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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笑,說,也是啊,徐志摩不要的。
他說,我總想,徐志摩最後有沒有後悔。
“他不會的。他這個人,率真熱烈,像一蓬火,又像一團雲。生命的意義在他心裡有明確的答案。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多豁達。”她說。心忽然撞了下,想到另一個人,也許更像徐。
“得之我幸,不得我命。”陳劍微微吟哦,說,“我讀出了無奈。人生,總是無奈多過豁達。”
走一程,過馬路,陳劍拉住了她的手。她遲疑了會,沒有抽。讓自己的手安靜地躲在他手裡。
過了馬路,他說:可以嗎?她明白他是想繼續牽她的手。
她想了想,說:可以。
有什麼不可以呢?
於是他們的手再沒有分開。
他們很久沒拉過手,她現在只記得馮至鳴的手,纖長涼潤,屬於藝術家的手。而陳劍的手大而硬,粗糙卻熱乎。兩種截然不同的感覺令她想象兩種截然不同的愛,可最後都有共同的下場。
這麼想著,她心裡又無端湧出絲絲浮雲。
馮家倫過世後,她去他墓地祭拜,那天正好看到馮至鳴一個人在碑前靜站。她看不到他的表情,只是那紙一樣削薄的背影,在揚長而來的北風中,讓她不斷生出折斷之虞。那晚,她提了花去。她知道自己不該去的,但是根本不能阻止內心的牽掛。他不在。她心鬆了鬆,屋裡積了點灰塵,她賣力做清潔,而後留條回去。有了第一次,就有了第二次,她一直掙扎,可是就像吃了鴉片似的,總有種力量在無形慫恿她。直到第三次去,她才發現那力量是愛。她居然還愛著他,心心念念。可是他呢,忽然絕望地想,他久不來,估計是為了遺忘她。
心上的火於是一點點滅。她有點賭氣地去買了菜,在他那做飯,盛了兩碗飯,代他吃的時候,她流淚了。她發現自己多麼懷念從前。他們兩個人一起吃,她巴巴等著他表揚她,可他總是吹毛求疵,在她不高興的時候,他煞有介事說,不打擊你怎麼行呢,恩,我在想,照這樣讓你喂下去,我是不是早晚要淪為一頭豬。她笑,說,好啊,豬好,省得買肉,炒菜的時候直接從你肚上拉一塊。他說,後臀尖會比較好吃,要不要。她說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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