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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說引起你決定刀刺阿爾貝先生的兩個誘因:第一,桌上正好有一把刀,是不是?”
黛安娜:“是。”
塞繆爾:“如果桌上沒刀,你會不會從廚房拿一把,然後再回來刀刺阿爾貝先生?”
馬龍:“我反對,這又是假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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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大人:“反對有效。辯方律師,我警告你,不要再用假設。”
塞繆爾:“是,法官大人。黛安娜,引起刀刺的第二個誘因是阿爾貝先生睡著了,是不是?”
馬龍:“我反對,這又是假設!”
法官:“反對無效。這不是假設,一個職業運動員清醒的時候,一個女人很少有膽量去攻擊他,這是人之常情,但也不排除女人當時陷於瘋狂,失去了理智。這要由陪審團自已判斷。”
塞繆爾:“看到阿爾貝先生醒來那一瞬間你在想什麼?”
黛安娜:“我嚇瘋了,我在想如果不殺死他,他看到我拿著刀,一定會殺死我的!所以我刺了下去!”
塞繆爾:“我確認一下:你當時的想法是如果你不刺殺阿爾貝先生,他就會殺掉你?你是一種防衛心態?”
馬龍:“我反對,這是誘導被告歪曲事實!”
法官:“反對有效。”
塞繆爾:“是,法官大人。當阿爾貝先生抬起胳膊擋住了刀,你看到刺殺未遂,是立刻又舉起刀,還是想要放棄?”
黛安娜 :“我記不清了,當時我腦中一片空白!”
塞繆爾:“根據警方的推斷,阿爾貝先生用木製雕像把黛安娜的左臂打骨折後,黛安娜跪倒在矮桌和沙發之間,也就是說黛安娜還沒想刺出第二刀,就被打了。阿爾貝先生又用雕像對黛安娜進行二次擊打,黛安娜迫不得已胡亂刺出第二刀,這一刀本來沒有事後造成的那麼嚴重,但第二擊的木雕打斷了黛安娜的左肩胛骨,同時對她整個身子造成了側向衝擊,於是她右手中的刀不由自主作了一個橫向的推動,切斷了阿爾貝先生的大腿動脈。如果阿爾貝先生用木雕做出攻擊的時間延後一、兩秒,黛安娜一定會嚇得掉頭逃跑,就不會刺出那造成阿爾貝先生生命危險的第二刀,那麼這件案子將是一個很輕的傷害案,如果不幸還是有人受重傷的話,將是黛安娜本人。誰也不願意看到的事情發生了,黛安娜要為那第一刀負責,但第二刀應該由她和阿爾貝先生兩個人負責!”
(三十六)Hungjury
馬龍:“我反對,法官大人,辯方律師在歪曲事實,明明是被告又搶先刺出第二刀,我的當事人才被迫反擊,用雕像擊打了她!”
法官:“反對無效,雙方都在推測,請拿出各自證據。”
顯然塞繆爾準備得更充分,立刻說:“法官大人,我請求負責此案的警官、犯罪專家唐納德先生出庭作證!”
塞繆爾:“唐納德警官,我想確認一下案發當日黛安娜和阿爾貝先生搏鬥時出手的先後順序。第一刀由黛安娜先刺出,這可以百分之百肯定,是不是?”
唐納德警官:“是的,完全確定。”
塞繆爾:“黛安娜在刺出這一刀之前,阿爾貝先生已經被酒瓶落地的聲音驚醒,所以他才來得及用手臂擋住刀,是不是這樣?”
唐納德:“是的。”
塞繆爾:“隨後黛安娜受到木雕的第一下擊打,跌跪在地上,你認為在她被打中之前,她是在高揚起手,準備刺下第二刀,還是沒想刺第二刀?”
唐納德:“這一點很難判定,目前為止還不清楚。”
塞繆爾:“隨後就是木雕的第二下擊打,和黛安娜刺出了第二刀,你認為兩者哪個在先,哪個在後?”
唐納德:“這兩者的前後很難判斷。”
馬龍:“我反對,法官大人!唐納德警官如果不是對案情調查有重大失誤,那就是在做偽證!”
法官:“唐納德警官,我們已經知道被告的第二刀刺中原告以後,由於隨後到來的第二下木雕擊打,產生了橫向衝擊力,使廚刀造成了更大的傷口,而你的證詞卻和這不同,請做出合理解釋。”
唐納德:“是,法官大人。的確象您說的,是刀先插入了原告的大腿,但辯護律師問的是廚刀的剌出和木雕的打出哪個在先,而不是問哪一個先擊中對方。揮動廚刀剌落的行程要比木雕掄掃的行程短,但原告是一個職業運動員,他的反應和掄動速度都比普通人快,不過他又喝醉了,不知道會不會影響反應,這種種因素加起來,造成了廚刀先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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