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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勾兌的原酒,那酒可比這酒帶勁多了,如果說這酒是爺們,那酒就是純爺們!”
“哈哈!好,就算今晚不能勝出,這酒是定要討的!”李平川一喝出滋味,便對這酒愛不釋口,小口喝,中口喝,大口喝,感覺各自不同,也顧不上什麼風度了,周圍的人都能聽見老王爺“滋溜”、“滋溜”喝酒的怪響。
卡哈。萊茵公爵等入圍的貴賓也忍不住學了李平川的樣子,嘗試著喝這種酒,果然也是越喝越覺得這酒之香,委實是世間第一,其他酒水種種實在無法相提並論。
凱瑟琳也不著急出第二題,任由入圍的貴賓們品嚐此酒。席間的貴賓們看著眼饞,對這種酒的討論越激烈起來。這種情形正是凱瑟琳想要的,相信今晚之後,這種酒的名氣就會迅在整個諾亞大陸崛起。
不過才飲了一杯半酒,李平川就感覺臉上燙,腦子有點暈,腳底輕飄飄的,由衷讚道:“這酒真夠勁兒!”
哈卡。萊茵公爵和奧斯汀、克萊爾也都喝了一杯,感覺有點醉意,不敢再喝,生怕萬一倒在這裡,就丟人了。方。托馬斯也喝了一杯,不過他長期在外風吹日曬,面孔微黑,所以別人也看不出他臉紅不紅,不過他身體突然搖晃了一下,明眼人都看出他的酒量,可能還不如克萊爾等人。
這時幾人方才感覺到驚詫萬分,明白了剛才王子旗頃刻間滿飲三大杯,如飲白水,是何等的酒量!
哈卡。萊茵公爵等人都放下了酒杯,只有王子旗和李平川無所顧忌,敬酒頻頻,杯來杯往,自得其樂。席間的說話聲也漸漸小了下來,凱瑟琳看時機差不多了,清了清嗓子,提高聲音道:“小女子生平有三種愛好,釀酒第一,詩歌第二,所以接下來第二道題目,是以酒為詩,詩的內容必須與酒有關。”
此語一出,全場譁然。如果說第一題明顯偏向嗜酒如命的李王爺,那麼這一題簡直就是為方。托馬斯量身定製的。傳聞吟遊詩人方。托馬斯六歲能文,九歲能詩,十四歲即能以任何事物為題創作新詩,詞藻華麗,琅琅上口,而且各具特色,絕不雷同,風格多變。二十二歲返璞歸真,詩詞變得簡單、樸素,字裡行間卻有真情流動。二十五歲以後,《野草》、《天使與飛鳥》、《溫柔》、《為了忘記》等詩歌傳遍諸國,就連以詩歌著稱的精靈族,都很欽佩他的詩作,在他出遊的時候很多精靈貴族爭相與他結交,人類各國的貴族更是以邀請到他為榮,連好幾個國家的國主都很喜歡他的詩歌,可謂詩傾天下,才氣縱橫。如果以作詩為題,那這場乾脆不用考了,直接宣佈方。托馬斯勝出得了!
………【第二十五章 看誰會得多】………
方。托馬斯不好意思地笑笑,“這樣對其他幾位貴賓來說,不太公平吧?”
奧斯汀本來不好意思出口,既然連方。托馬斯都這麼說了,趕緊接茬道:“是啊,不太公平啊!有大詩人在這裡還比較作詩,這不是讓我們出醜嗎?美女你能不能換個考題啊?”
凱瑟琳微微一笑,“小女子出題當然不會偏袒任何一位貴賓,這次比詩不一定是各位原創,只要是記得的詩歌,都可以作數,每位貴賓寫一張紙條,把自己所知道的關於酒的詩歌記錄下來,誰記得的詩歌最多,誰就可以贏下這一場。小說ap。文字版如果托馬斯先生的詩裡關於酒的詩大家都記得,那麼不用客氣,可以寫下來。”
這樣一來,大家感覺公平了許多,貴賓們都知道,作為上流社會,參加各種酒宴是少不了的,而酒宴上經常會以酒為題,以詩行令,為了附庸風雅,大家所會的以酒為題的詩都不少,方。托馬斯雖然博學,但是拼酒詩的話,還真不一定能比在座的許多貴族多。這一題,貌似只對克萊爾和王子旗這樣的年輕人有難度,對其他四位入圍的貴賓來說,比較公平。
哈卡。萊茵公爵看起來比較粗豪,實際上心比較細,“如果托馬斯先生寫新詩的話怎麼辦?托馬斯先生的才氣大家誰不知道?要是他以酒為題寫新詩的話,恐怕最後誰也沒他的詩多了。”
哈卡。萊茵公爵這麼一說,大家都覺得有道理,憑方。托馬斯的才氣,要是寫新詩的話,別說一百,就是一千也難不倒他!
凱瑟琳輕輕撫弄了一下眉間的梢,笑容裡充滿了女人的風情,“這一點公爵大人不必擔心,如果托馬斯先生所寫的詩是在座諸位都沒有聽說過的,我們就算這詩是新詩,不能作數。而其他貴賓,如果有新作的詩歌,是可以作數的,這一點相信大度的托馬斯先生不會有什麼異議吧?”
方。托馬斯灑脫地一笑,“當然沒有。”
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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