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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了她的身體,還跟她共乘一騎跑了兩天。獲救後,村姑紅麗對他十分感激,一心一意地要追隨他。他堅辭拒絕,說明曾與妻子有過約定,終身不納妾。紅麗回答說,她不求名分,也不進他家大門,只要給她租一間四合小院,能讓她偶爾見到他就好,如果他不肯要她,她立刻就撞死在臺階上。他只好答應下來。
丈夫頓了一下,方又說道,前幾日他去看紅麗時,紅麗哭哭啼啼的把自己關在房裡。一番追問,才得知她已經有了身孕。他心想,如果紅麗未婚生子,那麼這個孩子就是私生子,一輩子都抬不起頭。他心中十分不忍,所以想把紅麗接到家裡來,給她一個名分,讓孩子生下來也有個爹。
秋蘋面無表情地聽完了,才慢慢說道,夫婦一體,夫君的孩子就是她的孩子,等那孩子出生後她願意撫養孩子,並且視如己出。但是,當年嫁過來時,婚書上白紙黑字寫的分明,丈夫不能納妾,因此這位紅麗姑娘不能進家門。
丈夫立刻用眼睛瞟一瞟婆婆,於是婆婆開口說,聽兒子描述的情況,那紅麗也是個有情有義、知恩圖報的好女子,況且又給他們家添了人丁,怎生好讓她流落在外。況且人家母子連心,奪了她的骨肉,豈不是等於要了她的命?他們家是善門之家,斷斷做不得這樣的事。天下男子哪個不是三妻四妾的,如今兒子迫於無奈才納一妾,也算不得不守信諾。且媳婦每日忙於酒樓生意,找個人回來幫她操持家務,孝順公婆,服侍夫君,誕育子女,媳婦自己也多一個貼心的妹妹,豈不是一舉多得的好事?媳婦應當歡喜才是,可不能學那些拈酸的妒婦,拿著什麼婚書去威脅自己的夫君。
秋蘋突然醒悟,原來丈夫早就跟婆婆串好了臺詞,現在就是在跟她攤牌呢。
再看飯桌上的其他人的眼神,分明都早已知道此事,原來這出戏是演給她一個人看的。心頓時如掉入了一個冰窟,這就是疼愛她的公婆,這就是敬愛她的小姑子小叔子,平日裡與她何等親密,可一旦事情來了,他們也不問青紅皂白,立刻選擇站在丈夫那邊。
秋蘋是個硬氣女子,她堅持重申著婚書的條款,死活都不肯點頭。如此僵持了半個月,公婆一家人一改往日的溫煦,臉上寒得能掉下冰渣,每日在家裡看見她,就如看見一團透明的氣,視若無睹。
這天,她在酒樓忙了一日,回到家就看見,堂上的公婆身邊坐了一個大著肚子的女人。
婆婆例行公事一般的告訴她,婚書上只寫著不讓她兒子納妾,沒寫明不準娶平妻,她瞧著紅麗是個極好。性兒的乖孩子,又孝順又懂事,所以已做主讓兒子娶紅麗做了平妻,將來生了兒子就是嫡子。因紅麗現在是二重身,在外面住著不便,因此先接到家裡來住著,生了孩子後,再把婚宴喜宴一塊兒辦。
婆婆訓斥秋蘋,女子應當以夫為綱,以家為主,以後就不要再去酒樓拋頭露面了,讓她將生意交給兩個小叔子打理,以後專心在家裡幫紅麗安胎。秋蘋啞然,怪她拋頭露面,從前窮的揭不開鍋的時候怎麼不說。
然後,座位上女人站起來,向秋蘋盈盈拜倒,流著兩行淚說,求姐姐收留。沒等秋蘋說話,婆婆緊張地呵斥道,還不快扶起來。
三個月後,紅麗小產,哭著說是吃了秋蘋送來的甜湯。丈夫大怒,暴打了秋蘋一頓,又抬筆寫下休書一封,扔在秋蘋臉上。休書中寫明她犯了“七出”中的“不順父母、無子、妒”,要她淨身出門,什麼都不許帶立馬走人,從此後老死不相往來。
秋蘋收好休書,不哭不鬧,真的一文錢東西也沒拿,就頭也不回地走出了大門。從前待如親生女兒的公婆,三個被她一手撫養長大的小叔小姑,沒有說半句挽留的話,冷眼瞧著她披著一頭散亂的長髮,一步一拐地走遠。
第二天,秋蘋做了一件驚人的事。她捧著七年前的那張婚書,與新收到的那封休書,再加一紙訴狀,把夫家一家告到了鎮江府縣衙。據說,當年這件案子轟動一時。
本朝素有慣例,若女子犯了“七出”,被夫家休棄,那麼女方的陪嫁嫁妝一律由夫家處置,視情形發放給棄婦全部或一部分。如果棄婦犯了“七出”中的兩條以上,夫家有權扣留她的全部嫁妝。但是,若夫妻因感情不睦,一方提出了和離,那麼女方的嫁資,以及嫁資在婚後的盈利,全歸女子所有。
五日後開堂,新科榜眼、縣令盧大人親自審理,夫家花重金請來了鎮江最好的狀師,而秋蘋則是自辯自身。
升堂後,狀師侃侃而談,說秋蘋犯了“七出”的不順父母、無子、妒,還有謀害夫君子嗣的嫌疑,休妻合情合理,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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