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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自然就會在腦海酒缸裡,醞釀、催熟發酵。
肖博只是驚訝和憤怒、不服,彷彿破壞了自己的心境,彷彿被剝奪了嘲笑的權利和樂趣。他的目的就不純………剛開始時,就對她出身有歧視,他們本來就是不平等的,不是一個階層………不是白領和藍領:領導被領導的關係,而是一個應該被玩弄和玩弄的關係理所應當,應該被看不起。就像兩條平行直線是永遠不能交叉的,在一點切磋交流。
他只是不明白,你怎麼也配喜歡這種高雅的東西………好像玷汙了什麼身份似的?我這種人配有,而你那種人她配麼?他帶著這種疑惑。打個典型的比喻,就像看見一個窮孩子,手裡拿著高階玩具或嘴裡吃著高階的糖果,邊走邊吃,從他面前經過。而自己又剛剛吃過,再買又買不起…咬著大拇指,又羨慕,又不服氣的心態。
其實他忘記了,文字讓人看懂為好、藝術是供人觀賞的沒有什麼專業人士,也沒有什麼規定什麼人應該應有,什麼人應該沒有,應該是大眾化普及性的知識………就像手機等,想有就有。
在他腦子裡對於文學是概念性錯誤,文學是高階殿堂………免談:人類靈魂之工程………扯淡。其實就是對自己或他人感興趣:或能引起他人………大眾傳媒感興趣的傳記、傳說。一種新職業的養家餬口的賺錢工具。
文學就像廚師做菜,哪道菜適合哪些人的口味,高檔………小資階層、中檔………學生、低檔………大眾,總之,編故事要讓人看下去,看不下去,就是不合口味,就算失敗。
在詩的鼎盛時期……唐朝,婦孺皆知詩的,白居易不是把新詩念給洗衣服的老太太聽麼,從而據此來修改。在宋代,詞是含在*的嘴裡在酒筵場合歌唱的……酒令。詩、詞從來就不是什麼高雅的東西,只是在近代實行愚民政策,把它神秘化了,在那時,可能也就是像現在滿天飛的簡訊和黃色笑話,在人們的股掌間傳遞…只不過在街巷裡流行罷了,說得好聽點,唐詩宋詞,在當時相當於現在的流行歌曲。
高雅,是那些自以為會寫字、會組句子好吃懶做的酸文人,又想給自己不幹活找藉口,不想出力幹體力活,就想出這麼個詞以訛傳訛,就成了今天的樣子。
現代高雅的最高標準就是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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