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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並且詢問最近的功課做得怎麼樣之類的問題。從身體到娛樂,他幾乎什麼方面都能說幾句,然後讓孩子們摟著他脖子親兩口或者是把孩子們逗得哈哈大笑。
埃德加現在也知道,為什麼孩子們直接稱呼格倫名字了——格倫之前給他們自我介紹的時候就說了這麼一個名字,並且拒絕被稱呼為“先生”。所以,這些孩子只知道他給修道院提供一些支援,並不知道他姓什麼、又曾經做過什麼。他帶動氣氛十分賣力,不過一小會兒,場上立刻活絡起來。
這種喜愛和笑容發自內心,坐在邊上的埃德加也感覺到了那種愉快的氣息。他坐在自己的那張小木椅上,看到的是一張張燦爛的笑臉和晴空綠樹,聽到的是成片的歡聲笑語和風吹過林子、溪水在遠方潺潺流過的聲音,這才意識到,他已經很久沒有這麼放鬆過了。
午飯很快就被端上來了。雖然比較簡單,不過分量足夠,口味有點鄉土氣息——得了吧,沒有人在這種時候真的在意這個。玉米湯先上,一眾孩子紛紛肯定了格倫的手藝。格倫對此十分得意,可其實他就是放了一點玉米和乳酪而已。
埃德加知道這點,在心中把這個格倫和之前闖進議長辦公室的格倫做了一個比較,覺得這真是判若兩人。為了家族能毫不猶豫豁出去的人,以及現在能為自己用了一點小手段得到的讚譽沾沾自喜的人……
埃德加偏過頭去看河岸那邊。格倫大概的確有哪裡不好,但就從他現在知道的情況來說,格倫無疑是他回伯明翰以後遇到的活得最真實的人。真的對,比如對孤兒伸出援手;真的錯,比如在舞會和洽談中的虛以委蛇;以及現在,很容易就能滿足的微小幸福。
如果格倫知道他這麼想,肯定會驚愕得笑出聲來。他最開始只是有些不忍而已,後來發現,和孩子們呆一起的時候,沒有人會用太複雜的目光看他;他也可以放下心防,不用擔心自己一句話就被別人揣摩出什麼多餘的意思。在這裡呆一天可以讓他感覺輕鬆,所以他喜歡來這裡;而時間多了,也就和孩子們相處得更融洽了。真要說起來,這事情的最終原因還是戰爭;如果不是這樣的話,他現在肯定還在哪處溫柔鄉里做他聲名狼藉的威爾斯小少爺呢。
不管事實怎麼樣,至少這頓飯表面上賓主盡歡。埃德加吃過飯,稍稍坐了一會兒才離開,格倫則帶著依依不捨的孩子們和他說再見。這花了一些功夫,不過還是成功了。
就在埃德加準備上車的時候,就聽見有個孩子的聲音問:“今天大家都好高興!格倫,下次你和子爵閣下還會一起來嗎?”
埃德加的動作慢了一拍,他有點想知道對方的回答。然後他聽見那個熟悉的聲音說:“這可就太貪心了噢!子爵閣下事情那麼多。”
“噢……”那孩子不甘願地應了一聲,然後又說:“那你的意思是,你還會經常來?這也算是貪心嗎?”
埃德加慢下來的一拍就只能聽到這裡了。他坐上了汽車後座,沒忍住回頭看了一眼。格倫蹲在孩子群裡,半張側臉帶著溫柔的笑容,很明顯正在哄他們。然後車拐了一個彎,人影看不見了。
格倫總算能哄著一群孩子回去了。他站起身,看了看已經恢復平靜的路口,心裡鬆了一口氣。那種明知道一個東西無法得到、它卻一直在你眼皮子底下晃的感覺可真糟心。剛才那句話是回答別人,也是勸說自己。不過現在好了,以後保持那種點頭之交的距離就好。他這麼想的時候,也阻止了自己去思考那種不知道從哪裡冒出來的遺憾。總會有更對他胃口的人出現的,他們也會更合適,他在心裡對自己說。
在接下來的大半年裡,這件事看起來實現得很好。因為美國那頭有了些訊息,格倫經常要在伯明翰和倫敦之間奔波,實在沒時間也沒力氣當伯明翰的鑽石單身漢的一個隨身攝像頭。而大概身上有著商人天生的敏銳本能,反正等到天氣再一次冷下來的時候,他已經拉到了不少國外資金贊助,幾條電話生產線,還有製造船舶的新技術。這些事情都很重要,忙到他根本沒空臆想。
所以在接到一封來自薩蒙德的邀請函時,格倫根本沒有想到別的方面。他慢悠悠地拆了火漆,然後把裡頭的信件展開看了。信寫得很簡短,他一眼掃過,只說了一句話:“今天冬天似乎來得特別早。”
把信遞給他的約翰不明其意。“是啊,”他說,“所以老爺和夫人前些天才要回鄉下去。”老威爾斯先生的腿好了,但是斷口落下了一個不能受寒的毛病,鄉間那種小窗戶、厚牆、底下有能燒柴的隔層的舊房子才能讓他住得舒服。不過這大概也就是個藉口而已,能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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