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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欣來問過你了嗎?”
“也沒認真問,就給我寫了幾百首詩……”
皮皮翻了翻了白眼,差點昏過去。在心裡捶胸頓足地號叫,我也寫了啊!只是全給你封到箱子裡了呀!啊……嗚……
見她一臉沮喪,家麟只得慢慢開導:“不要緊,吃一塹長一智。下次你若愛上一個人,一定要早點告訴他,明明白白地讓他知道。”
從那天起,皮皮每天過來看家麟。家麟不情願,但她照樣來報到。
皮皮的理由是,既然從上中學起他們就天天一起回家,現在這麼做不過是延續了一個老習慣。
家麟的理由是,拒絕皮皮將會是個體力活兒,也就無可奈何了。
於是乎短短一個月,皮皮過上了大學時代夢mei以求地生活:家麟從沒有像現在這樣屬於過他。
一下班她就坐車去鏡湖小區。陪家麟散步,陪他聊天,陪他看碟,看電影。若是發病不能出門,她就在床邊給他讀小說,或者講故事。有時候家麟吃了藥睡著了,她仍然靜悄悄地坐在那裡,在夜幕中陪著他,想著他可能不久於人世,不忍離去。
有時候皮皮問自己,這是不是愛情。
想了很久,答案是:不是。任何人在這種時候都不會拋棄一位曾經愛護過你的朋友,關皮皮更不是這種人。
但有一點也很清楚:她幾乎忘記了賀蘭靜霆。
可是家麟的病並沒有因為皮皮的到來而好轉。他只是心情很好,也很願意吃藥,也配合控制飲食。但他仍然不時地要去醫院,稍有不慎就心慌,氣喘,全身浮腫,腳經常腫得連家裡最大號的拖鞋都穿不進去。
每天離開的時候,皮皮總能在客廳的一角看見雙眼通紅的孟阿姨和因過度傷心而提早謝頂的陶叔叔。他們不顧皮皮的反對,親自下廚給她熬湯做飯,然後賠著笑站在門口,目送皮皮下樓。皮皮知道家麟的身體每況愈下,不過是在捱日子。醫生說他只有不到一年的時間,隨時隨地都有可能走掉。
出了家麟家的大門,皮皮一定要到小賣部去喝瓶冰汽水。這個家的氣氛壓抑得令人喘不過氣,她需要很冷很冷的東西來冰鎮一下自己。
賣汽水的是個十三歲的漂亮小女孩,女孩指了指她手腕上的紅珠,笑問:“姐姐,你戴的這是什麼?是佛珠嗎?”
可樂的汽很足,皮皮打了一個嗝,然後很窘地看著她:“啊……這個……嗯,算是吧。”
“真好看!真別緻!姐姐是哪個寺求的?我也想要一個。”
“不知道……別人送的”
她終於想起了賀蘭靜霆。
從見到家麟那一天開始,皮皮再也沒去過閒庭街。有那麼一兩次她質疑過賀蘭的歸期。不是說順利地話要三個月嗎?現在都五個月過去了,還是沒有半點音訊。也許就是不大順利吧。路途那麼遠,還帶著幾千裡狐狸,到哪裡落腳都要有很多安排啊。皮皮想起自己做秘書時跟著張主任組織過一次地區性的記者交流會,五百人參加的大會,從策劃到落實,人仰馬翻地忙了足足半年多呢。可是皮皮覺得沒什麼可擔心的。正如賀蘭靜霆所說的,這不是他第一次,每年他都會這麼做。祭司大人法力無邊沒什麼應付不了的。就算真出了什麼事,皮皮除了奉獻肝臟,也幫不上任何忙。不像在鏡湖小區陪著家麟,他的笑容他的健康每一時每一刻都能觀察得到。看著他越來越少的發病,每日心態平靜,睡眠安心,皮皮覺得很有成就感。
就這樣日子一晃,到了四月十五日,皮皮下了班照例去看家麟。這一日正值週末,電影院有皮皮一直想看的大片。家麟二話不說和她一起去看了電影,看到一半就嚷著要出來,可他堅持陪著皮皮看到結束。結果出大門時人擠人,他走得有點急,下了臺階就開始喘氣。所幸最近病情還算穩定,喘了一陣就平靜了。他站起來想繼續走,猛地一陣頭暈,過了好一會兒才能挪步。皮皮小心翼翼地扶著他,不敢走快,是陪著他沿街散步。
“這條街咱們走過嗎?”皮皮說:“我聞到了羊肉串的香味了,真香啊!”
“怎麼沒走過,這是近路。白天賣雜貨,晚上全是燒烤店。附近一帶學生多,生意可好了。以前我也常來吃的。還請過你一次,你大概不記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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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記得。樂來記,那店的名字叫‘樂來記’嘛。我們還為那個樂字怎麼發音爭了半天呢。後來去問老闆,老闆說他姓樂,所以叫樂來。”
“對,對。這個我倒是不大記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