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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穩重些的同伴拉住。
“你不要命了嘛?不認得這輛車是誰的嘛?”
“他是?”
“創龍集團董事長,龍三。”
第一百四十一章 警察可以幹些啥
新官上任三把火。
上任第二天,我們的警花張佳妮便忙的團團轉。雖然,她只是一個小小的副所長,主持工作的。
她上任之前,群龍無首的新明街道派出所本就積了不少日常事務亟需處理。
更何況,她上任前的那一晚,轄區內還發生一起重大斗毆事件,死一人,重傷十數人。
本次鬥毆事件,系涉黑勢力火拼,結果波及無辜,更有一名分局的年輕交警在本次事件中殉職!
最令人痛心疾首的是,罪魁禍手黑虎盟的老大何黑虎被逮進來不到三小時,就因為所謂的證據不足獲得保釋,又被放了出去。
性質極其嚴重,影響十分惡劣!
這讓敬崗愛業,一心為公的張佳妮如何能夠不心急如焚、怒髮衝冠呢!
雖然這起鬥毆事件發生時張佳妮並沒有上任。發生後,Y市公安局已經責令中心區公安分局成立專案小組負責偵破工作。理論上來說,已經不關新明街道派出所屁事了。
可是,張佳妮認為,我的地盤我做主!在新明街道派出所轄區內發生這種惡性刑事案件,暫為一所之長的她責無旁貸!
副所長辦公室內,張佳妮英氣的臉上盡是嚴肅。辦公桌前,攤著一份夜夜晴酒吧鬥毆事件的案情報告,坐在她對面的是兩位被她找來詢問具體情況的民警,張軍和孟強。
張佳妮認真地看了一眼兩位民警,“這麼說來,黑虎盟之所以和夜夜晴的酒吧發生衝突的誘因,就是因為何黑虎無視王法、強搶民女?”
張軍和孟強聞言狂汗,面面相覷。
強搶民女……現在都啥年代了,哪來這種罪名啊!應該叫“尋釁滋事”。
不過,頂撞領導的事,咱是不幹的。強搶民女就強搶民女吧……
“是的,張所。夜夜晴酒吧的保安,明面上是創龍集團的子公司‘龍盾安保’的職工,實際上根本就是當年那猛龍會的原班人班。當初為了爭Y市黑道頭把交椅,猛龍會和黑虎盟可沒少明爭暗鬥,兩大勢力過節很深,仇隙難平,所以就藉著這個機會鬧將起來了。不過,因為是在自己的地盤上,夜夜晴酒吧的保安倒不敢傷害黑虎盟以外的人員,包括我們分局殉職的那位同事在內,無辜人員的傷亡都是黑虎盟成員造成的。”張軍詳細地解釋著。
“啪!”張佳妮怒氣沖天,憤然拍案。“天下烏鴉一般黑。管他猛龍會還是黑虎盟,對於涉黑勢力我們人民公安要無情打擊,堅決清掃,還轄下民眾一片朗朗清天!”
“可是,現在是法制社會,打擊犯罪也是要講證據的。沒有證據,我們也無可奈何啊。張所。”孟強無奈攤手。
本次事件中,從證人的證詞和現場監控影片來看,何黑虎從頭到尾壓根沒有親自動手。留在公安方面的口供中,聲稱鬥毆行為並不是出於他的授意。故而無法將其治罪。
事後,又鑽法律的空子,重金收買了當時在場的年齡不滿16週歲的黑虎盟成員出來頂罪。根據國內的法律,不滿16週歲的罪犯應當依法從輕或減輕判處。
至於夜夜晴酒吧方面,安保們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員工不受欺凌這才憤然反抗,嚴格來說他們還是受害者,行為也算正當防衛。更談不上什麼追究法律責任了。
本案,如果只以幾個屈於黑惡勢力的脅迫,以寶貴的自由和人生中最美好的青春換取大量金錢的幾個無知少年鋃鐺入獄而草率結案的話,叫張佳妮如何能夠甘心!
“難道就沒有別的辦法了?”張佳妮不甘心地問道。
“是的,張所。”
王軍和孟強異口同聲。
其實,辦法還是有的。只是他們不願也不敢說出來。黑虎盟和創龍集團,無論哪一個都不是他們能夠開罪得起的。
板橋曾雲:難得糊塗。王軍和孟強深明此理精髓。
這時,外面一陣喧譁聲傳來,中間雜夾著幾聲女音悲泣聲。
“發生什麼事了?走,出去看看。”
張佳妮拿起擱在案頭的警帽,套在頭上整了整,遮了滿頭烏黑亮麗的秀髮。隨即起身往外走去,兩名民警緊隨其後。
到了辦事大廳,只見幾名民警圍著一位正在悲泣垂淚的年齡該在四十上下的婦女好言安慰著。
“怎麼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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