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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隊也因此改了名字,稱為“N、S”。
“N、S”代表世界的兩個極端,大家也確是些極端的爺們的。
甘叔是老爸的朋友,也是魔韻公司的總經理,於是不管是由於正門還是後門,我和“N、S”樂隊成了魔韻的簽約樂隊。
那時候活的是十分有激情的。我瘋狂的追求一個比較水性的女人,並一次次的遭到拒絕。當然到底被拒絕了多少次我是已經忘掉了的,而那個女人則不斷的和其他的男人鬼混。於是一個奇怪的事情便產生了,每當我覺得自己不夠痛苦或者需要什麼靈感的時候,當然也包括演出之前——我都會找到她以尋求拒絕。
後來我對她失去了興趣,每次演出之後都有人質問演出的主辦者:“N、S”樂隊的主唱什麼時候能再被刺激一次。
“喂,我說你就不能再被刺激一次?”豬仔說。
“不能!”我說。
“你就不能再找以前那騷貨刺激你一次?”豬仔說
“不能!”我說。
“你就不能隨便的找個女人刺激刺激你?”豬仔說
“不能!”我說。
有些很不錯的朋友最後總是要分開的,然後視如仇人。再說些“彼此都變了,已經沒從前的純真”之類的噁心語言,不可理喻,簡直放屁。人都在變,死了都在腐爛,不變就沒有發展,發展才是硬道理。
“N、S”最後散了夥,也不是為了什麼。那幾個傢伙為了分贓的問題大叫了數小時,絲毫不顧及我這個坐在音箱上的“心灰意冷”者——媽的!他們竟然都不問問我為什麼非要散夥。後來貝司手趙鄉下拿走了他的貝司和音箱;吉他手豬仔拿走了他的電吉他與效果器;鼓手劉野蠻要走了他那最值錢的架子鼓,由於我曾在鼓的問題上資助了他一些銀子,於是這廝答應給我500元錢作為補償。這筆錢我後來一直沒拿到,鼓卻被這傢伙賣掉抽了煙;至於鍵盤手姜鼻子,他所有的銀子都花給了女人,他除了他的鍵盤什麼都沒有分到,後來這隻鍵盤被他送給了一個女人。
本來我就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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