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裡那些回憶。
“怎麼樣,想不想把他從你這撈的,一次撈回來。”趙琴不知道什麼時候結束了會議,沒聲沒響的站在了他身後。
“你指的是什麼。”
趙琴把手裡的資料夾往茶几上一丟,在他身邊坐下。“你為他寫了那麼多的歌,真的不想把版權要回來?”
方林笙驚的睜大眼睛看著她。“你怎麼知道我為他寫了歌,這件事我沒有跟你說過啊。”
趙琴笑了笑。“你真以為,我欣賞你的才華,就能完全放心跟你合作,那時還能那樣不顧一切的救你嗎?我要是對你不瞭解,怎麼可能那麼信任你。”
“原來那時你調查過我。”方林笙側頭看著螢幕裡的嚴韶,想了想。“既然你都知道,那肯定也知道,那些歌是我自願賣的。既然是自願賣的,又怎麼可能要的回來呢?”
“以我們如今和他的勢力相比,想要做這點事情,還是有能力的。輿論的力量很強大,我們只需要放出一個導向標,群眾就會跟著跑。到時候我們想要怎樣的理由都可以。況且那個時候,他應該也沒少要挾你吧。”
方林笙想了一下,還是搖頭。“還是算了,我怕這些事牽扯出來,會把她們母子的事也挖出來。如今我不在他們身邊,還不能讓他們曝光。”他忽然又想起一件事。“我自願為他寫的那些歌要不回來,但是有一首卻可以。”
“哪一首?”
“就是讓他一舉成名的那首《如果》。當時經紀公司的老闆,是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將版權賣給了嚴韶。如今,我不僅想將它買回來,更加不想聽見嚴韶再唱這首歌。”
“OK!你想怎麼做,我們就怎麼做,我現在恨不得將事情鬧的越大越好。這件事鬧的越大,嚴韶的名聲就越臭。只有看到他再也爬不起來,才能洩我心頭之恨。”
方林笙不解。“他怎麼得罪你了。”
趙琴氣惱。“他最紅的時候,公司派我去跟他談續約,他甩我一臉不情願就算了,還想。。。。。。”對當時那件事,趙琴有些難以啟齒,不過方林笙大致也猜到是怎麼回事。“反正,他不爽了,我就爽了。”
方林笙見她難得這樣不鎮定,抿唇輕笑道。“果然,女人最記仇。”他也是這些年才忽然醒悟過來的。趙琴因為那件事,到現在都記恨著嚴韶,而言沐清,也因為當時那件事,記恨他到現在。
“所以,寧得罪小人,別得罪女人。你最好不要得罪我。”
“我哪裡敢得罪你,你可是我的債主。”方林笙沒能說出口的,還有一句。趙琴不僅是他的債主,還是他的恩人。沒有趙琴,也不會有今天的他。
方林笙和嚴韶的這場官司,拖了很久。一審的時候,已經是事情爆出的半年之後。那年六月,在距離十年之約,還有整整一年時間的時候。方林笙狀告嚴韶抄襲一案,一審判方林笙勝。
方林笙請的律師,是那時剛剛崛起的法律界新星聶晟宇。聶晟宇雖是新人,可從業以來,卻沒輸過一場官司。
選擇聶晟宇的原因,也正是因為他那時的話題度和這件案子的話題度一樣高。
趙琴就是想將這件事,鬧得越多人知道越好。
一審剛結案,嚴韶還沒從敗訴的陰影中走出來,又收到了方林笙想將《如果》的版權買回的訊息。他得到訊息的同時,各大媒體也接到的訊息。
一時之間,娛樂圈一片譁然。
當爆出嚴韶抄襲方林笙的時候,或許還有一些死忠粉跟著嚴韶。在浩瀚無邊的網路言論中,也總還有那麼幾條是為他說話的。畢竟他也還是有好作品的。這其中佔主要的,自然就是那首膾炙人口的《如果》。
可如今卻被爆出,《如果》竟是嚴韶從方林笙手中搶來的。
所有的言論,一下子像全部都被大風颳過一般,向著方林笙這邊倒了。
***
嚴韶怒火中燒的將手中的版權轉讓檔案撕的粉碎。細碎在眼中的怒火,好似能把人燒成灰一般。
他手中還有唯一一張底牌,之所以沒用,是希望能和方林笙好好商量,不要把事情做的這麼絕。
聯絡上方林笙,花了嚴韶不少時間。當他穿著一身工人服,出現在地下停車場,擋住方林笙去路的時候,已經是一審過後一個月。
方林笙看著面前猶如喪家之犬的嚴韶,心裡舒坦了不少。他不是什麼善人,以惡制惡,以牙還牙的事,他曾經也做過不少。只是後來將那些不成熟收斂了。但嚴韶是個例外。
“你一定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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