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二十二章 豬的智慧(第2/3 頁)
這裡是他一個非常好的藏身之地,只要殺掉這裡的人再變成他們的模樣,就可以躲上一陣子了,離白宮這麼近的距離,他可以隨時再殺回去的,只要等美國政府再選出目前的領導人,或是史密斯回了白宮,他就可以幹掉這個新領導再去冒充。
這是他一個非常穩妥的計劃,也非常現實,除了他到現在都沒弄明白阿九為什麼看出自己是個冒牌貨。
對於人類的直覺蘭登布魯斯還真不太懂,所以在他的理念了,這種近乎於魔法的東西就不是他那理性大腦所能理解得了的,所以越想就越覺得神秘,最後又覺得害怕,感覺躲到哪裡阿九都有可能找到自己。
不論如何也要暫時找個藏身地,先讓自己有個緩衝的機會,所以當蘭登布魯斯拎著槍看到正背對著自己的女主人時,只在一瞬間就下了殺心。
女主人聽到聲音一回頭,發現是一個年輕士兵後就放鬆了警惕,因為大災變後這些士兵為老百姓盡過好多力,早就取得了百姓的信任,所以女主人笑道:“是來要水喝的嗎?你吃飯了嗎?我這裡還有好幾個煮熟的雞蛋呢。”
蘭登微笑著走到她面前道:“請原諒我,這不是你的錯。”說罷一把掐住了女主人的脖子,得意的看著女主人在自己的手裡慢慢窒息而死。
這是孽殺,但卻是他最喜歡的方法,出於對人類的痛恨,特別是對女人的痛恨,讓他只要有機會就對所有人類毫不容情,更喜歡像貓捉老鼠一般的好好戲弄他們一下。
女主人的身體停止扭動,終於被他活活掐死,而就在此時,他卻聽到一個男人的聲音喊道:“安娜,你晚飯燒好了沒有,安娜,啊,你是什麼人?”
男人的怒喝聲讓蘭登布魯斯緩緩回頭,笑著看著眼前的另一個獵物,這個人不是女主人的丈夫,如果是她丈夫的話,一看到妻子的屍體馬上就撲上來了,這是一個鄰居,因為人少地多,所以和女主人的丈夫合夥種植,現在他是來取晚飯的,準備帶回地裡去吃,晚上還有不少農活要做呢。
一看到這個情景,這個鄰居立刻驚叫一聲轉身就跑,他也想過去和蘭登布魯斯搏鬥,但現在的他手裡只有一把鐮刀,而蘭登卻提著自動步槍呢,所以他只能選擇逃跑,蘭登立刻抬腿就追,他的速度比這個男人快很多,還沒衝出院子男人就被蘭登一把抓住肩膀,男人反手就是一鐮刀,蘭登卻連躲都沒躲,任憑著男人一刀一刀的砍在自己身上,卻仍然抓著男人的肩膀把他拉進屋中。
他要幹掉這個男人後裝扮他,所以這個男人身上的衣服就不能壞,也不能沾血,如果自己動手反擊把他打破皮了呢?如果他自殺割脖子呢,所以蘭登布魯斯極有耐性的將他拉進屋中,才直接扭斷了他的脖子。
蘭登是不屑於偽裝成女人的,第一是因為他對人類女人的痛恨,第二是因為女人的身體特徵讓他非常不舒服,甚至有點害怕,他的理性讓他在裝扮任何人時都要一絲不苟,所以在很久前一次偽裝成女人後也讓自己來了大姨媽,但是大姨媽來了他卻不知道該怎麼處理,眾目揆揆手忙腳亂,直接鬧出了好幾個差點把他嚇死的笑話。
改扮成這個男子之後,他把兩人的屍體都藏進地窖,就起身走出了屋門,這個男人叫什麼名他不知道,要想把他裝扮好就一定要搞清楚這個,這附近的人一定有人知道這個男人叫什麼的。
拎著鐮刀他專門挑著看上去人跡多的地方走,當走到一片農田地旁時,就聽到一個男人對他喊道:“麥爾斯,麥爾斯,你幹嘛去?”
蘭登布魯斯知道自己的名字了,就向那個男人揮手道:“安娜的飯還沒做好呢。”說罷加快腳步脫離了這個男人的視線。
這個男人正是安娜的丈夫,見此情景他猛然產生了警覺,不對呀,自己這個幹夥的搭子狀態反常,一想到這裡他立刻就往家中跑去,難道他對自己的安娜幹什麼了?
可是不對呀,麥爾斯認識他們夫妻好多年了,本來他倆就是鄰居,大災變時自己和安娜逃出,但麥爾斯的全家除他之外卻全都死了,所以在後來他們又在原地見面時,就搭夥過到了一起,說是鄰居,其實麥爾斯基本不回他的家去,白天晚上都在他和安娜的家,三個人在一起幹過很多不可描述的高興事,所以要說麥爾斯為了什麼傷害了安娜,好像找不到這樣的理由啊。
等他跑回家中之後,當即就發現灶上的晚飯已經燒糊了,而安娜卻不知去向,男主人當即嚇了個魂飛天外,壞了,麥爾斯這個渾蛋看來真對安娜下黑手了,但是為什麼呀?
就在他驚恐的四處尋找安娜時,一隊荷槍實彈計程車兵卻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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