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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會毫不猶豫的進行攻擊。”維利想了想之後才回答道。
“放他們走,那要是技術”
“沒事的,不管他們掌握了多少對於我們來說,並沒什麼大不了的。千百年以來,我們和艾巴布叢林裡面的猛獸們共存至今,都相安無事,不過最近我們的捕獵的性質卻是明顯發生改變了。是為了利益在殺戮,而不是為了生存而進行戰鬥。這和祖輩們的意志相違背。所以我們要改正這種不對的做法。為了生存,我們可以和猛獸們戰鬥,因為這是有意義的,但只是為了賺錢,就沒這個必要了。島的面積始終不變,裡面的猛獸再多,也終究會有被屠殺乾淨的一天,到時候我們要怎麼在這個島上生存呢?因此我們必須停下之前的做法。技術流傳出去對我們也有好處,雖然少賺了一點,但至少不會有人在來打我們巨人族的主意了。要是不放他們離開,我們只會在保護技術這個問題上不斷的損失戰鬥力,長遠來看,一點都不值得。因此洩露了,就洩露了。我們以後的生存方式不在皮毛加工上面,成為賞金獵人或者傭兵,征戰四方,追求自己的自由,那才是我們一族應該走的道路。”維利的兩眼此時充滿了火熱。
智者的話確實沒錯,成為賞金獵人同樣可以賺錢,而且還能夠挑戰自己。巨人一族漫長的生命才會真正變得有意義起來。而不是碌碌無為的待在艾巴布這個島嶼上,是該把眼光看向世界了。
想到這裡,哥特派了一個戰士去通知族長去了,而他自己卻留了下來。
“維利,什麼是傭兵?是和賞金獵人差不多的職業麼?”對於新詞彙,哥特有點不太明白。
“賞金獵人和傭兵最大的區別在於是否合法,海賊獵人基本上都是接受明面上的懸賞任務。他們做事只要不誇張,基本都不會因為任務而被通緝。而傭兵不一樣,不管是明面上還是暗地裡面,只要是任務,除非自己不願意,其餘的都可以接受,而這裡面就包括了一些極度危險的任務,比如暗殺,綁架,這些不能擺在檯面上的任務。而完成這些任務可是會被通緝的。這就是兩者之間的區別。”維利慢慢的回答道。
哥特再次問道:“那智者以後準備選擇那一個職業呢?”
“傭兵,我的骨子裡面流淌著傭兵的血液,那種快意恩仇的日子才是我所追求的。我會為了自己的夢想戰鬥到最後一滴血流乾為止。”
………【第十二章 離去!】………
遠處的炮火聲漸漸降了下來,這預示著戰鬥基本接近尾聲了。
“哥特大叔,去叫族裡面的女人們準備食物和美酒吧,今天是一個值得紀念的日子。我去幫勇士們處理一下傷口。但願別太麻煩。”說完維利直接踏著輕快的步伐離開了。
看著遠去的維利,哥特覺得好像那裡有點不對勁。但又說不上來是那裡。
晃了晃腦袋之後,便去安排維利交代的事情了。
港口的海灘上,橫七豎八躺著二十來個超級大漢。
在他們的臉上,維利可以看到很明顯的兩個字,失落。
厄難道自己的提議讓他們飽受打擊了?
找了最近的一個人問了之後,維利的嘴巴頓時就沒辦法合攏了。
原來剛才自己的提議根本就沒有能夠傳到老族長的耳朵裡面。他們是打輸了,才這麼垂頭喪氣的。
畢竟那些人是來艾巴布偷東西啊!要是就這樣被他們跑了,艾巴布一族的面子該往那裡擱啊!在戰鬥的時候,老族長和他代領的勇士可是玩命的進攻。
但對方既然敢來,那麼就已經有了對付巨人的方法。
因此交戰之後巨人族並沒有佔到什麼便宜,反而被壓著在打。最後還被那群賞金獵人從容離去。
真是奇恥大辱啊!
雖然所有勇士心理面都這樣想,但維利可不怎麼認為。
好事情,絕對是好事情。
為什麼要這樣說,那是因為沒有被教訓,他們不知道山外有山,人外有人。
被教訓了,而且是被賞金獵人教訓了,這對他們選擇未來的道路來說,可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畢竟有句話,從那裡跌倒就要從那裡爬起來。被打敗了就要把場子找回來。
而想要最快的達成目標,又要一雪前恥,最好的辦法莫過於選擇和敵人一樣的職業,並在職業競爭中光明正大的擊敗他。而這個原因會成為艾巴布巨人轉變的契機。
處理了所有傷員的傷口之後,維利覺得自己不應該在繼續當這個智者了,要不然肯定會變成全職保姆的。
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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