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書架
首頁 > 遊戲競技 > 網遊之飄渺夢境 > 第116部分

第116部分(第3/4 頁)

目錄
最新遊戲競技小說: 夭壽了,我在遊戲養了個修真女友網球鬼才:我的打法有億點點強星鐵:小判官身邊的傀儡師eva:從龍族歸來的碇真嗣輻射海求生,從小木筏到黑珍珠號HP就你叫伏地魔?黑魔王?這也不夠黑啊區區如懿,打就打了港片:拿王炸開局,專嚯嚯女神第五人格:各自安好火影:從百分百完美虛化開始!入住黃金庭院後,愛莉拉我直播女扮男裝後,我被校花瘋狂表白風流短跑之神時空中的深情魯魯修凌駕於諸天凹凸世界:雷震之女網遊之熟女陪我上青雲穿越戀歌:上官與夏侯【HP】布萊克家族莫名其妙的異世界冒險

夠,反受其害。”

眾鬼神都欣喜地看著我,之後秦廣王說道:“果真思維敏銳,難得!難得!賢侄已經察覺出其間的關鍵,不知賢侄有什麼妙計?”

我說道:“打解屍的主意可以,但是動攝魂石時機還不成熟,而且即便動解屍,也要做的神不知鬼不覺才好,不能露出什麼把柄來,具體什麼計劃,我一時也沒有頭緒。”

“呵呵,孩子,閻羅王的計劃並沒有說完,剛才,他們啊,是在考你呢!”鬼母說道:“解屍在我們眼中根本不算什麼,琴兒都能收拾了他,別看他在都市王手下順風順水、逍遙威風,但是都市王實際無時無刻都在防著他。之所以在楚江王的地盤上動手,因為楚江王左右分別是都市王和卞成王的地盤,而楚江王平日裡和我們聯絡較少,在外是中立的姿態,再加上解屍張揚,我猜他十之###不會將楚江王放在心上,設計之前,我們換另外一個鬼魂裝扮成玫瑰的模樣,跟著你進入陷阱中,解屍動手後,你們裝作反抗,最後還是落在解屍手中,只要他行偓促之事,他的手下必定遠離,據他的性格,他多半會當著你的面做羞辱於你,這樣就給我們營造了機會,乘機拘了他的魂魄,另外由鬼王裝扮成解屍的模樣,把你帶回都市王處邀功,到時你必須周旋于都市王處吸引他的注意,我們才好行事。這些年,都市王的修為確實長進不少,但是鬼魂界卻有這樣一個規定,十王中除了輪轉王,當修為到達下一等級打破此間的平衡後,都會離開此界到神仙界去,而另外重新選派人選來繼任空缺,所以我們兩個對付他十拿九穩,和都市王站在一邊的只有卞成王,我們這邊卻有五殿王和鬼王幫助,其餘的都是搖擺遊離的態度,我想他們能分辨清楚的。我們的目的是奪取攝魂石,推翻都市王這陰天子的職位,前者比較難,後者卻比較容易,只要將此事有憑有據的事實擺出來即可,唯一不確定的便是攝魂石……”

“母親,若攝魂石就在都市王的身上又該如何?”我問道。

“應該不會,我能感應出攝魂石的存在,也正因為如此,我們才判斷出消失鬼魂的事情是源於攝魂石,等我們見著都市王后,若石頭真在其身上,那麼行動只好作罷,咱們留下來裝扮一段時間,再尋找機會,若不在,便可以馬上行動。”這時鬼王說道。

我沉思半響後說道:“若攝魂石不在都市王身上,設計將之引開是最好的了,我總隱隱覺得都市王隱藏了許多實力,若不然已經被煉化的鬼魂能量又上哪裡去了呢!”

閻羅王說道:“賢侄說的不錯,當初我也反對和他硬碰的。”

鬼母說道:“引開可能較麻煩,當日孟婆莊聚會也沒有見他到場,如今他大權在握,很難見他出來了……”

大家都沒有意見後,便分頭行動了,而我和玫瑰,卻成了馬前小卒,拋磚引玉的,稀裡糊塗便陷入兩方的爭鬥之中! txt小說上傳分享

十六、活捉解屍

當玫瑰進入我的乾坤錦囊後,鬼母利用幾根枯骨片刻間便弄出另一個活靈活現的玫瑰來,在我驚訝的同時,那玫瑰笑妍如花,上前挽住我的胳膊親暱地說道:“大哥。”無論聲音還是形態都與真實的玫瑰無異,細看之下,才發現兩者的差別,形似而神不似,但若非親眼看見,一時間還分辨不出真假。我向後欠了欠身子,有些不習慣地說道:“母親果真高明,想來那解屍在見過一面的情況下,是分辨不出來的。”

鬼母微笑道:“這些是小把戲而已,不過還需提醒你一下,我在這假玫瑰身上設計了厲害的鎖魂陣,此陣在鬼魂界中極易被認出,所以必須要勾引無極行齷齪之事時,吸引其注意力時才行,若不然讓他逃掉,以後他有了防範之心,就難辦了,所以當你看到時,既要反抗,但卻不能過火,要拿捏的當才行,千萬不能因為她和玫瑰長相一致,便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緒,知道了麼?”

明知這玫瑰是假的,但是試想看到那種情節,自己也是無法忍受的,於是為難地說道:“母親,難道就沒有別的辦法了麼?孩兒……”

鬼母無奈地搖頭道:“既然如此,我再造一個你,你和玫瑰通通進入錦囊,如何?”

旁邊的鬼王說道:“要不我來冒充賢侄,等解決了解屍後,再換回來。”

我道:“這樣甚好。”

商議妥當後,我亦被鬼母送入乾坤錦囊中,錦囊暫由鬼王佩戴著。

…………

解屍很惱火,當日在孟婆莊一個小小的廚子居然敢拂自己的意,簡直是不想混了,自從跟了自己的主子都市王后,在這鬼魂界誰不給幾分面子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

目錄
四個大佬弟弟送我去上幼兒園修神時代異界鬼道毒帝巔峰【鳳語】失落的圖騰憂然-與籃球明星的愛情攻守(出版)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