了婚的男人呢,則一個比一個精明,一個比一個狡黠。經歷了婚姻的風雨和女人的打磨,這些男人在體能和身體的付出上或許會依然保有年少的痴狂,但在付出真情尤其是為了真情付出鈔票付出其他財富時卻已經比葛朗臺更加的葛朗臺。那麼死了老婆的男人呢,照說他們應該更加懂得珍惜愛情珍惜幸福珍惜眼前人,但這類男人往往會走兩種極端,一種是迅速衰頹,整日帶著沉沉的暮氣(這也可能是你自己的錯覺,但這錯覺很有可能長久地與你如影相隨),彷彿永遠也走不出前任老婆死亡的陰影;另一種便是放縱,親歷了一個女人的死亡,他們會深刻感知生命苦短要只爭朝夕,於是,對你,也便成了今朝有酒今朝醉。
女人,你別離婚(2)
或許,你依然相信自己的運氣會超好,遲早能夠遇上一個依然激情四射,依然體力超強,依然浪漫瀟灑,依然慷慨大方,依然體貼入微的男人,不過,以我多年的相親經歷,這樣的男人打著燈籠上月球找或許希望會大點兒。
有人說,離婚的女人是打折的女人。我覺得這話不無道理。倘若戀愛是在商場挑選極漂亮的綢緞,那麼結婚就是將選中的綢緞剪裁成衣服,不論這衣服合不合體,綢緞已經回不到原來的綢緞了,換句話說,綢緞是不可以再放置到商場明碼標價隆重展銷的。
而你,女人,你曾經就是商場裡那塊風情萬種的綢緞,飄揚在男人多情的視線裡;而今,在婚姻中的你,已經是一件緞面的睡袍,日漸地褪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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