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轎馬都來迎我,我不可以久留。”言畢,躍入水中,死。是夕,近湖村人見一男子昂然來,立村前曰:“我鄱陽小神也,應血食汝地方,可塑像祀我。”言畢不見。村人遲疑,未為立廟。已而頭痛發熱,口稱小神為祟。眾大駭,糾錢立廟祀之。凡有祈求,神應如響。未幾,小神又至曰:“豈可神明而無妃偶乎?汝等再塑立一娘娘像配我,不可緩也。”村人如其言,塑之。
金家聞水死之信,撈屍殯殮,舉家成服。忽一日,其妻脫衰麻,換盛服,敷脂抹粉,揚揚得意。公姑怒,責曰:“此非孀婦所宜。”曰:“我夫並未死,現在鄱陽外湖作官,差胥役夫轎迎我上任,都已在外伺候,我何為不吉服耶?”言畢,作上轎狀,隨瞑目矣。嗣後,鄱陽小神之名頗著,遠近燒香者爭赴焉。
囊囊
桐城南門外章雲士,性好神佛。偶過古廟,見有雕木神像,頗尊嚴,迎歸作家堂神,奉祀甚虔。夜夢有神如所奉像,曰:“我靈鈞法師也。修煉有年,蒙汝敬我,以香火祀我,倘有所求,可焚牒招我,我即於夢中相見。”章自此倍加敬信。
鄰有女為怪所纏。怪貌獰惡,遍體蒙茸,似毛非毛。每交媾,則下體痛楚難忍,女哀求見饒。怪曰:“我非害汝者,不過愛汝姿色耳。”女曰:“某家女比我更美,汝何不往纏之,而獨苦我耶?”怪曰:“某家女正氣,我不敢犯。”女子怒罵曰:“彼正氣,偏我不正氣乎!”怪曰:“汝某月日燒香城隍廟,路有男子方走,汝在轎簾中暗窺,見其貌美,心竊慕之,此得為正氣乎?”女面赤,不能答。
女母告章,章為求家堂神。是夜夢神曰:“此怪未知何物,寬三日限,當為查辦。”過期,神果至,曰:“怪名囊囊,神通甚大,非我自往剪除不可。然鬼神力量,終需恃人而行。汝擇一除日,備轎一乘,夫四名,快手四名,繩索刀斧八物,剪紙為之,悉陳於廳。汝在旁喝曰‘上轎’,曰:‘抬到女家’,更喝曰‘斬!’如此,則怪除矣。”
兩家如其言。臨期,扶紙轎者果覺重於平日。至女家,大喝“斬”字,紙刀盤旋如風,颯颯有聲。一物擲牆而過。女身霍然如釋重負。家人追視之:乃一蓑衣蟲,長三尺許,細腳千條,如耀絲閃閃,自腰斫為三段。燒之,臭聞數里。桐城人不解囊囊之名,後考《庶物異名疏》,方知蓑衣蟲一名囊囊。
兩神相歐
孝廉鍾悟,常州人,一生行善,晚年無子,且衣食不周,意鬱鬱不樂。病臨危,謂其妻曰:“我死慎毋置我棺中。我有不平事,將訴冥王。或有靈應,亦未可知。”隨即氣絕,而中心尚溫,妻如其言,橫屍以待。
死三日後,果蘇,曰:我死後到陰間,所見人民往來,與陽世一般。聞有李大王者,司賞善罰惡之事。我求人指引到他衙門,思量具訴。果到一處,宮殿巍峨,中坐尊官。我進見,自陳姓名,將生平修善不報之事一一訴知,且責神無靈。神笑曰:“汝行善行惡,我所知也;汝窮困無子,非我所知,亦非我所司。”問:“何神所司?”曰:“素大王。”我心知“李”者,“理”也;“素”者,“數”也。因求神送至素王處一問。神曰:“素王尊嚴,非如我處無人攔門者。我正有事要與素王商辦,汝可隨行。”少頃,聞呼騶聲,所從吏役,皆整齊嚴肅。
行至半途,見相隨有瀝血者曰“受冤未報”,有嚼齒者曰“逆黨未除”,有美婦人而拉醜男者曰“夫婦錯配”。最後有一人袞冕玉帶,狀若帝王,貌偉然而衣履盡溼,曰:“我,周昭王也。我家祖宗,自後稷、公劉,積德累仁,我祖父文、武、成、康,聖賢相繼,何以一傳至我,而依例南征,無故為楚人溺死。幸有勇士辛遊靡長臂多力,曳我屍起,歸葬成周,否則徒為江魚所吞矣。後雖有齊侯小白藉端一問,亦不過虛應故事,草草完結。如此奇冤,二千年來絕無報應,望神替一查。”李王唯唯。餘鬼聞之,紛紛然俱有怒色。鍾方悟世事不平者,尚有許大冤抑,如我貧困,固是小事,氣為之平。
行少頃,聞途中唱道而至曰:“素王來。”李王迎上,各在輿中交談。始而絮語,繼而忿爭,嘵嘵不可辨。再後兩神下車,揮拳相毆。李漸不勝,群鬼從而助之,我亦奮身相救,終不能勝。李神怒雲:“汝等從我上奏玉皇,聽候處分。”隨即騰雲而起,二神俱不見。
少頃俱下,雲中有霞帔而宮裝者二仙女相隨來,手持金尊玉杯,傳詔曰:“玉帝管三十六天事,無暇聽些些小訟。今贈二神天酒一尊,共十杯。有能多飲者,便直其事。”李神大喜,自稱“我量素佳。”踴躍持飲,至三杯,便捧腹欲吐。素神飲畢七杯,尚無醉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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