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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他們二人到了要辦證的地方。他們是先去照相,等著相片給列印出來,然後拿了照片去登記。
直到拿到紅本本,凌春都還沒意識自己現在已經是已婚婦女的身份,手上的紅本本,在她看來,就跟以前她讀書的時候拿到的榮譽證書差不多。沒多大的感覺。
曲霄鷹是高興的嘴巴都沒合攏過!凌春看他那個傻樣,跟金大俠筆下的郭某人有得比!明明是個如狐狸一般奸詐的人,傻起來其實跟平常人都是一樣的。
回家的路上,凌春難得的八卦問了李維恆的事情。
曲霄鷹見凌春問李維恆的事情,便酸酸的說道:
“那是我從小在一起玩到大的夥伴,就跟熙瑞他們一樣。只是我們長大後,大家各奔東西,就很少見面了!”
“她是從小就知道自己喜歡女人的嗎?”凌春好奇的問。
“也不算是了,她知道自己喜歡女生的時候,我們都上高中了!那時,還是她自己告訴了我們的。作為朋友,我們當時勸過她,不過無法改變。之後她出櫃了!被家裡人罵也罵了、打也打了,只是她還是沒改,說什麼她這是天生的、無法改變。好在她的腦袋夠聰明,自己半工伴讀的把大學都給唸完,有工作後,換女朋友比換衣服還勤快……”不是曲霄鷹詆譭李維恆,而她是真的如他所說的那般、或許會更加的不堪,他也不清楚在她們的那個世界裡的規則,也不宜多說的直接挑了自己知道的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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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十三章 不許你動我媽咪!
其實,曲霄鷹不是很明白,雖然李維恆長得很中性也很帥氣!如果不看她的胸部和喉結,就她那異於常人的高大的身形和男性化的穿著,世人中還能當她是女人的,也就她的父母家人了!
一個好好的女生卻從小就喜歡跟他們一起去調戲女生,當時還沒有意識到為什麼。直到後來有一天,她非常苦惱的把大家一起給找來,然後慎重的告訴大家,她喜歡上了一個女生,當時她可是把大家給嚇了一跳。學校裡的女生也奇怪的很,有很多的女孩子都喜歡跟她在一起。甚至有一個女生跟她公開“老公”、“老婆”的稱呼著,根本就不在乎別人怎麼看、怎麼想。因為當時她一直都跟他們哥幾個在一起玩,所以別人都沒有想過她會喜歡上女生。
直到有一天,她們倆在一起接吻的時候,被維恆的父母發現,然後很狗血的,維恆被關起來,而另外一個女孩,當時維恆的父母不知道跟她說了什麼,讓她後來自殺了!維恆在錯失了那個女孩後!她的性格就變得很不可理喻了!那時跟她交往的那個女孩,可以說是間接的被她的家人給害死了,具體發生了什麼事,除了當事人,就沒有人知道了,因死無對證。之後,李維恆從家裡出來後,跟家裡斷絕關係,努力的打拼,不僅完成了學業,拼出了自己的事業。然後開始流落花叢,到處沾花惹草,發展到見到閤眼的女人就兩眼發光。
兩人在回家的路上,看著時間還挺早,凌春記得還在上班的時候,同事們登記的時候,都會買喜糖給大家吃。她想:自己要不要也惡俗一把,買喜糖去給大家分享一下自己的喜悅呢?不過,她並不覺得自己剛才去登記的時候有什麼喜悅可以說的,一直都稀裡糊塗的就拿到紅本本了。給他們照相的攝影師還說她的表情太少了,讓笑一笑,她笑了、又說她笑得太僵硬,還不如不笑!結果照出來的相是似笑非笑(這是曲霄鷹評價的,凌春自己覺得自己當時是哭笑不得的樣子)。
“老公,咱們去超市買些糖果、菜、飲料什麼的回家吧?”凌春覺得,叫曲霄鷹的名字,還不如叫老公來得自在。
“幹什麼要買那些啊?”曲霄鷹聽了凌春的話暗樂:嘿嘿……這可是結婚的福利,剛登記回來,小春就叫自己老公了!但是說到買糖果回家,他還是有些疑惑的。
“咱們現在不是法定夫妻了嗎?買些回去分給大家,讓大家知道我們已經結婚了!分享我們的喜悅,不好嗎?”凌春把自己心裡想的給說出來。
“好,我們這就去買!順便把熙瑞他們請到家裡吃一餐飯。”曲霄鷹搞笑的說。
“嗯,把李維恆也給請來吧!”凌春想了想說。
“幹什麼要請那個居心詭異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