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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爭男人,爭口氣
舊時的女子,聽聞丈夫有了新歡,連呼天搶地的勇氣都沒有。即使心裡覺得天塌地陷了,也不也亮出絕望的臉孔,還要賠著笑,與新歡鬥個你死我活。《大紅燈籠高高掛》裡的四位妻妾,為了博得老爺的歡心,表面上稱姐道妹,暗地裡勾心鬥角。爭風吃醋到最後,死的死,瘋的瘋,正常一點的也心力交瘁,真正的贏家只有那個男人,他還擁有財勢聲望,還可以繼續納妾照樣點燈。
稍有涵養的妻子,知道丈夫有了外心,也不敢哭鬧,打落門牙和血吞,照樣與他相敬如賓。張幼儀知情達理,卻遭徐志摩鄙棄,她不遠千里趕去倫敦陪讀,抵達馬賽港碼頭卻發現:“他是那堆接船的人當中唯一露出不想到那兒的表情的人。”明知道徐志摩心裡惦記著林徽音,張幼儀卻一再沉默、忍讓,直到他提出離婚,她還是順從地答應,黯然地離開。離婚後,張幼儀的心並沒有離開,她獨自在柏林替他生子,獨自回國替他照顧年邁的父母。張幼儀說:“在徐志摩一生當中遇到的幾人女人裡面,說不定我最愛他。”她為他終生不嫁,放棄自由、尊嚴和大半生的幸福,他卻為別的女人寫情詩、掙銀子,她一廂情願的愛多麼淒涼悲哀。
生活中,誰也不是弱者,女人離開不愛自己的男人,還可以活得更出色。離婚後的張幼儀炒股票、賣軍服染料,在商場上很有作為,而徐志摩一直窮困潦倒。老公另結新歡後,妮可基德曼爽快離婚,將精力轉投電影事業,很快獲得“奧斯卡最佳女主角”,而阿湯哥則星途黯淡。愛情走散了,我們還有家庭、友情和事業,如果男人變了心,女人最好的反擊是振作,用實際行動向他誇耀:沒有你,我的日子更加活色生香!
西哲有云:“對一個人最大的懲罰,就是活得比他更好。”如果男人變了心,且由他去,女人為自己爭氣的最佳途徑,是活得比他更好。林鳳嬌結婚前曾是身價不菲的女明星,朱衛茵嫁給李宗盛以前也是聲名響亮的名DJ。不同的是,林鳳嬌為成龍放棄了事業,一心夫教子,因此當小龍女事件浮出水面,她只能吞淚隱忍。朱衛茵結了婚,繼續經營熱愛的電臺事業,因此得知李宗盛移情林億蓮,她可以灑脫地離婚,勇敢地生活,主持、出書,越活越精彩。
每個女人,原本都能夠自成天地,卻為了心愛的男人,甘作亞色的生活佈景。倘若妮可不是醉心照顧家庭而疏忽了演藝事業,阿湯哥也不至離婚後才後悔忽略了她的光彩;如果張幼儀不是甘當賢內助,也許徐志摩會珍惜她的智慧,而不是責罵她是“土包子”;如果林鳳嬌不退出大銀幕,她的姿彩受萬眾矚目,成龍看守嬌妻都來不及,哪裡還有閒功夫去偷腥?
今年七月,英國公佈一項研究顯示,“女人在離婚後的心情要遠遠好於男人,她們會感到無拘無束、輕鬆愉快。”有些時候,男人放棄女人,是因為女人先放棄了自己。女人在全心全意地照顧愛人的過程中,常常忘了給自己施肥澆灌,直到他離開才覺醒奮發,所以才有了情場失意職場得意的女商人、女CEO、女明星、女作家。?誰說女人一定要靠男人?誰說離了男人的女人不成氣候?既然男人不懂珍惜,我們就活出模樣給他看,無須哭哭啼啼,不必苦苦相求,更不需與新歡爭搶一個不再愛自己的男人。只要活出姿態,就是對他最好的懲罰,看見我們離開他活得更精彩,讓他撞牆後悔去!
如果心愛的腳踏車丟了,我們會去買輛新的回來。即使大街上看見疑似丟車,我們也不會上前索要。哪怕某一天,派出所突然將失車物歸原主,它必已邋邋遢遢、破舊不堪,我們不會再像從前一樣愛它。男人被別人偷了心,我們也可以換個人來愛,也可以高姿態地將他“過戶”,即使把他搶回來,他的身心已被他人佔領過,我們何必委屈自己接受?
張小嫻說:“永遠不要栽培你所愛的男人,把他栽培得太好,結果只有兩個―――他從此看不起你或他給人偷了。”同樣,永遠不要寶貝出過神的男人,對他太寬容,結果也只能是被他小瞧或再遭背叛。出軌的男人就像一輛失竊的腳踏車,即使物歸原主,也已有裂痕和汙漬,騎上去全身彆扭。而更多時候,這輛有思想的腳踏車,會因為主人的寬容和體諒,誤以為“原諒我第一次就肯定會原諒我第二次”,因此樂不思蜀地預謀下一次出走。即使它停放在原車棚裡,也會因為見過了世面,而嫌棄車棚的逼仄乏味。
丟掉的東西,不必惋惜,無論男人還是腳踏車,都會源源不斷的有新東西取代。女人惟一不能丟掉的是自信與豁達。男人想飛,就隨他折騰其他女人去。想想吧,下了班不必再為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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