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所謂英雄(第1/2 頁)
“監管不嚴?什麼意思?”魏雪愣了一下。
“他的意思是,高承勇的死和他沒關係。”方國華無奈的道:“他帶著詭異不是來尋仇的,是來看看的,可他看的時候,一時不查,他帶著的詭異自己跑了,尋仇去了。”
“這不是鑽空子,推卸責任嗎?”魏雪微微皺眉。
“看過一部港片,叫《暗戰》嗎?”方國華忽然說到了這個。
“沒……”魏雪搖了搖頭。
“說的是一個癌症晚期的犯人作案,和一個警察玩了一場遊戲。警察的贏法是把他送到警察局,他的贏法是逃離警察的追捕。”方國華道:“在最後,警察其實已經成功了,可他還是放走了犯人。”
“我不懂。”魏雪一個年輕人,沒看過這電影,還真不瞭解。
“換個比方,在大街上看到人販子,圍觀群眾上去給人販子一頓暴打,等打的差不多了,警察才上前。你覺得,警察第一時間阻止群眾把人販子帶走好,還是這樣好?”方國華繼續問。
“以警察的立場,應該是第一時間上前吧……”魏雪說的有點心虛。
她要是警察,未必能第一時間上前。
說白了,她也想民眾多踹兩腳。
但她知道,這樣是不對的。
“法是法,是冰冷的,情是情,是溫暖的,沒人敢說自己可以百分百不受影響,都會有點主觀意識在內。”方國華解釋道:“陰差在告訴我們,他是一個守法的陰差,但他會因為自己的私心做這種事。”
“比如,在除夕抓一個罪大惡極的犯人,不去驚動他的母親,看著他和母親吃完飯再抓。”
“比如,在法律和人情相悖的時候,選擇他傾向的一方。”
“那他不是很有人情味嗎?”魏雪也覺得,讓這個殺人分屍案的兇手只接受法律的制裁太便宜他了。
看著這人生不如死的樣子,想想他生前的事,魏雪有些快意。
“不,這樣很危險。主觀意識太多,一直是件很危險的事。一個執法者,要是有太多主觀意識,可能會導致不公正。”方國華皺眉道:“就像一個女子和一個有錢人發生了關係,事後女子後悔了,報案了。”
“警方以強x立案,卻發現女子收了有錢人的名牌包,刷著有錢人的卡,甚至和人家開房的時候還是清醒的,比起強x更像包養。”
“這個時候,有錢人和女子要和解,可有一個警察覺得,女子收禮物的時候不知道要付出什麼,從了的時候也是迷迷糊糊的,沒做好心理準備,在這種情況下發生關係應該一直上訴,還一直支援她上訴。”
“女子的心本來就糾結,很容易被左右……”
“這個案子……”魏雪咬住了自己的大拇指。
“就像當年大火的未婚妻告未婚夫強x一樣。”方國華道:“不考慮複雜的情況,警察本能傾向其中一方,你覺得是好是壞?”
“壞!”魏雪想清楚了,她猶豫了一下道:“可是,您打的比方都是那種……很複雜的案子,和現在的情況不符吧?現在就是單純的處置了一個分屍案的兇手啊。雖然不符合法律的程式,可那是警察的事,我覺得這個人……罪有應得。”
“這涉及到一個核心問題了,這世上需不需要不走程式,按照自己去定義對錯的‘英雄’?”方國華一臉感慨:“城市之光的存在,到底是對還是錯?”
…………
一棟高樓上。
沈浪穿著風衣,壓著帽簷,任由晚風將他的風衣吹起。
“喲,說給我聽的啊。”沈浪露出了一絲微笑。
他幫助朱婷,已經算是違規操作了。
生者就是生者,死者就是死者。
沈浪沒有和方國華等人碰面,是不想沾染因果,否則回去是要受罰的。
“謝謝,謝謝您……”朱婷的衣服已經變成了黑色,她跪在沈浪身後,啜泣著。
剛才她被沈浪刺激,強行成了紅衣。
但,她死的時候神志不清,日子也不是鬼節或者陰年陰月陰日一類的,達不到沖天怨氣。
那一襲紅衣,是短暫的,是沈浪讓她可以完成復仇,硬生生的刺激出來的。
要是沒遇到高承勇,她連這短暫的紅衣都變不了。
力量,沒那麼容易得到。
“領導,您答應過我的,這些事我來做,為什麼要讓小婷參與進來……”朱正焦急的道。
殺了那一家七口,朱正怕朱婷也受罪。