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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的時間一共51天。在這51天裡,張佩綸都幹了些什麼呢?
儘管妙筆生花,巧於言辯,張佩綸在他馬尾戰敗自我表白的“奏報”中仍然列舉不出具體有效的戰略謀劃與戰術安排。
當然,朝廷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從帝、後到軍機大臣們,都還在迷信中法和談,迷信美國調停,而且有正式軍令誡勿生釁:“倘有法軍前來,按兵不動,我亦靜以待之。”④ 但這種命令的前提是對方“按兵不動”,敵人既已強兵壓境,“動”到了閩江內港,“動”到了中方的海軍禁地,若再坐以待斃,那不是天字第一號大傻瓜嗎?
戰爭爆發前,張佩綸滿肚子委屈,“請先發,不可。請互援,不可。機會屢失,朝令暮改”,致使他生出了“吾不憂敵而憂政”的慨嘆。⑤ 但他忘了,這夥敵人,是他放入閩江口的,困局也是他設的。敵在咫尺,不思鉗制,總想讓千里萬里之外的朝廷下發一條錦囊妙計,豈不大蠢大愚!作為前敵總指揮,張佩綸應該有服務於國家安全的大目標,及化解邊疆危機的能力,否則捲鋪蓋回家可也!遺憾的是張佩綸忘了他是“會辦”,他是“欽差大臣”,他是可以而且應該代表朝廷行使具體軍權的人,哪兒還有理由臨事不決,諉過他人?
馬江戰敗後,張氏飾詞不奏。朝臣聞之皆大憤。編修潘炳年等,呈都察院代為上奏曰:
讀八月初一日諭旨,方審該大臣前後奏報,種種虛捏,功罪顛倒,乖謬支離。與臣等所接閩信,判若歧異。不得不披瀝上陳。初一日,法人遞戰書於揚武管帶張成,張成達之何如璋,秘不發。初二日,各國領事商人均下船,眾知必戰,入請亟備。張佩綸斥之出,軍火靳不發。嗣洋教習法人邁爾,告學生魏瀚,明日開戰。魏瀚畏張佩綸之暴,不敢白。初三早,見法船升火,起椗,始馳告。而法已照會,未刻開戰。張佩綸怖,遣魏瀚向孤拔乞緩,以詰朝為請。比登敵舟,而炮聲已發,戰船猶未啟椗裝藥。敵發巨炮七,福星、振威、福勝、建勝殊死戰,船相繼碎,餘船入火自焚。是役也,毀輪船九,龍槽船十餘,小船無數。伏波、藝新二艘均逃回,自鑿沉。林浦陸勇盡潰,而法船僅沉魚雷一艘……張佩綸出都,即聞其意頗怏怏。到閩後,一味驕倨,督撫畏其氣焰,事之維謹。排日上謁,直如衙參,竟未籌及防務。至法船駛入馬尾,倉卒乃以入告。張得勝緝得引港奸民,請辦,張佩綸竟置之不理,眾益駭然。而張佩綸尚侈然自大,漫不經心。水陸各軍紛紜號召。迨各將請戰,又以奉旨禁勿先發為詞。臣不知各口各擊之諭,何日電發,不應初三日以前,尚未到閩。即使未到,而諭旨禁其先發,並非輪船起椗,管駕請軍火而悉禁之也。一概不允,眾有以知張佩綸之心矣。身為將帥,足未登於輪船,聚十一艘於馬江,環以自衛。各輪船管駕,疊陳連艦之非,張佩綸又斥之。事急而乞緩師於敵,如國體何……⑥
上述奏文,言之確確,將整個“會辦”過程中張佩綸的所作所為一一揭露。我們只能將“不抵抗主義”的帽子戴在這位御史大夫、翰林大人頭上。
書生談兵,麻木不通,張佩綸創造了一個人敗一場戰役、一個艦隊、死兩千將士、誤一個王朝、丟一個附屬國的連鎖業績。這是個愚蠢到不能再愚蠢的錯誤。我們說“不抵抗”,是就戰爭雙方的對抗狀態而言的。張佩綸則將“不抵抗”發展到不備戰、不應戰、不撤退,或基本上解除了所有的防禦手段一味捱打的“自殺”程度。說“自殺”,當然不準確。因為中國將士還是被法國人擊殺的,但前提是張佩綸作為前敵統帥置自己的將士於“死地”,這與“自殺”何異?
就大環節說,上述批評基本未曾冤枉張佩綸,如果注意了一些“細節”的掃描,我們又會對這位張少帥給以有限度的理解或同情。作為欽差大臣,張佩綸奉旨出朝,地動山搖,風光了好幾日,但抵達馬尾時,中法之間的外交形勢大變,戰氛突起,張佩綸發現自己已經處在欲戰不準、欲和無望、欲退無路、欲勝無策的兩難之境。
不妨看一下歷史事變的時刻表。
光緒十年四月十四日,張佩綸等人領受海疆“會辦”之職。
前一日,即四月十三日(5月7日),法國談判代表福祿諾(海軍中校,法國“中國”海域分艦隊旗艦“窩爾達”號艦長)抵達天津,開始與中國談判代表、直隸總督李鴻章和談。
四月十七日(5月11日),中法雙方簽訂了《中法簡明條約》(又稱《天津條約》)。條約五款,主要內容為中國軍隊退出越南,退回邊界一方,法國保證不侵犯中國南疆,且不向中國索償兵費。而此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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