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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它熾熱似火,冷酷如冰;它纏綿如夢絮,狠毒似惡魔;它柔軟如錦緞,鋒利似鋼刀;它可敬可泣,該殺該戮;它能讓人超脫曠達,才華橫溢,放蕩無常;叫人丟掉面具,原形畢露,口吐真言;它能叫人忘卻煩惱,拋卻憂愁,幻化在絕對自由的時空中盡情翱翔;它也能叫人忘卻信義,肆行無忌,沉淪到道德深淵的最底處。
在華夏,酒文化源遠流長,傳說中中華釀酒的鼻祖是杜康,而最早有記載的酒是在商朝時的甲骨文。
大部分華夏男人都會喝酒,而楊星則是其中的佼佼者,儘管如此, 在面對酒保拿上來的第一輪酒的時候,他仍不禁頭皮發麻。
一瓶普通的王朝赤霞珠紅酒,一瓶瑞典伏特加外加一瓶酒保從外面便利店買來的一斤裝的紅星二鍋頭,這就是方大雷指定的三瓶酒。
這二鍋頭原本在太行國際這麼高階的地方是沒有的,酒保也明確告訴方大雷,他們不賣白酒。
結果方大雷一疊大紅色的鈔票丟過去,酒保的態度直接180度轉彎,他快速拾起了所有的鈔票之後就說了一句話:“我馬上幫您到外面買酒去。”
這個事件再次驗證了一個真理:有錢能使磨推鬼,什麼不賣白酒,在鈔票面前,一切都不是問題。
等酒保將酒全部拿上來以後,方大雷將六瓶酒全部開啟,分給了楊星三瓶,示意他可以開始了。
楊星惆悵的看著眼前的酒,遲遲沒有下嘴。
會喝酒的人都知道,有的人酒量很大,可是不能混酒喝,別說白酒、紅酒、洋酒混著喝了。你就是喊他同時喝兩種不同牌子的白酒,他都可能戰鬥力直線下滑,原本能喝一斤都沒事的,可能喝個七兩就倒了。
我國自古就有酒不混飲之說,宋代陶谷在《清異錄》中就說酒不可雜飲。雜之,善酒者亦醉,乃飲家所忌。
例如白酒和啤酒是忌混喝的,主要是因為白酒和啤酒是不同性質的酒。白酒是蒸餾酒,啤酒是發酵酒,因此兩種酒的成分不一樣。白酒除少量的雜醇油外。主要是乙醇,而啤酒中含有很多成分如二氧化碳、肽及氨基酸、無機鹽、維生素、抗氧化物質如多酚類物質,有一些物質可以促進乙醇的吸收。所以白酒和啤酒混合飲用,更容易喝醉,而且最後得難受程度明顯大於單喝一種酒的醉感,使醉感提前到來,引起頭昏、噁心、嘔吐等,甚至會引起其他中毒症狀。
不僅是白酒和啤酒不能混喝,在同一宴席上不同品牌的酒也是不能混喝的。例如五糧液和茅臺最好就不要混喝。
喝混酒所以容易醉,主要還是與釀酒的原料有關,如果喝了穀類製成的威士忌後,再喝葡萄酒。就容易醉了。
因為不同原料所產生的化學變化容易傷害腦神經。詳細來說,也就是一定量的飲用酒精即乙醇並不容易醉人,而當乙醇同與其化學結構相近的物質如甲醇、丙酮等混合進入人體,對神經系統產生作用後才容易造成醉酒的感覺。幾種酒混著喝時容易造成乙醇同與其相似的化學物質混合。因而容易醉人。
問題是現在小胖子楊星已經騎虎難下了,現在退縮的話不僅很丟人,以後他在南都市富二代紈絝圈子內都抬不起頭來。
伸頭是一刀。縮頭也是一刀,楊星決定拼了,畢竟方大雷和他同樣的也要混酒喝。
凡事應該先難後易,按理說小胖子應該先將二鍋頭喝下去,再喝伏特加,最後喝紅酒,可是他反其道行之,先拿起了紅酒喝了起來。
他這麼做是要逐步一點點的適應酒精的變化,如果先喝二鍋頭,最後再喝紅酒,無形中會讓紅酒的酒精度數變相提高不少。
王朝在華夏還算是不錯的紅酒,赤霞珠也是王朝紅酒中比較好的一種,相對來說,下口還是比較容易的,略微有一點酸澀的感覺,喝下去以後口齒留香。
問題是小胖子楊星直接抱著酒瓶咕咚咕咚如牛嚼牡丹一般將紅酒吹了下去,至於紅酒什麼味道,他根本沒有品嚐出來。
喝完之後,他將酒瓶口朝下,底朝天抖了抖,向方大雷示意道,然後對著方大雷一挑下巴:“該你了!”
“呵呵,不錯,小子有種。不過這才剛剛開始哦。”說完,方大雷直接抓起了桌子上的二鍋頭,一仰頭,不過三五秒的時間,一瓶二鍋頭就灌進了他的肚子裡。
喝完了二鍋頭的方大雷略略的打了一個酒嗝,接著面不改色心不跳的對楊星說道:“我這個人做事喜歡先挑難得下手,二鍋頭而已,我先喝了。”
楊星的臉色微微變了變,方大雷帶給他的壓力實在有夠大的,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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