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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市長的級別; 在丞相的眼裡,和大街上的那些人也只略高一點。
2。 如果丞相真的看中了新科狀元; 就會請人去探; 去說; 也不至於當街拋打繡球,讓別人也有搶到的機會。
3。 如果目標就是新科狀元陳光蕊; 那麼,小姐打的準嗎? 萬一打到別人了怎麼辦?
4。 或是陳光蕊根本就不走到這條街上來; 咋辦?
可見; 小姐打繡球招親的目標; 並不是專衝著“新科狀元”來的; 而是任何一個男人。事已至此; 又能咋辦呢? 儘量地朝著看的順眼的男人打唄。
小姐在結婚之前; 肚子被人搞大了; 當然免不了丞相的一頓呵斥; 但不管怎樣; 做爹媽的還是得為女兒掩羞遮醜; 所以; 繡球招親就是一個較好的補救辦法。
那麼; 除了拋繡球招親之外; 還有沒有其他的可行方案呢? 比如說: 是誰搞的小姐; 就把小姐嫁給誰; 小姐情郎; 兩全其美; 這樣豈不是更好? 這個方案才應該是首選啊; 丞相為什麼不採納呢?
假設1: 丞相允許小姐嫁給情郎。
那麼; 小姐的情郎當時就應該在現場; 正等著接繡球咧; 只怪小姐沒打準;“恰打著陳光蕊”而已。
但這也說不通; 因為丞相允許小姐嫁給情郎; 那直接嫁就得了。也就不存在繡球招親了。
假設2: 丞相不允許小姐嫁給情郎。
如果丞相不允許小姐嫁給情郎; 而採用繡球招親; 打著誰; 嫁給誰; 那麼; 其背後的隱意就是: 可以嫁給大街上的任何一個人; 也不成全你!
但這也說不通; 情郎也可以來搶到繡球啊。
所以; 這兩個假設都不能成立; 既不是丞相允許小姐嫁給情郎; 也不是丞相不允許小姐嫁給情郎。
那麼,問題就不是出在丞相小姐這一邊; 問題是出在情郎這一邊! 是這個情郎把小姐的肚子搞大了; 又把她甩了; 不要她了!
怎麼辦呢? 眼看著小姐的肚子一天天凸起來; 丞相也沒招了; 時間緊迫; 那就打繡球吧; 打著誰; 嫁給誰; 只要是個男人就行。
姐懷的那個孩子(唐僧); 不是劉洪的; 劉洪會對小姐這麼好? 而且十八年來,人都半老了; 還這麼好; 那就只能說明: 小姐與劉洪才是真正的原配夫妻。而且從感情上講; 比任何一對夫妻都要好的多。
(5) 小姐為什麼要棄嬰江中
上回推出的結論:劉洪與溫嬌才是真正的的原配夫妻,而唐僧則是劉洪與溫嬌所生。只有這樣解釋,邏輯上才是清晰、通順的。
但是,有的朋友可能會有疑問:既然唐僧是劉洪與溫嬌所生,那麼; 劉洪又怎麼會要殺掉自己的親生兒子呢?
今天就來解答這個問題。
“忽然劉洪回來,一見此子,便要淹殺”。
是不是真的如此呢?事實上,劉洪並沒有殺這個孩子。
劉洪打殺陳光蕊與家僮的時候,是何等的乾淨利索!那麼,請問:劉洪如果要想殺掉一個嬰兒,究竟簡不簡單? 究竟需要耗費多少必要時間?
答案是顯而易見的,只要劉洪願意,可以在任意時間,採用任意手段,馬上令這個嬰兒當場斃命!可是他並沒有這樣做。
劉洪如果要殺一個嬰兒; 只要一秒鐘; 怎麼可能拖了一個月還不動手呢?
嬰兒的下落,究竟是怎樣一回事呢?原文中寫道:
“幸喜次早劉洪忽有緊急公事遠出。小姐暗思:此子若待賊人回來,性命休矣!不如及早拋棄江中,聽其生死。”
由此可見:做出這個棄嬰決定的人,並不是劉洪,而是小姐本人。小姐是在揹著劉洪的情況下,一個人偷偷跑到江邊去棄嬰的。
那麼,小姐為什麼要棄嬰江中?
一般的說法是:小姐擔心劉洪害死兒子。這個說法根本就是說不通的!因為把嬰兒拋棄到江中去,嬰兒在江中只可能死亡的更快!
這個行為所產生的後果,要比她所擔心的可能發生的後果還大些,還快些。所以從邏輯上就是說不通的。
各位女士先生們啊; 憑良心說; 把自己的孩子拋棄江中,聽其生死; 還有沒有這個嬰兒活的命?! 這個嬰兒能夠被他人撿到的機率究竟有多少?
如果她真的是希望這個嬰兒活,那麼,她至少有以下辦法:
1。 她可以向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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