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部分(第3/4 頁)
景我們都沒有親眼看見,我妹妹確實嚇得渾身發抖,一個小女孩是不會說謊的,我相信她當時是受到了驚嚇。大廳裡的影片也錄得很清楚,我妹妹是哭著跑回包房來的。”
“那些上傳到網路裡的錄音是你錄下來的嗎?真實程度怎麼樣?在錄音裡嫌疑人和你們提出用一萬五千元私了,你們當時是怎麼想的?”記者問。
“這不是錢的問題。這是刑事犯罪,怎麼能用錢來解決呢?試想一下,當時如果不是我妹妹死命掙脫了他的控制,後果真是不堪設想啊!這樣的變態狂魔,如果不把他繩之於法,以後還有多少個小女孩要遭到他的毒手啊!”吳奈沉痛地說。
幾個記者都點頭表示贊同。旁邊的兩個警察沉不住氣了,過來干涉道:“哎,我說你雖然是小女孩的哥哥,但是也不能在警察局裡胡亂說話的,事情一日沒有弄清楚,還是未知數,不能對當事人詆譭的。”
有個記者問道:“影片裡嫌疑人不是已經當眾承認是他乾的嗎?根本就不需要花費警力去調查了,直接定案就行了嘛。”
“你這就是外行了,判斷一件案件,怎麼能這麼兒戲呢?證據呢?有人看見他幹了什麼?不能再說了,也不能亂寫,一切等警方調查清楚再公佈吧。”其中一個警察勸道。
記者們還要再問,那個手中拿著筆記本的記者興奮地說:“哎,網上的人肉搜尋已經有了結果,那個中年男人的名字和身份被網上人肉搜尋出來了,大家快來看看。”
大家聽了都興奮起來,都湊過去看,只見電腦螢幕上顯示出詳細的資料,中年男人叫凌家巷,深淵海事局黨組書記兼副局長,還配發了他的一張特寫照片,照片上,凌局長意氣風發,手拿著獎旗,滿臉春風。
“呵呵,果然是大有來頭啊!怪不得這麼囂張!”一個記者不由得瞪大了眼睛。
正文 第三百四十一章欲蓋彌彰
聽見記者們在門外嚷嚷著凌家巷三個字,女警察在裡面按耐不住了,走出來對記者們說:“誰在說什麼凌家巷?不要亂寫亂說,毀謗是一種違法行為。”
“毀謗?網路上的人肉搜尋已經有了結果,那個嫌疑人叫凌家巷,海事局黨組書記兼副局長,這個結果可以為你們警方提供線索嗎?請問網路搜尋比你們警方的偵查還有效,對這種情況,你們警方有什麼感想?”一個記者毫不留情地問。
“在還沒有弄清楚嫌疑人身份職業之前,就把嫌疑人放走了,警方是不是有一點不作為或者瀆職的嫌疑?”另一個記者問的問題更加尖銳。
女警察的臉色陰沉,板著臉說:“我們警察辦案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程式,不用大家操心。沒什麼事情的話,你們最好馬上離開警察局,因為你們的採訪還沒有得到我們上級領導的批准。”旁邊的兩個警察也過來勸大家離開。吳奈說:“我是小女孩的哥哥,我有權知道案情的偵破進展怎麼樣吧?”
“你當然有權力知道,不過不是現在。如果有進一步的情況,我們會透過適當的渠道向大家公佈,你守在警察局也沒有用,只會影響我們辦案的速度。你們還是走吧。”女警察面無表情地說。
又過來四五個警察,強行把大家“勸”離了警察局。
“哼,警察越是不公開真實情況,我們記者越是不會放棄。這裡沒有線索,我們去登峰酒店調查採訪,那裡的服務員應該有人會看見一點什麼。走,我們大家到登峰酒店去。”有個記者提議。他的提議得到大家熱烈的響應。
“去了作用也不大,服務員已經統一了口徑,全部都宣稱什麼都沒看見,什麼都沒聽見,應該是事先得到了警告。”吳奈忿忿不平地說。
“真的嗎?那就太黑暗了!黑幕重重啊!大家不要灰心,或者事情還有轉機,不會每個人都願意違背良心做事的,總有一兩個良心尚存的人吧?”一個記者給大家打氣。
“既然小女孩的哥哥去了解過還碰了壁,我們再去可能收效也不大,不如直接去海事局去,看看網上的人肉搜尋是不是真的?如果是真的,當事人會有些什麼回應?”一個記者冷靜地分析。
“對,對,直接去海事局,或許有意想不到的收穫。”大家覺得有理,紛紛贊成。
“先生,你是小女孩的哥哥,當時也在現場,對嫌疑人應該印象很深,我們想請你一起去,確認一下,嫌疑人是不是真的是海事局的高官?”記者們邀請吳奈。
“好的,我很樂意和大家一起去!有你們傳媒的介入,我有信心這件事情不會不了了之!”吳奈緊握拳頭說。他暗暗下了決心,這件事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