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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昭王兄公子結很像楚昭王,就扮著楚王的樣子,讓隨人把他交給吳人,而讓楚昭王先逃,隨人進行了占卜不吉,於是就拒絕吳軍的要求,併成功勸說吳人退軍。之後,楚昭王割公子結胸膛的血與隨人盟誓,感謝其救存之恩。
庚辰,吳軍就進入郢都,古代歷史上罕見的一場姦淫俘掠行為便開始了。吳軍在楚宮殿裡,依據位次不同居處楚宮,“君居其君之寢而妻其君之妻,大夫居其大夫之寢而妻其大夫之妻,”(《穀梁傳》)《吳越春秋·闔閭內傳》載:“闔閭妻昭王夫人,伍胥、孫武、白喜亦妻司馬城之妻,以辱楚之君臣也。” 。 想看書來
四、子胥鞭屍(4…4…2)
《左傳》沒有記載子胥掘墓鞭屍之事,而《淮南子》、《吳越春秋》、《史記》皆記之,然有鞭屍說與鞭墓說,茲錄於下
一、鞭屍說:
《伍子胥列傳》:“伍子胥求昭王。既不得,乃掘楚平王墓,出其屍,鞭之三百,然後已。” (《史記·吳世家》)“子胥、伯嚭鞭平王之屍,以報父讎。”
西漢揚雄《法言·重黎》:“ 鞭屍籍棺,皆不由德”。
東漢趙譁《吳越春秋·闔廬內傳》,除記有“掘墓鞭屍”的情節外,更增加了“左足踐腹,右手扶其目,誚之曰‘誰使汝用讒諛之口,殺我父兄,豈不冤哉。”
二、鞭墓說:
《呂氏春秋·首時》“(伍子胥)親射王宮,鞭荊平之墳三百。”
《穀梁傳·定四年》“撻平王之墓。”
《淮南子·泰族訓》和《越絕書·荊平王內傳》也都說伍子胥鞭墳。
也有人持否定說,以為,當孔子之時,若有鞭屍之事,春秋必記之,屈原讚譽伍子胥,《公羊傳·定公四年》,也美子胥:伍子胥復曰:“諸侯不為匹夫興師;且臣聞之;事君猶事父也;虧君之義;復父之仇;臣不為也。”若有鞭屍之事,必不得此美譽。
筆者以為,否定說的幾條理由,雖有其合理性,但臆測甚多,都不能推翻現成的文獻記載。至於說是鞭屍還是鞭墓,應當相信司馬遷的史德,既然在兩處明確記載鞭屍之事,至少在司馬遷看來,是真實的,應當另有所據,不然不會犯史家的大不諱,去改動以前文獻都不曾記載的事實。
這次楚國亡國,楚昭出逃,實際上是,承受著靈、平二王侈汰、昏庸統治的後果,再加上,楚昭王年幼,統治權基本集中在令尹囊瓦手中,而囊瓦,私德敗壞,才能平庸,又常懷私心,拒諫不納。當然,吳國方面強大,團隊的通力合作也是不爭的事實,但如果沒有楚國內部的衰敗,吳想攻入郢都是很難的。很難想象一個橫亙大半個南中國的曾與強晉爭奪中原諸侯後的強楚,一朝被偏隅的吳所攻破,幾至滅亡。有國有家者不得不鑑之。
雖說父仇不共戴天,但如果分不清國仇與家仇,以小失大,則非君子之德。伍子胥叛楚可原,助吳報私仇,至於發洩怨毒,何可嘉哉!相較於鬥辛,同負殺父之仇,一以德報怨,一以怨報怨,高下立判。就拿自晉奔楚的伯州犁相較,鄢陵之戰時,伯州犁雖在楚共王身邊,但不設一謀,而雍子卻為晉悼公設謀卒敗楚。伯氏尚存故國,而雍氏心已死故國也。楚國人才被他們任用的很多,如,王孫啟、析公、申公、雍子等,這些都被歷史釘在了楚國的恥辱柱上,因為他們都對楚國造成了巨大的傷害,而伍子胥卻一直獲得歷史的同情,一些史家避而不載,一些史家在評論時論持兩端。就對楚的傷害而言,伍子胥超過了上述楚材,在父兄被殺後,他的一切都圍繞著復仇。史遷說他“棄小義、雪大恥”(《史記·伍子胥列傳》,只是其一,就家仇與國仇來說,實際上是,棄大義,存小義。無論有無鞭屍,都不重要,輔助敵國攻滅自己的母國,永遠留在了楚人心靈痛處。這讓我想起了李陵,李陵之家仇甚於伍子胥,雖也叛漢,心對漢對皇上也懷怨憤,但終其生,並沒有助胡虜為漢造成災難,更沒有親自帶兵與大漢為敵。伍子胥的行為,與吳三桂有何區別?因私害公,其罪大矣!
不過,史家對伍子胥多厚待,主要原因在於吳為姬姓諸侯,楚為蠻夷,夷夏之仇掩蓋了君子之義罷了。孔子避而不載,不載而載,聖人微言蓋為此乎? 。。
五、包胥哭秦(4…5)
(4…5)包胥哭秦
申包胥(姓公孫,封於申,故號申包胥)是伍子胥的好朋友,伍子胥離楚奔宋,曾對前來相送的申包胥說,他要顛覆楚國,申包胥當即就回答,他要儲存楚國。吳軍攻佔郢都,申包胥逃亡山中,聽聞伍子胥掘墓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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