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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與火之歌卷4:群鴉的盛宴》作者:喬治·馬丁
Chapter1 序章
“龍。”莫蘭德邊說,邊從地上抓起一隻乾癟的蘋果,在雙手之間丟來丟去。
“扔啊。”外號“斯芬克斯”的拉蕾薩催促。他從箭囊裡抽出一支箭,搭上弓弦。
“我想看龍。”魯尼在他們當中年紀最小,又矮又胖,尚有兩歲才成年。“哪怕一眼都好。”
我想蘿希摟著我睡覺,佩特心想。他坐在板凳上不安地挪動。到明天早上,女孩就是他的人了。我要帶她遠離舊鎮,穿越狹海,去自由貿易城邦。那裡沒有學士,沒有人會抓他。
艾瑪的笑聲從頭頂的窄窗中傳出,夾雜著恩客低沉的嗓門—她乃“羽筆酒樽”最年長的女招待,年過四十,卻是體態豐盈,風韻猶存。蘿希是她女兒,芳齡十五,剛剛有了月事。艾瑪早已宣佈,蘿希的初夜需花費一枚金龍。佩特費盡心機,才存下九枚銀鹿,外加一罐銅星幣和零散的銅板,但要叫他存滿一枚金幣,恐怕比孵出一條真龍更難。
“你生得太遲,看不到龍了,小子。”助理學士阿曼告訴魯尼。阿曼脖子上掛著一根皮繩,串有白、錫、鉛和銅的鏈條,跟大多數助理學士一樣,他似乎也認為學徒們肩膀上長的是蕪菁,不是腦袋。“最後一頭龍在伊耿三世的朝代就死了。”
“那是維斯特洛的最後一頭龍。”莫蘭德強調。
“快扔蘋果。”拉蕾薩再度催促。這小子生得標緻,人稱“斯芬克斯”,深得女招待們的喜愛,連蘿希也會偶爾在端酒時趁機碰他胳膊一把,佩特只好咬咬牙,假裝沒看見。
“維斯特洛的最後一頭龍就是全世界的最後一頭龍,”阿曼固執地說,“大家都知道。”
“蘋果,”拉蕾薩說,“除非你想吃了它。”
“來了。”莫蘭德拖著畸形的腳輕跳一步,轉了一圈,胳膊甩出,將蘋果拋向蜜酒河上的霧氣之中。若非那隻腳,他或許能像父親一樣當騎士。他有粗壯的胳膊和寬闊的肩膀,不缺力量,只見蘋果飛得又遠又急……
……卻不如後面呼嘯而來的那支箭,一碼長的金木箭桿上鑲著鮮紅羽飾。佩特沒看到箭射中蘋果,但聽到了聲音。一聲輕微的悶響在河面上迴盪,緊接著是落水聲。
莫蘭德打個呼哨。“正中靶子。寶貝兒。”
蘿希是我的寶貝兒。佩特愛她淡褐色的眼睛,蓓蕾初綻的乳房,還有她每次見到他時微笑的模樣。他愛她臉頰上的酒窩。她時而會光著腳,以感受腳下的草地,這點他也很喜歡。他愛她清新的氣味,愛她的秀髮鬈曲在耳後的樣子,甚至愛她的腳趾頭。某天晚上,她把腳伸給他摩挲玩弄,於是他替每個腳趾頭都編了一個好玩的故事,逗得她咯咯笑個不停。
也許留在狹海這一邊更好。他可以用存下的錢買頭驢子,和蘿希輪流騎著周遊維斯特洛。雖然安布羅斯認為他還不配獲得銀鏈條,但佩特已懂得如何接骨,如何用水蛭放血退燒了。老百姓們會看重他的。若是再學會剪髮和刮鬍子,他甚至可以當理髮師。那就夠了,他告訴自己,只要擁有蘿希。蘿希是他所有的渴望。
從前並非如此。從前他夢想成為城堡中的學士,為某位慷慨的領主效力,領主會尊重他的諫言,賜他一匹良種白馬,以答謝他的服務。他會高高騎在馬上,莊嚴又高貴,一路微笑著俯視經過的平民……
直到有天晚上,在“羽筆酒樽”的大廳裡,喝下兩大杯烈性蘋果酒之後,佩特誇口說自己不會永遠是學徒。“當然了,”“懶人”里奧大聲說,“你會是個作豬倌的前學徒,哈哈!”
他喝乾杯中殘渣。火炬照耀著“羽筆酒樽”所在的露臺,猶如霧海中的光島。下游遠處,參天塔上的烽火漂浮在夜晚氤氳的水汽中,彷彿一輪朦朧魔幻的橙月,卻難以提振他的情緒。
鍊金術士應該到了呀?!難道這是個殘酷的玩笑?還是那人出了事?這並非頭一回好運在佩特身上變黴運了。他曾經沾沾自喜,因為被選中幫年邁的沃格雷夫博士管理烏鴉,但他做夢也沒想到,自己還得給博士做飯、打掃清潔,每天早晨幫他穿衣服。人人都說,關於烏鴉的知識,沃格雷夫忘記的比其他學士知道的還多,佩特據此以為自己至少有望獲得一個黑鐵鏈條,結果發現沃格雷夫根本沒辦法傳授任何東西。讓老人仍頂著博士頭銜完全出於禮節。不錯,他曾經很偉大,現在卻連用長袍遮掩髒汙的內衣都做不到,半年前,幾個助理學士發現他在圖書館哭泣,因為找不到回房的路。如今葛曼學士代替他執掌鐵面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