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0部分(第1/4 頁)
實地的錚錚男兒。
在這裡順便提一下這位孩子的父母雙親。因為根據事後李父以及李母與我的電話通話,這對夫婦皆稱他們事先對採訪一事並不知情,並且採訪的場地也是在李某這孩子的學校,由學校牽線搭橋,因此我想,即便是作為監護人,在這種並不知情的情況下,應該也不必揹負連帶責任,頂多就是平時缺少與孩子的溝通。
總之我不會起訴你們的。不是因為你們如何如何,而是因為你們的孩子李某還只是一個小孩子,就像我前文所說的,懵懂而無知。)
言歸正傳!
2014年6月25日上午9點半左右,羊城晚報刊登了《偏科》這則報道。(據後來瞭解,當時採訪這個孩子的新聞媒體,據說有好幾家,包括羊城晚報在內。還有南方日報、東莞日報、東莞時報等等,這個訊息是由羊城晚報記者餘曉玲透過**告知我的。有圖為證。)
2014年6月30日,我從QQ上一名熱心讀者那裡得知了《偏科》報道。我想諸位應該能理解我當時究竟是何等的憤怒,因為那是自己的心血,是當時花了整整一年時間,每日碼字三四個小時辛苦得來的成績。
(我碼字比較慢,五六千字的一章小說大概要花費三到四個小時。當然諸位讀者看的話恐怕就只要幾分鐘就好了,呵呵。)
自己的心血被別人給冒認了,被別人給奪走了,說實話我當時氣地腦門都冒冷汗了。
當時我就決定,等第二天一大早。便叫找羊城晚報理論一番。(希望羊城晚報的記者以及領導們看到可別心裡不平衡,因為我當時第一眼瞧見的,就是那孩子肖像圖片上你們羊城晚報的logo,這個logo像夢魘一樣讓我一宿都沒睡好覺。唔,姑且也算是報復吧,所以率先找你們羊城晚報。)
第二天大概十點鐘,我給羊城晚報新聞部打電話,客服態度還不錯,告訴我他們會盡快地核實處理這件事。
然後大概是吃午飯的時候,我便接到了電話,是那個孩子李某自己打過來的,我當時安撫了一下他,說不會起訴他以及他的家庭,讓他放心。畢竟他還只是一個剛剛參加完中考的半大孩子,他的人生道路還長。
(在這裡我猜測是校方逼迫這個孩子的,因為種種跡象表示,當這個孩子與我通話時,總有老師在場。另外還有在之後的一則也是他打過來的電話中,當我說要與他的老師通話時,莫名其妙就地斷了。可能是我這邊訊號不好,但也可能……呵呵。)
在與李某這個孩子通話的過程中,有一名老師也我打了電話,我不知道這位老師該怎麼稱呼,該老師在道歉之後,說是要以個人的名義給予經濟上的彌補。
說實話我當時聽了有點好笑,第一,我要譴責的是羊城晚報,與你這位老師並沒有什麼直接的關係。對,你是也有責任,但是我當時無暇顧及。
之後我不知道過了多少時間,羊城晚報的採訪記者餘曉玲給我打了第一通電話。
(不可否認,她當時的語氣還是蠻好的,所以我很懷疑她在晚上十點左右的那一通電話中語氣強硬,是因為請示過了羊城晚報的領導,吃了定心丸。)
在第一通電話的時候,我向這位叫做餘曉玲的採訪記者說出了以下要求:
第一,立刻撤銷該篇《偏科》的報道。
第二,向新浪、網易等所有轉載了羊城晚報那篇《偏科》的媒體入口網站,遞交撤銷函。
(我也聯絡過網易的新聞部,在要求其撤銷《偏科》那篇報道時,該負責人員告訴我,因為他們是轉載的羊城晚報的《偏科》報道,所以需要羊城晚報向他們遞交撤銷函。)
第三,要求書面道歉。
(當時她說給我處理,我提醒她最好是儘快,因為我不可能會等個一年半載,別說我以小人度君子之腹。其實你們多半也是想拖到這件事不了了之,對吧?
別怪我這麼想,誰叫你還是用什麼“我會繼續核實”的話來敷衍的?人家那孩子已經在學校老師的陪同下親自打電話過來道歉並且詢問解決方法了,你還在那“核實”、“核實”,核實什麼呀?
不過當時她急了,語氣不善地說了我幾句。我沒理會,還很好心地告訴她別激動,因為我當時還沒打算針對她。理由見十點鐘的那通電話。)
書面道歉這一塊,在我想來,應該是由那孩子李某,以及李某的校方(因為他們沒有核實真相就請來了媒體)、還有羊城晚報三方一同致歉,不過鑑於李某隻是一個剛上完初中的孩子,並且其父母在與我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