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嫡妻 d!q! 'legal wife' 正妻;原配妻子
嫡妻相對的是庶妻,何人為嫡何人為庶要看該女子是否為明媒正娶,但何時明媒正娶也沒有一定之規。
嫡庶制度是中國古代婚姻制度的核心內容。中國古代實行一夫多妻制度,但各個妻子之間的地位不平等,這種差別就是嫡庶之分。嫡是指正妻及其所生子女,庶指姬妾及其所生子女。嫡庶的差別在唐宋以前比較重要,經元明清而逐代減弱。 中國一夫多妻最初只流行於貴族階層,平民多為一夫一妻,稱“匹夫匹婦”。
正妻
正常情況下一夫多妻的家庭裡面,一個男子只能有一位正妻,稱為嫡妻,(宋代之前只有賈充等數人因特殊情況得到皇帝許可而有地位相等的左右夫人)。正妻與丈夫地位平等,在服制,車制等禮儀制度方面享受同等待遇,比如皇後的褘衣和皇帝的十二章衣,其裨、紐、約、佩、綬等配件便是完全相同的。在宋元之前多數朝代,無特殊許可而有兩位正妻的行為,會被處以一年以上徒刑和相應的杖刑處分,並被強制離婚,但後世漸趨寬鬆,明清時期有不少男性都有平妻。
男子娶妻子,一般需要娶背景相當的女子,娶親之時,透過婚書寫明雙方家庭門第、嫡庶、年齡等資料。於某些朝代例如唐代,如果弄虛作假,娶到不相稱的女子,無論女方地位高於還是低於男方,這段婚姻通常都會被強制解除,且追究作假一方的法律責任。
習俗
娶妻的儀式非常隆重,周代周天子娶妻前後歷時一年多,諸侯則超過半年。後世娶妻儀式雖然簡化,但仍包括聘書、禮書、迎書等三樣檔案(三書),經過納采、問名、納吉(又稱過文定)、納徵、請期(又稱乞日)和親迎(或迎親)六個步驟(六禮)。有時男子還須親自射雁以供奠雁儀式之用,有些朝代男子需準備詩歌做催妝詩之用。 正妻不能降為妾,通常只在犯七出的情況下才能被休棄,而有些朝代還規定,即使犯七出,但符合以下三個條件的任何一條的,也不能休出(三不去):第一,經歷或主持了公公或者婆婆的喪禮;第二,娶時男方地位不高,後來富貴的,也即是所謂的不去“糟糠之妻”;第三,妻子的家族散亡,假如妻子被休則無家可歸。
庶妻
除正妻以外的其他配偶就是庶妻,但通常稱作姬妾,按地位從高到低有媵(正妻的同族陪嫁女子)、妾的區別,另外亦會有一些沒有經過正式婚姻儀式的女性,多為婢女或妓女等賤民女子,近似現代的情婦,有時也被稱為妾,或稱侍妾。
媵在周代盛行,周代貴族女子出嫁,需要同族姐妹或姑侄陪嫁,稱為媵,後世鮮見。 妾一般是男子娶地位低於自己的女子,不經過三書六禮,而以較簡單的儀式納為配偶,稱為納妾,經過正式儀式所納的妾又稱為側室。妾可以買賣,但妻子不行。宋元以前,妾不能為妻,否則男方可能被處以一年半的徒刑。宋元起有男子在正妻去世或休棄之後把妾立為正妻,需要經過一重儀式,稱為扶正。明清時代,嫡庶區分不再森嚴,把妾扶正的情況更普遍,也有男子買賣妻子的情況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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婢女則是男子納地位卑賤的女子,比如家裡的婢女或者買來的歌妓,這些女子因為身份原因,屬於賤民階級,不能做士人之妾,只能做婢女或寵姬,近似情婦。妾和婢女之間有區別,地位不能互換,以婢為妾也是犯律,只有在婢女生子以後,才可以立為妾。婢女一類的妾常被買賣或轉贈他人。比如蘇軾就曾把兩個已懷孕的非正式妾送人,但其正式妾侍王朝雲在繼室王閏之死後,於家中地位卻等同正室,只是沒有正妻的名份。
妾所生和婢女所生子女即是庶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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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男人都向往古代的三妻四妾,可卻不知道古代的三妻四妾其實是貴族和有錢人的專利,大多數,咳,注意了是大多數哦,古代大多數男人只娶一個老婆的。
現在法律法律雖然是一夫一妻制,但是由於近些年來經濟的蓬勃發展,男人包二奶的現象越發的XXXX。 唉,嘆個無奈。溫飽思淫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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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親們的留言,愛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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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副本比正文長啊,呵呵。我順便說一下,在“作家的話”裡面寫的字是沒有鮮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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