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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病死的、投河吊頸自願而亡的、雷打火燒肢體不全的這三種不能趕。其中病死的其魂魄已被閻王勾去,法術不能把他們的魂魄從鬼門關那裡喚回來;而投河吊頸者的魂魄是 “被替代”的纏去了,而且他們有可能正在交接,若把新魂魄招來,舊亡魂無以替代豈不影響舊魂靈的投生?另外,因雷打而亡者,皆屬罪孽深重之人,而大火燒死的往往皮肉不全,這兩類屍同樣不能趕。“辰州符”趕屍的地域範圍往北只到朗州(常德)不能過洞庭湖,向東只到靖州,向西只到涪州和巫州,向西南可到雲南和貴州。傳說,這些地方是苗族祖先的鬼國轄地,再遠就出了界,即使老司也趕不動那些殭屍了。
趕屍方法 清朝以前每年秋分之後,各州府縣衙門都奉刑部的批文處決死牢裡的死囚。本地的死囚處決後自有其家屬收屍埋葬,而欲將被處決的客籍死囚搬運回故里,通常一具屍首需要請四人抬運,花費較大,而請老司趕屍返鄉則相對費用少,並且可以保證中途不腐不臭,而被抬之屍一天以後就可能腐爛。
一般臨刑的前一天,客籍死囚的親屬和同鄉甚至是那些好做善事的善人,都會湊一些銀子給他們請來的老司(慣例是各著青衣和紅衣的兩位),買好一應物品。行刑當天,二位老司及助手以及幫忙的人都要在法場外等候。午三刻,刀斧手手起刀落,死囚人頭落地。
一等到監斬官離開法場,紅衣老司即行法事唸咒語,助手幫忙將被斬的客籍死囚身首縫合在一起,在由青衣老司將辰砂(最好的硃砂)置於死者的腦門心、背膛心、胸膛心窩、左右手板心、腳掌心等七處,每處以一道神符壓住,再用五色布條綁緊。相傳,此七處是七竅出入之所,以辰砂神符封住是為了留住死者的七魄。
之後,還要將一些硃砂塞入死者的耳、鼻、口中,再以神符堵緊。相傳,耳、鼻、口乃三魂出入之所,這樣做可將其留在死者體內。
最後,還要在死者頸項上敷滿辰砂並貼上神符,用五色布條紮緊;再給死者戴上粽葉斗笠(封面而戴)。諸事辦妥,紅衣老司念畢咒語,大喝一聲 “起!”客籍死屍便會應聲站起……
又傳,自從苗族的七宗七族自大江大湖遷來濮地的崇山峻嶺之後,他們失落了 “五里大霧”的法術,卻創造了煉丹砂的技法。一般說來,老司趕屍除須用祖傳的“神符”外,也萬萬少不了丹砂。這丹砂以辰州出產的最好,因而也叫辰砂。而那趕屍之術,原叫 “辰州辰砂神符法術”,只因名稱太長不好念,就簡單地叫成了“辰州符”。
湘西民間,自古就有趕屍這一行業,學這行業的,必須具備有兩個條件:一膽子大,二是身體好。而且,必須拜師。趕屍匠從不亂收徒弟。學徒由家長先立字據,接著趕屍匠必須面試。一般來講,要看滿16歲,身高米以上,同時還有一個十分特殊的條件,相貌要長得醜一點。趕屍匠先讓應試者望著當空的太陽,然後旋轉,接著突然停下,要你馬上分辨東西南北,倘若分不出,則不能錄用。因為你此時不分東西南北,就說明你夜晚趕屍分不出方向,不能趕屍。接著,趕屍匠要你找東西、挑擔子。因為屍體畢竟不是活人,遇上較陡之高坡,屍體爬不上去。趕屍匠就得一個一個往高坡上背和扛。最後,還有一項面試,這就是趕屍匠將一片桐樹葉放在深山的墳山上,黑夜裡讓你一個人去取回來,只有這樣,才能說明你有勝任趕屍匠的膽量。這三關順利透過了,你便取得了當趕屍匠學徒的可能。
趕屍匠的家裡,跟一般農民一樣,照樣“日出而作,日沒而息”。只有接到趕屍業務時,他們才將自己裝束一番,前去趕屍。他們雖趕屍,卻忌諱趕屍這個名詞。因而,內行人請他們趕屍,都說:“師傅,請你去走腳”或“走一回腳”。趕屍匠若答應,他便拿出一張特製的黃紙,讓你將死人的名字、出生年月、去世年月、性別等等寫在這張黃紙上,然後畫一張符,貼在這張黃紙上,最後將這張黃紙藏在自己身上。
趕屍匠的穿著也十分特別:他不管什麼天氣,都要穿著一雙草鞋,身上穿一身青布長衫,腰間繫一黑色腰帶,頭上戴一頂青布帽,腰包藏著一包符。師父教徒弟,第一件事是畫符,這種十分奇特的符,是在黃紙上用硃筆畫上又像字又像畫的東西,途中遇到意外情況,便將這種奇特的符朝西掛在樹上或門上,有時也燒灰和水吞服。
同時徒弟必須學會三十六種功,才能去趕屍。第一件功,便是死屍“站立功”,也就是首先要讓死屍能站立起來。第二件功是“行走功”,也就是讓屍體停走自如,第三件功是“轉彎功”,也就是屍體走路能轉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