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七十六章 權利(第3/3 頁)
之喜,馮中良可能不會為了她這樣一個人多費心思。
嫁給趙君翰原先並不是多麼好的選擇,可此時卻成為了她唯一的選擇。
想一想,前世她費盡心思都沒能嫁進趙家,為趙君翰生了兒子,做了他多年情_婦,仍沒得到一個名份,今生卻能以馮南的名義嫁過去。
從此這世上再也沒有仇人,她是名正言順的趙太太,她可能會生下前世自己生過的兒子,哪怕沒有大紅大紫,但至少順了前世的意,這一切的一切都讓她心動。
雖說前世死在江至遠手上,今生也差點兒折在他手中,但她對江至遠可謂是畏懼多過於恨。
魚死網破的結果,不是她想要的,經過這些,她更向往安逸、平穩的生活,沒有死亡的威脅,沒有恐懼。
江瑟說得對,重生這種事,可一不可再,有些機會,錯過就是沒有的。
置江至遠於死地,還是選擇嫁進趙家成為趙太太,馮南自然是不需要再猶豫。
但她還是有些不甘心,她忍不住看著江瑟:
“你為什麼要這麼做?”
她是真正的‘馮南’,她是幼年時期,曾經被江至遠傷害過的人,她對於江至遠的恐懼應該不下於自己。
她親口說過,這間療養病房,她也住過的。
江至遠坐牢了,對兩人都有好處的,她為什麼要讓自己放過江至遠,不再追究?
馮南還有點兒氣不過,帶著些恨意:
“你有馮中良撐腰,有丈夫,你要怎麼做,還不是一句話的事,需要我來配合?”
“這是法制社會!”江瑟義正言辭,她當然可以像馮南所說的,用某些手段,讓江至遠逍遙法外,不用受法律的制裁,畢竟馮南活著,馮中良因為江瑟的原因,註定不會把事情鬧大,她要保江至遠,有的是方法。
“可是,‘他’已經習慣了用自己的方式解決事情,我當然是要用這樣的舉動跟‘他’說不可以。”
江至遠做事、為人都已經形成了一套自己的準則,這樣是不對的,但可惜因為他的出身限制,從沒有人告訴他什麼樣是錯,什麼樣是對,所以他走了一條不對的路,崎嶇難行,害人害己。
江瑟繞了這樣大一個彎子,就是想要跟江至遠‘說明’一個道理:凡事都可以用正當的手段解決問題,面對困難,不是隻有挺而走險的犯法才是唯一途徑。
當沒人能跟他說這些的時候,唯有她用實際行動向他表明,希望他以後也可以牢記於心。
馮南呆呆看她,啞然半晌,問道:
“你,你不怕他嗎?”
“也是有些怕的。”她坦然承認,但生活中,有些事情不是怕了就要逃避,不再去面對。
“更何況我是‘江瑟’,權利與義務向來都是相對應的。”她得到了重生的便利,自然也應該相應的要付出一些東西。
江瑟說完,看了一眼馮南,“這也是‘做人’的基本。”
馮南明白,她說這些,也是在‘教’自己做人。她有些不忿,卻又無法反駁,她自己心裡是明白的,前世仿著自己想像中的‘馮南’過了多年,以為自己學得像了,快‘追上’她了,重生後沾沾自喜,真正瞭解了,才發現自己和她之間仍存在著很遠的距離。
“我到現在,才明白,可能命運是最公平的。”
馮南囁嚅道:“‘江瑟’殺我,所以她消失,我重生。”重生之後她成為了最想要成為的‘馮南’,而‘馮南’則重生成‘江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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