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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心碎,我身為旁觀者經常都要看不下去了。”
話題被他倆一搭一唱地引領到音樂領域上去,精明的主持人怎麼也找不到任何破綻。
從電視臺出來,牧神一走到車邊,回頭問她,“要不要我送你一程?”
“不用了,謝謝,我還有事。”
“那好。”他坐上車,沒有和她做更多的交流。看上去,他們真的只是很普通的朋友,連守候在門口許久的狗仔隊都沒能拍到任何有價值的照片。
叫了一輛計程車,她說了自己公寓的地址,掃了眼街邊那些狗仔隊的摩托車,一縷笑容淺淺地浮現在唇底。
和這些狗仔隊打交道多年,她早已整理出一套自己的心得,否則她和牧神一暗地同居這麼多年,外界怎麼會一點蛛絲馬跡都沒有抓到?
秦薔背靠著車座,撥了一通電話到家裡,出乎她的意料,接電話的竟然是妹妹秦靈。
“失蹤的人終於現身啦!”不冷不熱的聲音,帶著嘲笑的味道。奇怪,今天怎麼全是這種冷冷的氣味?
“我哪有失蹤,行動電話一直開著啊!”秦薔為自己抱屈。
“可是你有十天沒打電話回家,媽還以為你被那個什麼音樂總監拐走了。”
“文森特?我和他一點關係都沒有,媽怎麼總是胡亂猜測。”
“要她不胡亂猜測也行,只要你說出品一的親生爸爸是誰就好。”
秦薔大聲嘆氣,今天除了好幾次聽到那種冷冷的口氣之外,還總是遭遇這種被人百問不厭的問題,她忍不住起了壞心,“說起來,好歹我也是有孩子的人了,那你的終身大事什麼時候解決呢?”
“我回頭再打電話給你!”秦靈在兩秒鐘內摔斷她的電話。
秦薔握著電話苦笑,本來想說的話沒能來得及說,現在看來,似乎也不需要說了。
電話再度響起,沒想到是牧神一的號碼。
“還有什麼事嗎?”她有些奇怪,他在開車的時候從來不打電話的。
“我想……下個星期我陪你去看品一吧!”
他低沉的聲音讓她一愣,不由得反問:“你說什麼?”
“我說完了,相信你也聽到了,回頭我再和你聯絡。”他的電話向來乾脆俐落,很少有超過一分鐘的時候。
又一次聽到嘟嘟聲,秦薔望著車窗外飛速倒退的燈海,思緒陷入一陣恍惚。
她所認識的牧神一似乎有些變了?他的專橫跋扈、獨斷專行漸漸淡去,取而代之的是比以往更加沉穩冷靜的氣質。現在的他不會像以前那樣用狂熱傲然的眸子和她對視,而是經常在她不注意時,遠遠地在某個角落凝視她。
這樣的牧神一讓她覺得陌生,不是疏遠的陌生,而是一種……該怎麼說呢?心動的陌生?生怕自己會掉進某個不知深淺的漩渦,再也跳不出來。
他為什麼要答應回去看品一?推掉那麼多重要的工作,不怕給自己帶來麻煩?最重要的是,如果品一這個私生子的身份一旦暴露在公眾面前,對他和她在事業方面的影響是無法估計的。他做事向來反覆斟酌,考慮後果,從她認識他到現在,只有一件事讓他失態,那就是品一出生的那天。
那一天,好像是很久遠以前的事,又好像才剛發生沒多久。
還記得那天他像瘋了一般衝進她所在的醫院,將她的手握得生疼,大聲喊,“你這個瘋女人!白痴女人!好吧,如果你要下地獄,我陪你一起下好了!”
那一刻,是她一生中最痛苦也是最幸福的時刻,在這種痛苦和幸福中暈厥過去的時候,她沒有想過兩人的未來。她一生要強,處處爭勝,牧神一是她的情人,卻更像是她的對手,從相識到同居,一直到生子,她所做的每件事都彷佛要和他比個高低。
真是好笑,怎麼會有這種瘋狂又幼稚的人,竟拿感情來做戰利品?而為什麼這種瘋狂又幼稚的人,會在這世上同時存在兩個?
牧神一,秦薔;秦薔,牧神一……
若干年前——
“牧神一?”好友丁敏慧聽到這個名字時,忍不住皺了皺眉頭。“是那個傳說中號稱當代最傑出的古典音樂指揮家,同時也是花心大蘿蔔的牧神一?”
“什麼花心大蘿蔔?人家只是愛得自由一些罷了。”秦薔不贊同她的觀點,“現在是什麼時代了,你以為像你家老公那樣專情的稀有物種,在這個世界上會存在第二個嗎?”
“可是你真的要和那根花心大蘿蔔合作嗎?我很怕你這個小紅帽會被他吃掉耶。”丁敏慧很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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