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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會更想得到。
這一原則顯然會影響我們對伴侶的感情。研究人員在對未婚情侶的觀察過程中發現一種有趣的模式,稱為“羅密歐與朱麗葉效應”:父母越是干涉他們的交往,他們彼此之間就越相愛。這不僅僅是一個簡單的相關,隨著時間的推移,父母的干預反而會增加年輕戀人間的感情。這一模式並非總在發生,不過它確實提醒父母們,在禁止孩子與某人約會時要三思而行。如果出現了逆反的情況,父母最合適的行動可能是溫和地表示他們的不快,或者乾脆什麼都不做。
當每天晚上隨著酒吧關門時間的臨近,你可能又將面臨獨自一人時,你會覺得那個意中人越來越有吸引力。事實上,時間剩得不多的時候,酒吧裡還沒有找到物件的人會認為可選擇的那些異性看起來比早些時候更好看。這一現象並不是因為喝多了酒,人們不喝酒時也會發生同樣的情況。不過,這隻會發生在還沒有找到伴侶的人身上,已經擁有親密關係的人不會顯示出這一模式。這就是所謂的“打烊效應”。
關於吸引的討論已接近尾聲,但還有重要的一點。前面提到,男女兩性對伴侶的外表吸引力和收入的看法是不同的。我們不想讓這些結果留給你一個錯誤的印象。儘管存在這些不同,兩性在他們的關係伴侶中尋求的是一樣的品質。無論男性女性,都認為熱情善良、性格好及積極回應是對朋友或戀人的三個最重要的要求。吸引並不神秘。每個人都想得到可人的、隨和的、接受他們感情的伴侶, 在這一點上,男女兩性之間並無差別。如果有什麼不同的話,則是女性並不只是想要堅強、有主見的男人,也希望他們熱情善良。如果你是一個冷淡、強勢的男子,那麼請注意了:伴隨著你的力量和權威,你如果能夠增加一些熱情的話,女性對你的印象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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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愛 情(1)
愛情的“三大基石”是什麼?
“他對她的愛”與“她對他的愛”能否完全等同?
浪漫之愛為何難以持久?
如果一個人具有你所期待的所有品質,但你不愛他/她,你會與他/她結婚嗎?對這個問題大多數人會說不。在20世紀末,絕大多數的美國男女認為浪漫的愛是婚姻所必需的。與人們對配偶所期望的其他品質比如熱情、外貌吸引力、值得依靠一道,西方文化中的年輕人堅持浪漫和激情是婚姻的前提。然而,縱觀人類歷史,我們會發現,擇偶很少與浪漫愛情有關;婚姻可能出於政治的、經濟的、實用的和家庭的目的,唯獨不是因為彼此相愛。即使在北美,人們只是在近來才開始覺得婚姻需要愛情。1967年,76%的女性和35%的男性會與一個他們不愛但各方面都很完美的伴侶結婚。而現在,多數人會拒絕這樣的婚姻。
從未有過一種文化認為愛情是婚姻的必備前提。全世界的人都會經歷浪漫的激情,但多數文化仍不認為這是婚姻的先決條件。
本章中,我們將思考這些問題。我們從愛情的簡史開始,思考愛情和愛人的不同型別。然後,我們以一個引起廣泛興趣的問題結束:愛能持久嗎?等你讀完本章的時候,你對愛情的複雜性會有一個更好的理解。
愛情簡史
認為配偶應該彼此相愛是現代人所信奉的觀點。許多年來,對愛情的態度至少在四個方面有所變化:
? 文化價值:愛情是人們所想要的還是不想要的狀態?
? *:愛情應該是性的還是非性的?
? 性取向:愛情應該發生在同性還是異性伴侶之間?
? 婚姻狀態:我們應該愛配偶,還是將愛留給別人?
比如在古希臘,激情被認為是一種瘋狂,與婚姻和家庭生活沒有任何關係。相反,希臘人崇尚柏拉圖式的愛情,那是體現在兩個男子之間的非性的愛。
異性的愛在12世紀以“優雅之愛”的概念出現,有著更為積極的內涵。高貴的愛需要騎士將其作為一種追求,孜孜以求地將自己獻身給一位貴婦,它非常地理想化,非常高雅——至少在理論上——與性無關,但它明顯地又是私通的。在優雅之愛中,通常男方未婚而女方則嫁給了別人!在中世紀,人們並不期待婚姻是浪漫的;相比之下,它完全關乎政治和財產。
在以後的500年中,人們開始相信充滿激情的愛是理想而高貴的,但常常註定要失敗。一直到17和18世紀,歐洲人,特別是英國人才開始相信浪漫的激情偶爾會導致一個“幸福的結局”。然而,一個人應該從丈夫或妻子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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