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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族之人。若不遵法,族中相娶者,
與奸銀y一例問罪”。
滿族入關後,受漢族婚俗影響更大,同姓不婚、講求倫常的婚俗漸成定
制。又經過順治、康熙、雍正、乾隆幾朝的不斷釐定,清宮最終形成了一套
以漢族“六禮”為基礎的婚嫁禮儀制度。原先奉迎禮中皇帝、皇子親迎新娘
的習俗也改為由皇帝派使者奉迎,以此體現皇家至高無上的地位。
2。皇帝大婚
皇帝結婚稱“大婚”。清制,皇帝大婚的前後禮儀程式主要有議婚、納
採、大徵、冊迎、合巹、慶賀及賜宴等。
(1)議婚
清代皇帝娶誰為後,大都是由其母皇太后指定,或由皇太后與輔政大臣
商議而定,故稱“議婚”。皇后人選確定後,由皇太后下慈諭,命皇帝娶某
女為後。
議婚後由內閣(後改為翰林院)撰寫冊文、寶文,禮部監製金冊、金寶,
內務府準備彩禮諸事。再由欽天監選定納采以下諸禮的吉日,按吉期行納采
以下諸禮。
(2)納采禮
納采禮即聘禮,是皇帝選定皇后之後首次向其家頒賜定婚禮品的禮儀。
清制規定,皇帝大婚納采禮品為:鞍轡具全的文馬10匹、甲冑10副、緞100
匹、布200匹。行納采禮的當天早晨,內務府官員將裝載禮品的文馬、龍亭
牽抬至太和殿前,于丹陛上下左右陳列;由皇帝指定的負責納采的正副使在
丹墀左等候。吉時到,由宣制官向正副使宣讀皇帝制書,曰:“皇帝欽奉皇
太后懿旨,納某氏某女為後,命卿等持節行納采禮”。讀畢,正使受節,然
後率副使前行,內務府官員率禁中校尉抬龍亭、牽文馬跟隨於後。至皇后府
邸,皇后之父跪迎,正使向後父宣讀制書並授禮,後父跪受。禮畢,正副使
回宮覆命,內務府官員等皆退,後父跪送於大門外。同日,皇家在皇后府邸
設納采宴,宴請皇后家人。特命公主和大臣命婦宴後母於內堂;命大臣、侍
衛、八旗公侯以下、滿漢二品以上官員宴後父於外廳。
(3)大徵禮
大徵即“六禮”中的“納徵”,是皇帝與皇后正式定婚後,由皇帝頒賜
給皇后父母禮品的儀式。這次的禮品比納采的數量要多,規格也更高。有:
黃金200兩、白銀1萬兩、金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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