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不可控的變數就要心思活絡的人看著(第1/1 頁)
“隆重介紹一下,這位就是我給你請的外語家教——芬格爾·馮·弗林斯,就讀於美國卡塞爾大學的德國高材生。”夏狄起身來到芬格爾身邊,幫他做著自我介紹: “他精通漢英德三門語言,在數學和計算機領域也是出類拔萃的天才,如果你遇到無法通關的遊戲也可以讓他幫忙弄個外掛。” “我再重申一遍,我沒有開掛!”路明非翻了個白眼,不明白老夏頭為啥總跟外掛過不去,以他路公子的遊戲水平,開掛那純粹是影響自己發揮了。 而磨刀霍霍的芬格爾此時也抬起了頭,挪著屁股轉過身來,看著灰頭土臉好像剛從採石場下班回來的路明非,心頭有些佩服: 被車攆著跑了半天還能跟個沒事兒人一樣,難怪能讓昂熱老頭另眼相待。 放下菜刀,他伸出手主動打著招呼:“路明非同學你好,接下來的日子將由我負責教導伱的英語,你可以叫我芬格爾老師,當然也可以叫我芬格爾。” 就在剛才,他和疑似龍王的夏狄達成了一筆交易,從幫個忙換取對方原諒變成了合作者的關係,大家互惠互利。 而交易的內容中,就包括當路明非的家庭教師。 看著身形魁梧面容英俊的芬格爾,路明非很直觀的見識到了什麼叫熊腰虎背,眼前這位牛高馬大的外國家教硬是把寬鬆的火鼠裘穿成了修身款,犬夜叉站在他面前都瘦的像條細狗。 “你好你好,叫我小路或者明非就可以了。”路明非伸手與他相握,感覺自己的手就像被整個包裹住了一樣: “冒昧問一下,你也是混血種嗎?” 能被夏大叔拉進尼伯龍根的,肯定不會是普通人吧。 芬格爾也不奇怪未來學弟會知道混血種的存在,夏狄都毫不避諱的把人帶進尼伯龍根了,還能瞞著他不成,當下點了點頭道:“是啊,一個混血種小雜魚罷了,比不得你旁邊這位。” “確實,大叔是怪物來的。”路明非對此很是贊同,他本意是想表達老夏頭強的跟個怪物一樣,然而在芬格爾聽來,這話就像是間接承認了夏狄青銅與火之王的身份。 沒想到他竟然會把自己的身份告訴給學弟,難不成學弟的身份也有問題? 龍王的私生子? 應該不是,資料上說學弟的父母都是校友來著,莫非是學弟血統太純了,夏狄準備把他收為義子? 芬格爾心裡暗自思索,面上卻不動聲色,轉頭看向吔吔待宰的羊駝:“來,明非選一隻吧,中午吃烤全駝。” 他也不知道夏狄從哪整來的這麼多龍血羊駝,剛才他廢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將這群神獸制服,不僅被踢的渾身腳印,就連衣服都被咬成了碎片,可謂是損失慘重。 而那個獨眼龍在旁邊看戲就算了,還時不時說句風涼話,區區一個鍊金傀儡為什麼要長嘴啊?! 路明非望著倒了一地的羊駝,被十幾雙略顯暗淡的黃金瞳盯的有些不自在,湊到夏狄身邊問道:“大叔,這些東西能吃嗎?” 他知道這個世界有龍血動物,但心底下意識地將它們劃歸到了妖怪的範疇,而無論是動畫片裡還是西遊記中,妖怪都是與吃人繫結在一起的。 小路同學可不想間接達成同類相食的成就。 “放心,這是我專門培育出來的品種。”夏狄掏出一根肉乾叼在嘴裡慢慢咀嚼,“肉質緊實鮮嫩可口,蛋白質是牛肉的五倍。” 他之前在京城肅清了陳家的秘密研究基地,繳獲了不少戰利品,其中就包括一些改造成功的龍血生物。 因為那些龍血生物血統駁雜,顏值也不過關,他就全部宰了留給奶媽團,沒留下一兩隻給路明非當寵物或者改善伙食。 本來他還打算等路明非長大點再讓他嚐嚐龍肉的滋味,結果瞧見研究基地的某個關於可食用龍血動物的實驗,而在參與實驗的動物中就羊駝的食用效果最佳,其他的羊肉太腥、豬肉太騷、牛肉太硬、狗肉太柴、貓肉太酸……他便不遠萬里去了趟秘魯抓些回來自己動手改造。 於是路明非放下心來,隨便挑了隻表情蔑視天下的羊駝開宰。 “得嘞。”芬格爾拎起菜刀正準備拿那隻倒黴蛋洩火,下一刻就發現自己重新回到了現實世界。 草地上滿是被車軲轆糟蹋過的痕跡,土路上也留有數不清的車轍,看樣子在他被拽進尼伯龍根的時候未來學弟沒少受罪。 夏狄拉住打算湊過去觀摩芬格爾宰羊的路明非:“明非,要繼續快樂的吉普車特訓嗎?” 路明非表情一言難盡:“快樂的只有你自己好吧。” 就困難模式的車速,他擦著碰著就得進醫院躺著了。 但話是這麼說,他還是重新拎著岡格尼爾站回了圈裡,畢竟夏大叔不會真的讓車撞著自己,在安全有保障的情況下儘可能提升自己的膽量和反應,是很有意義的。 他也不想在日後因為訓練不努力,讓夏大叔有機會對他說出賽文奧特曼的那句經典臺詞。本小章還未完,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