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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事時,心情就不好受,這種事就做不出來,想做而做不出來,不就意味著心腸軟嗎?
第四,德性與行為習慣的關係。亞里士多德把道德理解為一種品質和習慣,這是有道理的。品質是從性格上看,習慣是從行為上看,看起來品質與習慣是兩方面的事,其實二者緊密相聯,是一個事物的兩個方面。一種行為做一次兩次不能算習慣,只有持之以恆,無論多久無論何種情況下,都能始終如一地行動,作出相同選擇的,才能說這是習慣行為。一個人出於別人的督促或者出於其它的企圖做某一道德行為的,靠理智做一次兩次尚可,想持之以長、始終如一的,想人前背後一個樣、勢強勢弱一個樣且能經受住貧賤富貴考驗的,那都是做夢,都是一個笑談。毛主席說,“一個人做一件兩件好事並不難,難的是一輩子做好事不做壞事”。講的就是這個道理。靠理智,做一件兩件好事是可能的;靠理智,想做一輩子好事不做壞事,那是絕不可能的。想做一輩子好事不做壞事,只有靠內在的價值取向、靠苦樂賴以存在的標準、靠性格。只有出於性格秉性的行為,才是自然而然的,才是主動的選擇,才沒有一絲強迫在裡面,才能持之以長,才能經受住各種各樣的考驗,才能形成習慣。人有一個好品質,就意味著他有一個好習慣;人有一個好習慣,也同樣能推理出他有一個好品質。二者是一個事物的兩個方面,是普遍與特殊的關係。
第五,道德不是規範。
現在見到的對道德的定義,大多數都採用如下的模式:社會為了什麼什麼目的,而制定的行為規範。這種習慣性看法不知源於何時,但肯定是在道德衰弱無力之時。在道德興盛之時,是不易得出這種認識的。在古希臘語中,倫理就是品性與習慣的意思。這個定義耐人尋味,折射了古代的道德狀況。我們都知道,從品性上講,人有好人和壞人兩種,從行為上講,也有好習慣與惡習之分。古希臘人為何不分好歹把倫理道德定義為品性與習慣呢?難到壞人與惡習也屬於倫理道德的內容嗎?如果含有這樣的雜質又不作出特別說明的話,這個概念是不可能流傳開來並被人們普遍接受的。他們對此未作任何區別,這隻能說明一個問題,現實中沒有壞人惡習的存在,或極少存在這種情況,所以,不影響人們之間廣泛使用“倫理”一詞代指品性與習慣。這說明古代的道德狀況是如何的普遍和興盛,如此普遍存在的道德現象是由社會制定的規範規範出來的嗎?道德現象是從社會中生長出來的不假,但決不是社會這個主體有意制定出來的條條框框的功勞。道德倫理無非是從社會這個土壤上自然而然生長出來的果實而已,沒有人能制定的出來,其內容也不是任何規範所能包容的。
規範,就是強加的,就是外在的標準。標準在自身之外,就含有被迫的意思。按外在標準去做,就不合自己的意,就是出於理智的行為,就堅持不了長久。把摩西十戒、仁義禮智信等道德要求看作是一種社會規範,這透露出的是一種無奈。道德以規範的形式引導人們向善,這是道德的失敗,這說明道德已不是人們的追求。道德如果是每個人的追求,那它就不是規範。在古代,肯定沒人認為道德是一種規範,都把它當成高尚的東西來追求,是獲得幸福的手段。那時的道德要求就是人們的價值觀人生觀的內容,就是內結於心容融於感情之中的價值取向,就是人們總結祖祖輩輩的經驗教訓、吸取千百年來實踐中得來的經驗智慧而發掘出來的價值觀,就是經過親身體會反覆實踐越想越正確沒理由不按之去做的至理名言。這是規範嗎?這是每個人的追求,這是社會中每個人的追求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概念性昇華。當環境不再,人心不古,道德興盛的土壤日漸貧瘠時,道德要求作為一種上層建築就顯得有點高處不勝寒了。現實中人就開始出現異化,或稱自相矛盾。自己在行事做人方面不願再遵守這些過時的道德要求,把它看成束縛,看成是羌害生命侵蝕自由的毒蟲猛獸;另一方面,又希望別人講道德,自己受到欺騙和傷害時又會感到氣憤痛苦。在這種矛盾鬥爭中,道德逐漸失去生命的光彩,棄也不是不棄也不是,日漸幹化為一種規範。摩西十戒等道德要求一轉變為規範,就走到了人們的對立面,就昇華為一種異己的外在的東西。這表明,它已不能代表人們的心聲、不是人們的追求了,它已經不能跟人民群眾心連心了。做好人好事如果要靠外在的督促、輿論的力量才能實現時,這勸人行善的事情最好就不要再做了。強扭的瓜不甜,違背別人意願的事不要幹。你能監督了一時,你能監督了一世嗎?你能監督了人前,你能監督了人後嗎?在勢弱時輿論的力量他不敢忽視,一旦勢強時,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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