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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盤算著什麼時候要去教訓教訓李遇柳,正好可以給他看自己的項鍊……可惜不能說那是陳優送的。可是不說出是他送的又沒法釋放她的興奮。
她覺得自己快樂得快要死了。憋死的。
那是她自己作孽
肖文靜跑了。捲款逃跑了。
況且是捲了很小的一筆款,十二萬元。週五那天,譚振業他們去了上海處理李爽的事,陳優聽說去北京開一個什麼研討會,總之是除了肖文靜外其他幾個老總全都外出了。譚振業走之前讓唐沁甜去財務借了一張十二萬元的現金支票(平時都是用轉賬支票),預備深圳那邊一個商會的費用。第二天,他在上海打電話來讓沁甜把支票交給肖文靜,說他們趕不回來了,李爽那邊的事很麻煩,要跑法院,深圳那個商會讓肖文靜去辦。
唐沁甜把支票送給肖文靜時,肖文靜坐在她的辦公室,燈都沒開。剛剛尹倩悄悄給她送了一份傳真來。列印的字型,很簡短兩行,聚集在一張A4紙的上端:
我知道貴公司銷售部副總經理肖文靜將客戶資料二十萬賣給了美寧公司的全部經過。如果貴公司願意出大價錢,我願意提供相關證據。
沒有開頭,沒有落款,更沒有聯絡方式。尹倩聽剛來的小前臺莊可妮說,一模一樣的這份檔案,兩天共收了六份。
對方給公司總部的每一個傳真機都發了一份!
肖文靜收拾了一下自己的抽屜,打了幾個電話,接過唐沁甜送去的支票,馬上就走了,說是去深圳。但下星期一就被發現離開了廣州,十二萬元人民幣已經全部被提走。
下週二譚振業從上海回來後,只是隨便問了唐沁甜幾句,就吩咐其他人去派出所報了案,好像並不打算往深處追究。唐沁甜覺得老闆們的思維很奇怪,此前,他們抓住李爽的事大做文章,卻是雷聲大雨點小,最後什麼證據也沒抓著(李爽本來也是一個屁股擦得很乾淨的人)。唯一能拿到手的證據,除了OA上那份舉報信外,就是找到了他以老婆名義註冊的“博雅公司”的註冊地點跟天相公司上海分部是同一個,只能胡亂冠了個“侵佔國有資產”的罪名,罰了他一些錢了事。這也就罷了,但是對於肖文靜捲款潛逃這種有憑有據的事,居然也只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不過唐沁甜是小女人,向來認為新聞聯播上的事都發生在外星球,所有的報紙只有娛樂板塊,對這類事沒興趣深究。況且那天譚振業問完話以後,她已經出門了,又把她叫回去囑咐了一句:“小唐,你跟你那個做禮品生意的朋友說一下,讓她以後不要再來找我。”這句話引起她大怒。
張天籟下午被她二姐的電話火急火燎地找了過去,好容易脫身,又跑到電子大廈去見一個約好的客戶。那傢伙自恃名牌大學畢業,又剛升了個小主管,自我感覺特別好,一口一個“我們學校”,還非得夾個把英文單詞。天籟賠著笑臉順著他喜歡的話題扯淡,稍微不懂的單詞馬上虛心請教,刻意顯露著自己的低下,心裡卻罵著媽的,少跟老孃裝B了,老孃掙得一點不比你少。
還好這孫子裝得還算有點價值――這張不小也不大的單算是簽下來了,至少這個月的指標完成了一半。天籟長噓一口氣,步行到附近的小店吃雙皮奶。心裡還在B、B連聲地罵著那個小主管:穿名牌裝人屎!就像那個住在神龕裡的老鼠,不知道別人對他燒香跪拜只因為他所處的位置,還以為他是佛!心裡一陣陣地鄙夷,又一想人家比她小一截,昨天還穿著校服吃肯德基,今天就可以對她耀武揚威了,不由得自己又開始沮喪了:她已經奔三了!前些年一看有新明星出臺,先去看他(她)的年紀,比自己還大一點就噓口氣,覺得自己還有幾年希望,現在再發現電視上有新面孔,根本不用看了:比她大的都在演媽媽輩了!
天哪!三十一歲!盤點一下自己吧,想起自己除了還算健康、父母健在和一身肥肉什麼都沒有!張天籟一陣陣地狂躁起來。
她本來就被二姐鬧得心情不好。
張天籟的二姐張天音跟一個男人同居了六年,後來結了婚。過了半年,男的又要離,因為其實他早就在外面又有了女人,只是覺得不跟她二姐結個婚對不住自己的良心,所以要舉行這個先結後離的儀式。她二姐割脈、吃安眠藥、去單位找領導,去“騷貨”家裡撒潑,招招都使盡了,就是不離婚。那男的搬出去跟他的情人住一起都四年了,今天二姐還喜滋滋地發生什麼大事一樣,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