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第1/4 頁)
你一定會回來的,對嗎?對嗎?
這是第一封,字跡凌亂,內容也不多,可見她提筆時心情很亂,字裡行間還有多處被水漬漾得模糊的字痕,我知道,那是她的淚。
予默:
我把頭髮留長了。
知道我為什麼要留髮嗎?因為我眷戀著你輕撫我的發時的溫柔,我想把它留得長長的,去感覺你修長的手指,穿梭其間的溫存,就像在高雄那段時間,每回纏綿時,看著我的發散落在你的胸膛,那種無可言喻的親暱感覺……
唉,我又得再說一次,我真的好笨。為你留髮的念頭,走在十八歲那年萌生的,直到後來和童聖陽交往,下意識裡都還在為你留髮,把你藏在心裡,這樣居然還有辦法欺騙自己……嘖,笨到家了。
沒有你的參與,日子變得好空洞,我利用晚上的時間,去修了幾堂音樂課程,因為我想走入你的世界,感受你喜愛的一切。
其實那些豆茅菜……也還好啦,並不真的那麼讓我想死,我現在會彈的可不只小毛驢了哦!
對了,我終於找到那首歇了,就定你唱給我聽的那一首。它叫“愛情的海洋”,對吧?
人,總要到失去,才知道擁有時的可貴。我好後悔當初沒有仔細聽完它,直到你離開了,才瘋狂追尋與你有關的一切,問了好多人,憑著記憶中零零落落的旋律和幾句歌詞,找了好久,找得灰心挫敗。
直到有一天,無意間經過一家精品店,裡頭傳來似曾相識的旋律,我駐足聆聽,恍然之間,才頓悟了你想表達的深情摯愛。
我哭了,就在大街上,不顧行人側目,傷心得痛哭失聲……
予默,你什麼時候回來?我欠你好多聲對不起,讓我有個機會,親口告訴你,我滿懷的歉意,好嗎?
一封又一封,我無法停止地看著,陪她走過三年來的點滴悲歡,就像她找尋我的每一篇文章一樣……
每封信的內容,或長或短,沒有一定。有時,是寫寫生活瑣事,告訴我她的學生有多可愛;有時是與同事間的摩擦、工作當中的挫折;有時,是訴說她滿腔的相思如狂……
我腦中,塞滿了信裡的字字句句——
偏愛吃薯條,不是食物本身,而是留戀那段在麥當勞陪你共度的時光,寧靜,溫暖。獨鍾7-11的鮮奶和全麥麵包,走因為忘不了十八歲那年,統聯站外,你的牽掛,我的離愁……
一切,全是為你。
你懂嗎?予默。
如果,我用長久的悔恨、等待以及淚水來換,可不可以,再讓我對你說聲——戀你如昔?
其中一封,甚至只是寫了滿滿三張信紙的“我想你”。
從不知道,她是這樣酸楚地在盼著我。
那種感受,我曾經為她嘗過十八個年頭,沒有人會比我更清楚那種滋味。等待其實不苦,苦的是等待的過程中,那種惶然、不安,以及思念煎熬……
看著、看著,窗外天色漸亮,我開啟最後一封。
予默:
聖誕節之後,又過了半個多月,沒有任何的隻字片語,我知道,這一次你是真的在逃避我了。
我不後悔那一夜留下了你,擁抱著你,感受你真實的體溫,傾聽你沈穩的心跳……這是三年來,我盼得心酸的事,你不會知道,那一刻的我有多滿足。
一整晚,我看著你沈睡的面容,沒有合過眼。因為我不曉得,以後還有沒有機會,像這樣看著你在我身邊入睡。
但是予默,你知道嗎?你就連睡著了,眉心都足深鎖的。
你真的好不快樂。是不是有那麼一部分,來自於我?
我真的那麼讓你困擾嗎?那麼,子默,不必為我苦惱,就當那一夜,我們走酒後亂性好了,小說不都這麼寫的,你不必放在心上,真的!
不管你要當我是家人、妹妹、朋友,什麼都好,只要你不再覺得為難就好,我可以等的,真的,不論多久,我會等。
因為我懂你的心情,有個男性同事告訴我:“別以為男人都該是剛強無懼的,其實在面對愛情時,男人的心比女人更脆弱,傷過之後要再去愛,比女人更困難、更需要勇氣。”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對不對?無妨,我不過才等三年罷了,還有七年呢!那天當著王紹安的面,說的可不走氣話,我足真的願意等你一輩子的。
叔叔說得沒錯,你為我受了這麼多的委屈,我如果因為一點挫折就放棄,那你為我受的那些苦又算什麼呢?
當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