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部分(第3/4 頁)
皆磚堆數尺,惟留一榻不打壞。青衣青樓,亦得神佑如此。
成神不必賢人
李海仲秀才,秋試京師,在蘇州僱鴨嘴船。行至淮上,見艙前來王某求附舟,舊時鄰也,因與同行。
洎晚,王笑問:“君膽大否?”秀才愕然,漫應曰:“大。”王曰:“懼君生畏,故以膽問。君既膽大,我不得不以實告。我非人,乃鬼也。我別君六年矣,前年歲荒,為飢寒所迫,掘墳盜財,被捕拿獲罪,已斬決。今作鬼依舊飢寒,故往京中索逋,仗君乞帶。”李問:“往索何人之債?”曰:“汪某。渠作刑部司官,許擬斬文書到部時為駁減等,故饋以五百金。不料渠全無照應,終不能保全性命,故往祟之。”汪某者,李戚也。李大駭,曉之曰:“汝罪宜誅,部議不枉,汪舍親不應騙汝財物,我帶汝往,說明原委,令渠還汝,以解此仇可也。但汝已死,要銀何用?”王曰:“我雖無用,尚有妻子在家,居與君鄰。我索得後,可代我付之。”李唯唯。
又數日,將到京師,王請先行,曰:“我且到令親處作祟,令渠求救無方,君再往說之,方肯聽君。否則渠系貪財之人,君雖有言,渠不聽也。”言畢不見。李入都覓寓,遲三日,往汪家,汪果得風狂之病,舉家求神問卜,毫無效驗。李方至門,病人口語曰:“汝家救星到矣!”家人爭迎問李,李告以原委。汪妻初意要燒紙錢數萬為償,病人大笑曰:“以假錢還真錢,天下無此便宜之事!速兌五百金交李老爺,我便饒你。”其家如其言,汪病果愈。
又數日,來李處催與同歸,李不肯,曰:“我未下場。”鬼曰:“君不中,不必下場也。”李不聽。畢三場後,鬼又催歸。李曰:“我要等榜。”鬼曰:“君不中,不必等榜也。”榜發無名,鬼來笑曰:“君此時可以歸乎?”李慚沮,即日起身。鬼與同船,一切飲食,嗅而不吞,熱物被嗅,登時冷矣。
行至宿遷,鬼曰:“某村唱戲,盍往觀乎?”李同至戲臺下。看數出,鬼忽不見,但聞飛沙走石之聲,李回船待之。天將黑,鬼盛服而來曰:“我不歸矣,我在此做關帝矣。”李大駭曰:“妝何敢做關帝?”曰:“世上觀音、關帝,皆鬼冒充。前日村中之戲,還關神願也。所還願之關神,比我更無賴,我故大怒,與決戰而逐之。君獨不聞飛沙走石之聲乎?”言畢拜謝而去。李替帶五百金付其妻子。
中一目人
康熙甲戌科,丹徒裴公之仙偕數友人入都會試。都中有善召乩者,延之問中否。仙至,判一“貴”字。眾不解,再叩之,則曰:“皆判明矣。”榜發後,惟裴公中會元,餘皆落第。裴公眇一目,始悟向所判“貴”字,乃“中一目人”也。
女鬼告狀
鎮江包某,年少美丰姿,娶室王氏。包世業賈,常與同事者往來閭巷。乾隆庚子秋日,偕數友為狎邪之遊,日暮乃返。王氏方同一老嫗入廚下治晚餐,聞叩門聲,命老嫗往啟,見一少婦盛妝而入,直赴內室,問之不答。嫗疑為姻戚,往告王氏。王急趨至室,則包在焉,因大笑老嫗目昏,誤認主人為婦人也。
忽包作女態襝衽而前,與王氏寒暄,且言:“包郎在某娼家飲酒時,我在門後專守,俟其出,方得同回。”王見其聲音舉動不類包郎,恐其瘋狂,急召僮僕及鄰里姻戚共來看視。包皆一一與見,禮儀周到,稱謂無誤,宛然一大家女也。或男子稍與相狎,鬼即怒曰:“我貞女也,誰近我,我即取其命!”眾問:“你與包有何仇?”鬼曰:“妾與包實因愛成仇,曾控告於城隍神,前後共十九狀,俱未見準。今又告於東嶽帝君,始蒙批准,不日與包同往矣。”詢其姓名,鬼曰:“我好人家兒女,姓名不可聞也。”“告包者何詞?”鬼即連誦十九詞,其詞甚急,不能悉曉,大概控包負心,令彼無歸之意。或又問:“汝即託包身而言,包今何在?”鬼微笑曰:“渠被我縛在城隍廟側小屋中矣。”王氏泣拜,求放其夫,鬼不答。
至夜分,眾姻戚私語曰:“彼鬼曾言告城隍狀不準,今縛包於城隍廟側,何不往告於神,求其伸理?”於是共覓香燭楮鏹,若將往者。鬼忽言曰:“今諸人既同來相求,且放彼歸,自有東嶽審斷。”言畢倒地。
少頃包蘇,極稱困頓,眾環問所見,包曰:“初出某娼門,即見此婦相隨。初尚或左或右,至教場,婦遽前扯我往城隍廟左側小屋內,黑暗中以繩縛我手足,置之於地,旁似有相守之人。適聞婦來曰:『今且放汝歸。』推我出戶,一跌而醒,身已在家。此事明日東嶽當傳審矣。”再詢其細,包惟酣睡而已。
次日午後起,曰:“差人至矣,速具酒食。”自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