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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穿別人的鞋,走自己的路,讓他們找去吧!”
而我,則總有人誣陷我的大作“Se情”;為此,我常在網上與人幹仗。她就留言勸慰:‘子曰:寫自己的博吧!’”
這些,彼此都是'匿名'支援,屬精神鼓勵;但,也是心有靈犀的。
……
久而久之,我倆便除去了偽裝。
一日,我發現:我的雄文《嘗試一夜情》下面,有跟帖:“絕世風情!終生難忘!”
仔細一看,竟然是她,還署了名。有來無往非禮也。
我便到她博上,在她大美人照片下面,也打上八個大字:“燦爛微笑!風情萬種!”
……
後來,就進入了相互評價、彼此調侃的階段。
她用“悄悄話”,在我部落格上留言:“你是人生豪邁型。”
我也去她那,用同樣的方式留言道:“你是靜若淑女型。”
她來,道:“你是老子天下第一型。”
我去,道:“你是淑女動則流氓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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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我就是流氓燕的大姐。”
她知道我欣賞流氓燕的勇敢,氣我;我就過去,給她來個絕的:
“我是流氓燕她爹--老流氓!李敖老戰友--‘老憤青’!王朔他大爺--老牌痞子作家!”
這一氣,她幾天沒上我的部落格來。
我,倒有點過意不去了。人家,畢竟是一朵名花!
說實在,她的領悟力超人,文學知識也不比我差;文字的表達、表現,弱一點。
可,她是演員,講究用形象、形體、表情、動作……等來表現,不好用文字能力去衡量的。我這麼想。
我最欣賞她:情感豐富,有層次,象侗族大歌,奇美無比!
……
昨日傍晚,她來我博上留言:“拍戲路過,見一見如何?”
我去留言:“沒空,從明天起,我得去討飯。”
“你不是從不用別人的錢嗎?!”
“對不起!剛才說錯了。從明天起,我得去撿破爛、拾垃圾……很忙!”
“留下電話號碼!”
……
沒法,不留要斷交;可剛留下,電話鈴就響了。拿起來,還真是她。
“我在XX酒店,XX樓XXX號房。你過來如何?!”
“到了?!你坐電話來的?!”
“早就到了。”
“那你是在哪上網?!”
“手機。”
……
名花說,不能到酒店大門口來迎我;這,我能理解。
你想:象她這樣的人,一旦被狗仔隊發現;那不跟“章子怡開房”一樣,被人拍去、立馬傳遍整個網路?!
對她不利,對我則更慘;我就得象“賈平凹被捉”,成為文壇第一新聞了。
小賈事業有成,炒炒緋聞沒啥;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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