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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雅仁擺擺手:“放心,很少有殺手埋伏在烤肉店的廁所裡。”
拉門合死,費長樂坐下,恰好對上金允航的眼神。金允航露齒一笑:“你跑的真快啊。”
“還好。”
“你現在還是大學生啊,怎麼做保鏢呢?”
“奶奶病重,急需用錢。”
金允航重重點點頭:“好孩子啊,來,我以茶代酒喝一杯。”
費長樂雙手舉杯,一飲而盡。
翻弄著肉串,費長樂細細的撒上辣椒麵,對金允航道:“金先生,和老闆認識好多年了?”
金允航咬著雞頭,眼睛向上看思考道:“仔細算,都有12年了。”
“您和老闆感情真好。”
金允航哈哈一笑:“是啊,我倆雖然同歲。但是雅人一直比我成熟,很照顧我。做事的手段也比我高,真是讓人羨慕的傢伙啊。”
“金先生,很佩服老大?”
“別金先生,金先生的了,我年齡比你大,叫我金哥就行。很佩服啊,小時候不知道有多嫉妒,他身體雖然不好,這也沒辦法,他小時候發燒太嚴重,肺炎的後遺症。但是頭腦真是一流,跟他一比我就成了四肢發達頭腦簡單的笨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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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二十二
“他從來沒有服輸的時候,都是那麼從容,有他在,我以後還會受到很多照顧吧,很安心的朋友,心思又細膩,像父輩一樣。”
金哥這個稱呼費長樂實在是叫不出來,費長樂省去了稱呼:“我們同樣很敬重他。金先生,結婚了?”
金允航連忙搖頭,藏不住心事的臉微微泛紅:“沒有,不過有女朋友了。同事,女警花,很厲害的。”
“孫雅仁這點就比不過我了,他到現在還單身呢,可能是工作太忙了吧,都沒時間談戀愛,有失必有得啊,雖然普通點,但是我覺得還是我比較幸福。我只能在這點上勝過他了吧。”
費長樂點點頭,誠懇的道:“您的心態真的很讓人欽佩,就像能給人帶來正能量一樣,雖然您常受老闆的照顧,但相比老闆也很受您的啟發吧,在您這裡得到了很多鼓舞,才會想回報您。”
金允航一愣,右手撓了撓後腦勺,不好意思的道:“我都有些害羞了,說的我多麼偉大似的。”
“唰——”紙門拉開,孫雅仁雙手溼淋淋的,費長樂遞上紙,將拉門關上。
“聊什麼呢?”孫雅仁道。
“和長樂聊天,真是健談的人,態度給人很誠實的感覺,聊的很愉快。”
“他?健談?”孫雅仁挑挑眉,費長樂沒有回答,翻弄肉串。
金允航拿過一旁烤好的肉串遞給孫雅仁,孫雅仁接過,咬了一口,和剛才費長樂烤的味道不同,說不上難吃,但差了點什麼。
“老大,給。”
孫雅仁咬了一口費長樂烤過的,頓了一下,咬下第二口,直到把整個肉串吃完,點了根菸,催促道:“快點烤。”
孫雅仁喜辣,只有費長樂知曉,費長樂烤的肉串完全是按照他的口味,而金允航烤的肉串是甜鹹味,喜歡蜜汁雞脖的金允航愛吃甜味。
一個是他愛吃的口味,費長樂的食量孫雅仁是知道的,現在也就是個半飽,空著肚子,認認真真撒著辣椒麵,抽空吃一口自己盤子裡孫雅仁不要的食物。
另一個,是金允航按照自己口味烤出來的,知道自己能重新進食後,金允航表示恭喜,沒有問及自己喜歡的口味。這也和以前的相處分不開,金允航喜歡的,孫雅仁都不討厭,時間久了,金允航也就不問了。
“費長樂,你喜歡吃什麼?”
費長樂停下動作,回答:“我不挑食。”
孫雅仁輕笑,“白痴,快烤,我餓了。”看了眼只吃了一口的甜鹹味肉串,這是金允航親手給他烤的,光是這麼想,他的心就波動了。眼角瞟過手指被辣椒麵刺激的充血的費長樂,孫雅仁將肉串放進了費長樂盤中:“我不愛吃甜鹹味的。”
“哦。”費長樂應了一聲,幾口吃光。
除了孫雅仁和金允航,其餘人都喝了酒,馬雲自然不能開車送孫雅仁回去。
“我開車把允航送回家。”孫雅仁道。
“那你直接住下來吧,小娜今天應該不來。”小娜是金允航的女朋友。
在場的人刨除張強都知道,對於這個提議,孫雅仁不會拒絕。
“好。”孫雅仁很自然的淡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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